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报告:浅谈提升民二庭党支部党建质量的实现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本年度,本人通过阅读学习、组织座谈、部门交流等方式对所在支部进行了全面调研和分析,对支部运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一、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底,民二庭党支部共有党员16人,全部为在职正式党员。支部设有3名委员,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2018年以来,民二庭党支部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统筹推进“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创新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了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实现“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司法保障。二、主要做法(一)把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一是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二是支部书记亲自抓思想政治工作,支部副书记和支部委员密切配合。三是注重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中空洞的政治说教,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建立起从点到线到面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二)加强支部组织和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党务和审判工作的规律,完善决策目标、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考核制,保证支部组织的决策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学习的融合度,始终坚持政治与业务双管齐下,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责任到人,尽力杜绝违法违纪现象。(三)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切实发挥支部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党支部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落实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制,明确了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确保支部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组织的行为。制订和完备党建工作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三是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对党员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顿,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批评帮助,不断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四)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搞好支部工作。一是支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坚持贯彻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党员干警学习党的最新文件,领会精神,交流感悟。二是支部根据党员干警的思想实际,提倡干警上下之间、相互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不断沟通思想、融洽关系,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三是按照“五个严禁”的要求,着重强调办案要及时、调查要全面、案情要真实、方法要灵活、处理要正确,有效地规范了支部党员的职业行为,改进了审判作风,摆正审判工作与为人民服务的关系。四是抓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过好“人情关”。教育干警讲法律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人情,要求干警处理案件公正第一、绝不准拿法律与人情作交易、顶住说情风、真正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五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庭内民主、建立和健全支部工作监督机制,着力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五)将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到司法为民的实践中。一是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把“公正、廉洁、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和监督支部党员干警秉公办案、廉洁办案,文明办案、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排除外界对审判工作的干扰,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社会的安定、人民的安宁作出应有的贡献。三、存在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建党意识不够强。支部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系统深入,政治学习形式较单一,大局意识不够强,商事审判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意识尚显不足,执行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特别是超长期案件压降力度不够。支部党员在日常审判工作繁忙时偶有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有效激励机制不健全,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够浓厚,党员争当先锋的意识不够强。二是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党建学习积极性不够强。支部书记抓党建投入精力不够多,党建品牌缺失,“两学一做”和“三会一课”的质量还不够高,针对性还不够强,支部台账记录规范性不够。党建活动往往局限于一些党建知识、党的会议决定、领导人讲话、上级文件的学习,且不能很好地联系本支部实际。党建活动缺乏丰富多彩的形式,对支部成员缺少吸引力和感召力,影响了支部成员参与的积极性。三是作风纪律建设不够严格,管理考核方式不够科学。日常工作中,支部运用党的理论和规章制度抓队伍和制度建设的力度还不够,作风纪律不够严格,形式主义的诟病未能根治,脚踏实地和较真碰硬的精神有待培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主动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的意识不够强,日常性、提醒式谈心谈话和提醒教育频率较低。对支部成员的考核模式较为陈旧,未能形成从督促警示转化为自觉落实的良性效果。奖惩机制不够科学,支部凝聚力有待增强。四是党建活动设施不够完备,阵地建设有待扩展。囿于庭内办公场地等原因,支部党员活动阵地以庭内会议室为主,设备较为陈旧,宣传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导致党建活动氛围不够浓厚。支部党建活动多于庭内、院内开展,以书面学习为主,缺少实践体验,缺少部门联络,党建活动走出去的意识有待提升。四、对策措施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争当党建学习先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是党最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之一,必须全面、准确、深刻地学习领会,自觉用这一理论成果指导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支部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专题形式细致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最新经典著作,着重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全文细读《中国共产党章程》,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注重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定期检验支部成员学习成效,并将其纳入了考核范畴。确保支部成员党建学习落到实处,永葆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力争政治站位提高。二要规范支部运作,夯实支部党建根基。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战斗堡垒和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的事业在基层的领导核心。支部书记是“领头雁”,是组织者、领导者,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党的各项工作原则、制度,使党支部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增强支部活动的计划性,使活动深度广度全面扩充,着力打造有亮点、有特色的品牌支部。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规范性、及时性切实提升,党课教育针对性加强。充分调动起党员干警解放思想大讨论的积极性。突出改进了支部台账记录存在的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定期专项检查。三要持续深入整风肃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整治的意识和决心,使党员干警迟到早退、离岗不请假及不遵守院内管理规定的行为得到进一步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督和问责机制,督促党员干警按照纪律规范和作风要求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党员干警勤勉履职,杜绝工作拖沓、排除畏难情绪。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礼仪,全面规范庭审作风,维护法庭环境整洁,严肃司法形象。严格落实中院制定的三项廉政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警警示教育,落实朋友圈净化,更加注重正能量和主旋律思想的传播。四要提高党建活动质量,拓展党建活动空间。法院支部抓党建,要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与审判业务学习的有机结合,找不准结合点,党建就会流于形式。本庭要更加注重文化建设,关爱党员干警身心健康,努力探索出一套压力排解和消极情绪疏导的方式方法。鼓励党员干警积极参与院团委青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参观纪念馆、徒步环湖等形式引导大家走出去,动起来,寓教于乐;利用最新即时通讯设施和新媒体普及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引导党员干警随时学、随地学,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