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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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其方法至2009年底止,中国端午节、传统桑蚕丝织技艺、南音等25项“非遗”项目,已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全数获得通过;加上此前入选的昆曲、古琴、木卡姆及蒙古族长调民歌等4项,共计29项。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在我国“非遗”保护工作逐渐进入规范化,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并制定“国家、省、市、县”共4级保护体系,要求各地方和各有关部门贯彻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遗”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化利用等工作。通过几年的深入调研国务院又先后二次正式颁发了国家级“非遗”名录共1028项。目前,某某县《辰州傩戏》列入国家第一批非遗保护名录;《某某山歌》、《某某传统龙舟赛》、《二酉藏书洞的传说》3项列入湖南省“非遗”保护名录;《火场土家族斗鸟》、《弹棉花的技艺》、《辰州符》3项列入怀化市“非遗”保护名录;《某某哇乡人婚俗》、《某某土家族丧葬》等16项列入县级“非遗”保护名录。“非遗”保护工作已越来越被各级政府重视,它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各个县结合当地的具体实际,在实际工作中大胆探索、创新,探索出一条有地方“非遗”保护特色的新路。而保护又是建立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之上,因此,只有在摸清家底的情况下,科学编制保护规划,制定详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地的“非遗”普查,才能得到更好的更有效保护,所以,普查对保护来说就显得尤其重要。但与此同时,人们对“非遗”的普查某些问题,如:为什么要普查、普查什么、怎样普查等,仍然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我觉得只有搞清了这些基本的理论和认识问题,才会使“抢救和保护中国人类口头和非遗工程”展开得更为顺利和健康。下面,笔者通过对“非遗”的了解和工作实践,仅就如何开展县级“非遗”的普查工作,从以下五个方面谈一点亲身的感受和学习体会。一、确立“非遗”普查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灵魂1、指导思想。开展“非遗”普查工作,是做好“非遗”保护的重要基础,是抢救与保护的重要环节。我们要以国务院、文化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具体按照《湖南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县级“非遗”普查工作。2、总体目标。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非遗”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非遗”的种类、数量、分布地域、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抓紧认定和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特别是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摸清全县“非遗”资源家底,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逐步健全县级“非遗”保护体系。二、制定“非遗”普查工作方针及工作原则,是开展“非遗”普查工作的重要核心1、普查工作的方针是:统一部署、加强协商;全面展开,有序进行;突出重点,真实有效。2、普查工作的原则主要体现在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三个方面:所谓全面性。一是调查地区要兼顾城镇和乡村,调查对象要兼顾不同的人群,调查地区所蕴藏和传承的各种传统民间文化载体,均需注意调查。二是普查应涵盖本地所有区域的“非遗”全部类别,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镇、不漏种类、不漏项目。三是注重吸纳以往调查成果,对已调查过的“非遗”内容,应进行认真复查和核对,注意了解其现状。所谓代表性。就是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要力求抓住民间文化现象中具有主流的,或主要的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以避免在普查工作中平均使用力量。注重去粗取精,选出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重点深入调查。所谓真实性。也就是尊重“非遗”的历史和原貌,真实地、不加修饰地、不加歪曲地记录,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杜绝提供虚假材料。要按照传统民间文化本来的生存状况,进行调查和采录,不能在调查之前就先设定框框,主观地舍弃某些方面。三、了解“非遗”的普查范围,是开展“非遗”普查工作的前题和重要基础我们在乡镇调查和收集“非遗”线索时,听到更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这里没有内容和项目”。说到底还是认识问题,对“非遗”概念模糊、认识不清。国务院明确规定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在普查范围,具体包括十六类:(一)民族语言(包括方言):包括汉族和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语言,分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其差异是语言风格和表达方式,以及一些特殊词汇的使用。社会方言包括:行话、术语、隐语、黑话等。苗族、侗族语言及各地方言在特定的地理区域,不同的社会阶层出现的差异,表现的特色均属于普查范围,同时尽可能追溯其起源。(二)民间文学(口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等。(三)民间美术:绘画、工艺、建筑、雕塑等。(四)民间音乐:民歌、器乐、舞蹈音乐、戏曲音乐、曲艺音乐、民间祭祀仪式音乐等。(五)民间舞蹈: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舞蹈、人生礼仪舞蹈、宗教信仰舞蹈、生产习俗舞蹈等。(六)戏曲:曲牌体制的戏曲剧种、板腔体制的戏曲剧种、曲牌板腔综合体制的戏曲剧种、少数民族的戏曲剧种、民间小戏剧种、傩及祭祀仪式性的戏曲剧种、傀儡戏曲剧种等。(七)曲艺:说书(徒口讲说、说唱相间、韵诵表演)、唱曲(板腔体、曲牌体、板牌混合体)、谐谑(相声类、快板类、谐戏类)等。(八)民间杂技:杂技、马戏、魔术、乔妆戏、滑稽等。(九)民间手工技艺:工具和机械制作、农畜产品加工、烧造、织染缝纫、金属工艺、编织扎制、髹漆、造纸印刷和装帧等。(十)生产商贸习俗:农业、林业、渔业、狞猎、饲养和畜牧业、商贸、副业等。(十一)消费习俗:服饰、饮食、居住、交通等。(十二)人生礼俗:妊娠、分娩、诞生、命名、满月、百日、周岁、成年礼、婚礼、寿诞礼、葬礼等。(十三)岁时节令:汉族节日、少数民族节日等。(十四)民间信仰:原始信仰、俗神信仰、祖先信仰、庙会、巫术与禁忌等。