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某县2021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效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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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21年某某县关于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效果的调研报告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了一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促进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压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巡察“利剑”作用初步彰显,但在巡察的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巡察工作的有力推进。一、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巡察准备不够充分。一是部门提供线索针对性不强。巡察进驻前,县委巡察办通过函的形式,分别征求县级相关部门关于被巡察单位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但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单位提供的问题线索针对性不强,基本以无意见形式复函。二是巡察组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不充分。进驻前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沟通联系不够,没有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被巡察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廉政风险等情况掌握不全面,制定的谈话提纲针对性不强。三是被巡察单位主动配合意识不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不敢暴露问题,存在回避、遮掩情况,向巡察组通报、介绍情况不全面、不充分。(二)巡察方式创新不足。一是巡察了解深入不够。在巡察进驻期间,巡察组基本上按照巡察流程开展工作,没有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深入基层一线实际调查了解、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知晓度不高,发现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谈话方式较为单一。巡察组谈话提纲结合实际不够,谈话内容简单,在个别谈话中,绝大多数同志都泛泛而谈,不愿向巡察组说实情,影响了谈话效果,没有发现实质性问题线索。三是总结提炼不足。巡察组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不够,有针对性地求证问题线索少,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分析问题线索的准确性有差距,发现的普遍问题多,个性问题少,一般问题多,可查性的线索少。(三)整改落实有差距。一是整改责任落实不力。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压力层层传导不够,结合单位实际分析研判不足,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二是分类推进整改有待提高。坚持近期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不够,对有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制定的整改措施操作性不强,分解落实不到位;对一些涉及面较广、情况比较复杂、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没有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进行限期整改。三是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被巡察单位结合单位实际进行全面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够,没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形成。(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目前,县委第一至第四轮巡察,巡察组人员均为临时抽调,来自不同的单位和行业,人员经验水平、专业结构、能力搭配与巡察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巡察工作和单位本职工作上难以做到全面脱钩,巡察工作延续性、衔接性不强。二是缺乏系统业务培训。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察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未经过系统性培训,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每轮巡察前短期的工作培训无法满足巡察工作的需要,影响了巡察工作效果。三是主动担当精神不足。个别巡察工作人员担当意识不强,存在畏难情绪,有做老好人、不敢碰硬的情况,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特别是开展深入了解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都仅限于从谈话、信访、审计等渠道来发现问题,从而导致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单一。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一)做足巡察准备,确保巡察监督有的放矢。做好巡察准备工作是开展好巡察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巡察组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深入理解巡察政策、理论和业务,准确把握巡察程序、方式和要求,明确监督重点,熟悉巡察工作流程,为巡察进驻做足功课。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各巡察组要主动与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多渠道收集被巡察单位相关信息,研究分析被巡察单位工作计划、年度总结、情况汇报等,摸清其近年来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和重大资金流向,明确其工作职责、业务特点和工作流程,预判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明确巡察重点,制定针对性的巡察方案。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机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人员接受教育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进驻前,除了要完成规定的学习培训外,还要结合巡察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学习研究,既要考虑按时完成巡察,更要保证准备工作充分有效,确保不打无准备之仗。三是精准定位巡察重点。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及与重点问题相关的重点人、重点事,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制定详细巡察工作方案,精准绘制巡察“施工图”,带着问题、循着线索进入巡察,切实增强巡察监(二)创新方式方法,拓宽问题线索了解渠道。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给巡察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要破除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与时俱进,用新理念指导新实践,同时要借鉴巡视经验,立足工作实际,围绕政治巡察,不断探索创新监督形式、方法、手段,创新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一是拓宽信息渠道。在开展巡察工作时,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真正做到开门纳谏,着力畅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积极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注重保护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消除他们的顾虑,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认真深挖隐藏的问题,发现和捕捉有价值的问题和线索。二是改进谈话方式方法。个别谈话是巡察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这要求巡察工作人员在谈话过程中,讲究谈话艺术,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针对不同的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在谈话中对涉及到的问题不要随意定性,引导被谈话人提供真实情况,以便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同时,创新方式方法,改进谈话形式,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群众容易接受的工作方式,使巡察工作形式更加灵活、方法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明显。三是科学分析研判。透过现象看本质,把业务问题放到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层面去分析,落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去查找。坚持从具体问题入手,用纪律尺子去发现问题,用政治眼光去审视问题,善于从个性问题中反思共性问题,从个人问题中反思组织的问题,从下级问题中反思上级的问题,从表象问题中反思本质问题。在掌握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把握关键问题的主要方向,认真梳理分析,形成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四是加大巡察宣传力度。将宣传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环节,在进驻单位做到广泛宣传,除了在传统电视、报社等传统媒体宣传外,利用微信、微博、政务网站、短信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率,动员被巡察单位参与巡察工作的动态信息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体会到党委政府的决心,并支持参与巡察工作。探索对巡察中发现的贪腐行为、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三)抓实成果运用,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政治巡察能否取得扎实成效,发现问题是基础,成果运用是关键。抓好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必须在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一是抓好整改落实。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被巡察党组织针对反馈意见,要统筹研究、认真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做到真抓真改、紧抓紧改、长抓常改,推动巡察反映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并按规定时限报告党组织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履职情况,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加强分类处置。及时移交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于巡察组移交的每个事项,纪检监察、组织等有关部门都要依规依纪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严肃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巡察办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建立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使巡察成果在报告、反馈、移交、督办、整改等各环节有据可查。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纪律审查,到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再到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整改反馈,确保整改效果最大化。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巡察机构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建立定期回访督查和大起底、大检查制度,强化调研督导、发函督办和现场督查,确保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履行、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对成果运用不到位,敷衍塞责,搞“文字整改”“关门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公开曝光,切实增强震慑效应。四是注重推进治本。对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查处”制度性规矩要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发挥治本效应。对巡察发现的管党治党建党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要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对巡察结果、巡察整改情况和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评价情况,要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彰显巡察利剑作用,达到持续震慑效果。同时,被巡察党组织要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综合分析,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措施、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四)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巡察工作组织基础。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的“利剑”,巡察队伍必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铁军。随着巡察监督作用日益显现,巡察干部可能会成为社会议论热点、群众关注焦点、腐败分子“围猎”重点。一是要强化选拔配备。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重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把品行好、作风实、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巡察工作岗位,加大巡察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建立专职巡察干部为主、临时抽调人员为补充的巡察队伍,把巡察干部队伍打造成为对党忠诚的卫士、个人干净的模范,敢于担当的先锋。二是要强化教育培训。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为目标,全力打造政治强、专业化、高水准的巡察干部队伍,锻炼能够敏锐发现问题和善于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注重提高巡察队伍素质,加强巡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巡察培训,力求精细、有力、有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与当前巡察任务相适应。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巡察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忠诚忠实;严守廉洁纪律、保密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干净干事;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做到担当担责。四是强化支部建设。加强巡察机构党的建设,坚持把“支部建在组上”,健全支部各项制度,严肃开展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巡察临时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对巡察工作开展充分发挥把关定向的作用,切实保证按照政治巡察的要求,查找、核实、发现、分析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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