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各种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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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一章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节一通三防十项管理制度一、瓦斯检查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规定巡回检查计划图表,并按生产进程不断修改。通风科要根倨通风系统划分瓦斯区域,确定检查人员、路线、时间和内容,要求检查周期不超过4小时,每次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2、对有人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采掘工作面、维修作业点设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临时密闭处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3、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必须通风。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采区和主要回风巷,以局扇通风的地点都必须设点检查瓦斯,回风流中的电器设备20米范围内必须检查瓦斯,临时停工的地点,停风密闭前必须检查瓦斯,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均匀检查两次。、24、瓦斯检查员必须熟悉瓦斯知识和矿井通风系统,熟练掌握瓦检器使用方法,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5、瓦检员按照巡回路线检查瓦斯,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接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本区域范围的瓦斯,不得私自变更,不得空班漏检、假检、“检一填二”,如有瓦斯异常,无计划停风现象,必须在交接本内填清,并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6、检查瓦斯时,瓦检员必须将检查地点的CH4、CO2浓度和温度,及时记录在瓦斯手册和牌板上,数据必须清晰,发现瓦斯浓度异常时,必须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断电撤人,并向调度室汇报,等候处理意见。7、瓦斯牌板设置位置:采煤工作面距切眼不得超过50m;掘进工作面距掘进头不超过100m;机电峒室设在回风流;盲巷墙栅栏、永久密闭设在巷口;回风巷电器设备、水泵等牌板,挂在附近20m内。8、区域瓦斯检查的内容包括:采煤工作面进、回风流,上、下隅角,工作面;局部空顶区;掘进工作面的进、回风流,工作面;机电峒室、密闭墙前、盲巷的栅栏处;此外还包括本区域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完好情况,巷道失修情况及积水程度,工作地点的风量情况等。9、采掘队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按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作业。10、通风科、安监科要经常认真检查瓦检员巡检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通风科必须及时汇总本班情况并填报通风台帐。凡通风科、安监科等职能人员下井遇到瓦检员,必须审查图表,发现隐患必须解决之后方可离开现场。、311、串联通风的工作面,串入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装有瓦斯自动报警断电装置,且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12、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现场交接班,并做好记录,以备检查。13、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在处理瓦斯异常或积聚时,必须听从瓦检员的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二、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1、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特殊情况在现场交接班),做到手交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交接班地点必须悬挂标志牌。2、交接班的内容包括:检查区域内的各点气体及一通三防设施简要情况,当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隐患及应注意事项,有无与通风有关的其它问题。3、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矿调度室接受分工,挂牌上班,全体人员必须正点到达指定地点,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4、接班时间由交班人员记录在自己的原始记录上。全体交班人员当场将各自负责区域的矿井瓦斯,通风防尘设施等情况及应注意事项详细介绍给接班人员,并填入交接班记录内,双方必须签字。5、通风科要不定期要抽查瓦检员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和纠正。6、对空班、漏检、脱岗、假检等严重违章现象,要进行认真追查处理。三、瓦斯报表审批制度、41、矿井必须逐日填报瓦斯日报,其内容包括:检查地点CH4、CO2、CO及其它有害气体含量。2、通风科负责调度矿井瓦斯情况,瓦斯检查员认真填写瓦斯日报。每天的瓦斯日报要分送给矿长、总工程师审阅,有重大瓦斯隐患,必须专题填报。3、矿长、总工程师对瓦斯日报所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批示,并落实人、财、物及时的处理。4、通风科长负责审查瓦斯台帐,处理日常工作。通风科长负责具体组织落实矿长及总工程师的批示意见,若实施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四、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一)、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通风科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与已采区、老窑和不明情况的巷道贯通措施,必须由集团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辅助救护队现场协助(特殊情况下申请兴文县矿山救护队支援)。加强贯通地点的瓦斯检查,防止瓦斯积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同时要加强巷道维护和警戒,防止巷道冒顶和放炮崩人。2、巷道贯通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其内容包括掘进巷道名称,贯通巷道名称,预计贯通时间,警戒位置,贯通施工方法,施工单位及安全技术措施,贯通负责人及注意事项,并附贯通示意图。、53、巷道贯通措施必须事前向有关人员贯彻,贯通时,矿井生产、安监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参与现场指挥。4、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20m前,测量部门及有关单位下达贯通通知书,通风科必须事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或瓦斯积聚。5、贯通巷道必须汇报矿调度,矿调度要及时掌握贯通距离及贯通两巷的瓦斯动态,并及时报告当日通风科值班人员及值班矿级领导。6、与老巷、盲巷、积水巷道贯通时,必须先探后掘,对掘的巷道贯通,达到规定距离时,其中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必须正常通风,并设置栅栏,切断电源,正常检查瓦斯。7、安监部门要在现场监督检查巷道贯通措施的执行情况,杜绝违章作业。(二)、盲巷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不通风或风速低于0.15m/s的巷道,均按盲巷处理。