(十五)民间知识:医药卫生、物候天象、灾害、数理知识、测量、纪事、营造等。(十六)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室内游戏、庭院游戏、智能游戏、助兴游戏、博弈游戏、赛办竞技、技艺竞赛、杂耍竞技等。四、掌握“非遗”普查工作步骤,是开展“非遗”普查工作的重要措施(一)普查准备阶段。首先要组建领导班子,抽调普查人员。成立“非遗”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非遗”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普查的日常工作和负责普查工作的相关业务咨询与指导。各地方要成立专门的普查机构,挑选一批热心公益文化事业,具有一定业务专长的人员组成普查工作班子。其次是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各地方要根据县里的普查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普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完成调查的时间、普查班子成员的组成、需要提供的成果等。三是培训普查工作人员。非遗中心应召开“非遗”普查工作培训会,部署普查工作。四是充分做好普查技术和设备的准备工作。开展文献资料调查,拟订普查提纲、制作普查登记表格,配备数码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电脑等必要的设备。五是确保普查经费。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努力争取当地财政支持,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二)实施普查阶段。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普查。各乡镇在进行文献资料调查的同时,要按照普查计划和提纲,组成专门的普查队伍深入民间、乡村进行田野实地调查。一要做到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参加普查的人要记普查日记,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组、不漏种类、不漏项目”的调查;要悉心拜民间传承人为师,完整采录讲述者、传承者或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背景、相关的数据。每进行一乡(或一村)调查,都要在普查地图上作出标记。普查过程中注意收集保存各个阶段的工作照片(包括与老艺人交谈的照片)。摄像要求拍摄项目产生的全过程。制作的摄像资料片在反映图像的同时要配文字和语言说明。普查中采集的民间作品、搜集的民俗实物和民艺作品、调查采访时填写的表格、绘制的普查地图、摄制的照片与录音录像,除了原件原物外,还有按照表格的要求进行登记造册。为了对普查对象进行规范化记录与收集,并使普查中所获资料(文字、图片、音像等)和实物得到标准化和序列化的登记、存档、保管,要按照“非遗”分类代码进行分类编码。二是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调查方式。在抓好面上普查的同时,可重点走访,抽样调查,亦可召开小型调查会,充分重视和发挥当地热心人的作用。要注重调查资料蕴藏较为丰富的乡镇、村落;注重选择那些承载“非遗”较多、较有才华和独创性的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问答、表演、展示,如事故家、歌手、民间艺人等;要抓住当地的民俗节庆,不失时机地进行现场调查和采访。三是要运用多种手段采录。参加普查的工作人员,要善于运用多种手段来进行采录,调查采访者要以笔录、摄影、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和技术记录民间传承人和相关人员的讲述和表演等。要注意搜寻民间传抄的唱本、歌本、长诗、宝卷(宣卷)、鼓词、脚本、经书、图画册等手抄本,以及各种文献资料和相关实物。(三)普查总结阶段。各普查小组对普查中收集的文字、图片、音像、实物等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撰写普查报告,并按照《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普查手册》要求,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格》,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普查中征集的实物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验收标准》整理汇编本地普查成果资料。五、明确“非遗”普查的工作要求,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有力保障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各乡镇要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非遗”普查工作;县非遗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上反馈。对跨地区的、涉及面较广的“非遗”项目,需要组织更大范围的普查工作时,由县非保中心予以协调。二是在开展普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开展“非遗”普查的意义和相关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非遗”保护的认识,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普查线索,参与普查工作;三是各乡镇要及时将本地开展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经验总结报县中心办公室。2、明确责任,注重实效。县非遗中心和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普查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注重视觉和听觉形象的配置(文字、照片、视图、实物),要求如实反映原貌,不走样,尽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保存档案资料,使普查数据直接有效进入普查数据库。3、全面展开,突出重点。对列入国家、省级的保护项目要按要求进行登记造册;对没有进行普查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普查。要有“抢救优先”的意识,对于高龄和病危的“非遗”传人,要优先安排调查采访和抢救搜集,以免“人亡艺绝”。在普查过程中还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民族关系。要尊重民族信仰,严格遵守国家的民族政策。二是要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三是在普查中处理好与宗教的关系,充分尊重宗教徒的宗教信仰,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宗教政策。开展“非遗”资源普查,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做好普查工作,为传承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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