法规科落实局2020年工作要点情况总结一、第四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工作。一是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结合七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制定印发《中共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2020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具体部署我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及时调整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印发《关于调整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三是召开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2020年5月27日,组织全局召开了市交通运输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在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部署安排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签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实领导责任。(二)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一是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中安排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月8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廉政学习紧跟党中央步伐;二是开展2020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邀请中共汕尾市委党校讲师张路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肃纪律开始”专题讲座,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教育片,发放《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导读》到各部门组织自学,不断增强纪律意识;三是切实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增强警示实效局法规科利用近年违纪违法案例制作“以案释法”专题教育材料。截至2020年12月初,共印发“以案释法”宣传学习资料11期;四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对接,按照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组的要求,落实好局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初,共报送纪检监察信息11期;五是用好廉政风险防控“曝光台”,与市委、市政府实现统一内容、同步曝光、定期更新,对局干部职工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截至2020年12月初,共开展“曝光台”宣传工作4期。(四)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印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进一步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全面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工作部署;二是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对市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在职等情况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三是把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与“三大行动”“五城联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结合起来,以纠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中之重,开展重点工作督导及执法监督。截至2020年12月初,针对考勤纪律、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三大行动五城联创”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共计13次,调查回复12345等平台转来有关执法人员及机关干部工作作风问题投诉件7个。(五)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活动。制定印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谈话提醒工作年度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活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对问题突出的,严肃通报,严格问责。截至2020年12月初,开展三个季度日常谈话工作,全局由上及下开展谈话43人次。其中,处级以上干部4人次,部门“一把手”人员16人次(关键重点岗位干部9人次),其他人员23人次。第四季度日常谈话工作正在开展中。(六)开展重点工作督办督查。根据局党组2020年工作指示,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公路事务中心落实中央、省、市和机关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办督查。局法规科对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三大行动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五城联创”工作、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重点工作共计5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督办督查,严格对标时间节点,制定专项督办方案,严把工作落实质量关,确保局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截至2020年12月初,共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报送《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汕尾市“三大行动”“五城联创”工作任务情况自查表》共计5期。(八)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关于开展汕尾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汕交法函〔2020〕554号)安排,对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案卷及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发现并指出陆丰市交通运输局存在问题8个、陆河县交通运输局存在问题5个、出海丰县交通运输局存在问题2个,对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存在的行政执法问题形成《关于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题的通报》,要求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局法规科,确保整改到位,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二、第32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上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理念与交通运输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推动我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二)加大普法力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学习转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普法工作要点》《2020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法制工作要点》,制定印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普法工作要点》《2020年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法制工作要点》,明确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安排。今年2月份,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全民公益普法行动”,在交通运输重点场所以播放宣传片、印发宣传海报等形式,加强全民疫情防控意识;4月份,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观看国家安全教育普法视频资料、手机“学习强国”app参与活动,提高全系统全行业国家安全意识;7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制定《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邀请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黄立靖同志做民法典专题讲座,推动局全体干部职工掀起学习民法典热潮;9月份,邀请局法律顾问对全体干部职工做《国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培训讲座,增强干部队伍严守党纪法规意识;12月份,组织开展局“宪法宣传周”活动,现活动正在进行中。(三)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及合同协议等材料合法性审核。一是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覆盖,在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讨论前,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超过有效期的,及时由制度文件的业务部门和进行清理。二是对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制审核清单和流程进行审核。三是对于需要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请示事项,从职责归属、实体内容、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核。四是对于我局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审查把关。截至2020年12月初,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共合法性审查意见共42份(其中,合同审查意见38件、重大行政决策2件、规范性文件4件)。(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执行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一是认真审查复议案件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执法问题,通过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方式,指导改进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二是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执法监督工作,做好行政复议答复、调解等工作,认真对照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复议意见完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三是积极做好诉讼案件证据收集、答辩和出庭应诉等工作,并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进行研究分析,更好地指导交通实践。截至2020年12月初,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宗,作出交通行政复议答复8份。(五)做好征求意见回复工作。根据现行政策法规对各单位来文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分析,结合交通运输自身职能,就合法性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截至2020年12月初,发函回复其他单位征求意见稿共计35份,局内各部门征求意见稿共计7份。(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为抓手,继续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人员培训,制定出台了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各项案卷评查工作,并督促各相关业务部门做好案卷评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七)做好行政执法案件公示管理工作。助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化,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的公示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配合市政数局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当前已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立“两库一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线上监管流程,同步行政执法“双公示”数据,配合市发改局做好信用汕尾网站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初,共向“互联网+监管”平台上传行政检查案件28件,上传行政处罚案件36件;共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16个,已完成计划事项11个。(八)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助手作用。加强与局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系协作,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法治教育培训等领域的智囊作用。三、存在问题人员借调频繁,导致个别工作衔接不到位。四、下一步工作(一)做好“无证明城市”2020年底前的收官任务;(二)做好七届十次全会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三大行动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五城联创”工作、七届十一次全会重点工作共计5项重点工作进度督办督导年收尾工作;(三)做好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用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信用汕尾”等执法案件公示工作的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