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农业农村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化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省、市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一)加强组织领导1.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及时传达学习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深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召开局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20年度局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形势,部署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2.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发展的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及时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人员并明确职责分工。党委书记与党委委员、局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督促各单位(党总支、支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做好压力传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地生根。4.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年召开局党委会会议不少于2次,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夯实党委班子成员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5.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健全工作机制,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6.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二)加强政治建设7.旗帜鲜明讲政治。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和净化政治生态。8.严格政治规矩执行。党委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同时加强对党章贯彻执行情况、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推动党员干部经常以党的政治要求为镜检视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三)加强思想建设10.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安排一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推动党委班子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切实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11.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全年召开党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网站、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媒介的管理,严禁发布不当言论。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和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12.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持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13.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并全程接受监督。14.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各个环节,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对新选拔任用干部任前要组织廉政谈话,作出廉政承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16.全面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于部撑腰鼓劲,推动党员干部在严守纪律规矩的前提下奋发干事创业。(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7.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完善党组织的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和考评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18.规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六)加强作风建设19.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局各项规定等相关要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吃喝、交往、用车”不正之风,拓展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20.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把作风建设作为日常督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紧盯老问题,注意新动向,保持常抓长管不松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21.密切联系群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了解群众困难,倾听群众心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22.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三整治三规范”活动,一体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持续正风肃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七)加强纪律建设23.强化政治纪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切实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划出思想红线、明确行为界限,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24.切实维护党章权威。把党章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教育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尊崇党章、维护党章,真正将党章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5.坚持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510”警示教育活动和法纪教育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26.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开展批评教育、谈话函询,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八)加强制度建设27.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不断深化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28.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一律提交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民主、公开、透明。29.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定期召开廉情分析会,分析研判形势,部署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对重点对象、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特别是对各单位“一把手”的制约监督,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增强源头防腐能力。30.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年底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在党委会会议上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组织各单位(党总支、支部)向局党委进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抓党建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述职,并予以综合评价。(九)深化巡察整改31.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涉及问题的整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32、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巩固运用整改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对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十)严格执纪监督33.支持并自觉接受执纪部门监督。支持市纪委监委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组织保障。加强与市纪委监委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34.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的同时,加大对涉农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部队伍中的损农、坑农、害农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35.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追究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公开曝光局系统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36.强化权力制约的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二、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责任清单(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1.对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抓好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年主持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不含研究案件)。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3.主持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4.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不断深化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二)严格教育管理5.带头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第一位,维护和稳定政治生态。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执行党的纪律等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6.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7.将党风廉政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活动不少于4次,带头上廉政党课、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8.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严格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加强督促检查9.加强对本单位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并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及时排除纪律审查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10.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处置。11.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加强对主体责任传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与班子成员及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12.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四)密切联系群众13.坚决纠正和破除“四风”问题,保持常抓长管不松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化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督促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1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执行干部调研、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