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经验交流材料近年来,xx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创新代表工作理念,搭建平台,构建机制,加快代表管理服务方式转变,破解闭会期间“代表难组织、活动难开展、能力难提升、作用难发挥”的问题,不断增强代表履职热情和工作干劲,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活力。一、建立代表履职补助机制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加强对县级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的新机制,制定出台《县级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分别从代表会议期间、闭会期间履职和发挥代表先进性作用等方面规定积分内容,对年底考评积分达到70分以上的,分等次给予履职补助,对履职不积极、积分偏低的代表依据《办法》规定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同时,对代表出席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会议及其活动,及时发放交通、务工补贴,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二、建立代表定期表彰机制在每届任期届满前,由各代表小组、乡镇人大、县人大代工委分别提出意见,对任期内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以及连续考评优秀的县级人大代表,由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门会议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其作为代表连任人选的重要依据。三、建立代表关怀机制县委出台《加强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关心关爱代表的具体事项。代表个人或者家庭发生变故、有特殊困难,县人大常委会给予关爱慰问,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身边;关心各级人大代表的身体健康,从本届开始,每届期内,由县财政统一预算列支,县医疗卫生部门具体实施,对在县全国、省、市、县四级无固定收入的代表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通过以上措施,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代表办实事、办好事,促使代表牢固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崇高的历史使命感和代言人身份荣誉感,近两年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意识、参与履职活动的频次、完成交办任务的质量进一步提升,在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