采用扩散通风有效且深度小于6米,宽度大于1.5米的硐室不按盲巷管理。所有井下密闭(防火墙)应构筑在距巷口不超过5米的位置。如受客观条件限制时,应采用重复闭的形式且最后一道临时闭距巷口不超过5米。密闭墙距离巷口超过2米还应在巷口全断面设置栅栏,其网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mm,牢固可靠,并在醒目位置揭示警标。并由通风科设置点各级每班检查瓦斯。2、受地质条件影响或者采掘地点变更造成的盲巷在停风当班必须撤出所有设备管线并由瓦检员负责在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巷道内瓦斯浓、6度或CO2浓度达到或超过3%必须在24小时内采用料石闭或板闭等隔断性措施予以封闭。若瓦斯浓度在3%以下应在三日内封闭。3、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致使开掘工作面临时停风时,应采取临时栅栏措施,同时要将切断通往停风区内的电源。设在巷道口(距巷口不超过5米)的栅栏高度不得小于1.5m,并用铁丝等物围成不大于200×200mm的网格,警标要醒目。4、轨道、管线等导体(防火墙上预留的观察孔、返水管等除外)不得通往密闭区内。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密闭,进入盲巷,凡发现随意打开密闭进入盲巷者,按重大事故进行追查,并给予处理。恢复生产,必须由通风科制定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决定由辅助救护队排放瓦斯。5、通风科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帐,定期对全矿井的盲巷封闭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施完好。6、启封盲巷时,通风科必须制订通风安全措施,按照《井下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瓦斯排放工作。五、瓦斯排放制度(一)、一般情况下的瓦斯排放1、因临时停风或其它原因,井下采掘工作面停止通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如果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由通风科制定排放瓦斯专门的安全措施。2、排放瓦斯的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审查,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73、批准的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或安全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并签字备查。4、排放瓦斯或二氧化碳措施内容包括:1)、排放瓦斯的巷道名称、长度、类别、停止供风的时间,近期检查密闭前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要计算出排放瓦斯量,供风量和排放时间,制定排放瓦斯的方法,严禁“一风吹”。2)、确定排放瓦斯风流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的位置,通迅电话的位置,全风压风流中瓦斯浓度监测的位置,做到文图齐全。3)、明确停电撤人范围,明确防爆电器设备检查责任,明确停送电人员和顺序,明确警戒点的位置。4)、明确排放瓦斯的人员、时间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5)、排放瓦斯后,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人工恢复送电。5、瓦斯排放实行分级管理。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由通风科安排人员排放;瓦斯浓度超过3%,由辅助救护队进行排放;在启封区有严重安全隐患时,由矿联系兴文县矿山救护队进行排放。6、多个头面严禁同时排放,必须按距总回风从远到近的顺序逐一排放;在瓦斯排放期间严禁其他非参与瓦斯排放工作的人员入井,禁止进行与排放瓦斯不相关的任何工作。7、利用局扇排放瓦斯时,风筒出口的巷道瓦斯浓度严禁超过2%,全负压地点巷道瓦斯浓度严禁超过1.5%,排放串联巷道瓦斯时,必须先从进风侧排放。、88、井下任何要点排放瓦斯前都必须向矿调度汇报,并且排放过程及结束后也在向矿调度汇报。9、安监科负责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必须有安全员和通风科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不落实,严禁排放瓦斯。(二)、特殊情况下的瓦斯排放1、串联通风区域进行瓦斯排放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逐级排放制度,首先从进风方向的第一台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上一级排放完毕后才能进行下一级排放,严禁跳级排放。2、排放停风时间较长或密闭巷道、连通采空区巷道瓦斯时,必须携带测氧仪或瓦斯、氧气两用仪。3、全矿井有计划停电,事先应制定详细的排放瓦斯、恢复通风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安监科监督执行。4、矿井因故障停电,造成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开启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前,应事先将防爆门及行人风门打开,采用短路掺新的办法进行瓦斯排放。以后,按照主要通风机排出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2%(必须保证最远采区的风流瓦斯排出以后)严格控制,逐渐关闭风门。通风系统正常后,主要通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了1%以下(含1%)时,通风科瓦检人员方可进入风道检查瓦斯情况,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含0.75%),且稳定30分钟后,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方可结束。5、利用全风压排放采煤工作面瓦斯时,必须采用短路掺新的办法,控制瓦斯排出量,保证排出风流与掺新风流汇合后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9六、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通风设施是构成通风系统,防止瓦斯事故的基础设施,全矿职工和所有单位都要必须爱护,确保其完好。故意损坏通风设施,按矿有关规定予以处罚。2、井下的通风设施(主要包括风门、密闭、风桥等)是保证井下正常通风的重要设施,通风科必须按照通风系统设计、验收,合理布置通风设施,按质量标准施工,保证质量,安全可靠。3、通风设施由通风科负责管理,通风科要作好定期检查和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修补和更换。4、各采掘作业班组对本区范围内的通风设施负责管理,设施前后5m范围内不得堆放杂物,不准任意损坏和拆除。任何人不得将一组风门同时打开,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运输设备或物料经过风门时,必须小心谨慎,不得损坏风门。当设备或物料的长度或宽度超出风门规格时,必须事先与通风科取得联系,通风科指派专人在现场配合工作,不得强行通过风门,以免造成损坏及其它不良后果。5、对井下所有设施前设置的牌板、栅栏、提示警标都必须认真保护,不得随意损坏和移动,严禁破坏,翻越栅栏。6、通风科要加强通风设施检查,查缺堵漏,保证矿井有效风量率达85%以上,同时要加强矿井外部漏风的检查和堵漏工作,使矿井外部漏风率小于5%。7、矿长每季度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反风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每年一次的反风演习顺利进行。、10七、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开掘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及使用等局部通风设计,列入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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