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级部门“三定”工作布置会上的讲话(2019年2月20日)同志们:经区委批准,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XX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全区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精神,布置我区区级部门“三定”工作。刚才,XX同志对区级部门“三定”规定的编制原则、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了说明,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应该说,2月1日全区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后,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讲政治顾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机构挂牌、人员转隶等各项工作快速推进、平稳有序,基本完成了转隶组建任务。按照区委先转隶、再“三定”的部署要求,现已转入“三定”环节。下面,就做好区级部门“三定”规定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三定”工作重要意义“三定”工作是对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三大内容作出的规范性、制度性要求,是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和关键环节,能否有效落实“三定”规定,事关这次机构改革的成败。我们要充分认识“三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实“三定”工作、做细“三定”规定,真正实现改革目标的落地生根。(一)“三定”工作是机构改革方案的具体落实。这次“三定”—2—工作是以机构改革方案为基本遵循,结合当前发展需要,对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内容进行重新制定或优化调整,是机构改革方案的具体化、部门化。如果没有“三定”,机构改革方案就会成为“空中楼阁”、落不了地;如果偏离了机构改革方案,“三定”就会丢掉方向和灵魂。因此,各单位必须全力以赴、精心搞好“三定”工作,既把机构改革原则性、方向性的要求落到部门的机构职能定位和主要职责上来,又把具体的改革要求落到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中去。(二)“三定”工作是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保障。“三定”规定了部门做什么、怎么做,既有数量、结构的“物理变化”,更有职责、功能方面的“化学反应”,起到了部门“组织法”的作用,是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也是部门配备干部和核拨经费的依据。具体来讲,通过明确主要职责,设置部门履职的“规定动作”,可以理顺部门间职责关系,使部门间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过明确内设机构,细化部门内部分工、理清科室权责,可以让内部系统运行通畅、条块分明、职责清晰;通过明确人员编制,统筹使用编制资源、合理配置领导职数,可以优化部门人力资源配置和力量配备,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提升部门整体工作效能。因此,各部门务必要通过“三定”真正推动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为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提供组织保障。(三)“三定”工作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有效抓手。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推进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是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机构改革和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保障。各部门在推进“三定”工作过程中,务必要仔细研究完善规定内容,强化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刚性约束,充分体现“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机构编制法定化贯穿这次“三定”工作始终,为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夯实基础。二、牢牢把握方向,准确落实“三定”工作原则要求这次区级部门“三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合理配置职能、优化设置机构、统筹使用编制,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的机构职能体系。具体要把握“四个坚持”:(一)坚持依法全面履职。依法全面履职,是党政机关深入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要注重职责法定。按照党内法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区委文件、区政府规章的规定,确定部门职责,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避免自由裁量权被滥用。要注重有序衔接。一方面,做好前后衔接,与现行“三定”规定、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作出的重要职责调整相衔接,着重看职责表述有无依据或依据是否充分、有无遗漏或有无过时;另一方面,做好上下衔接,与市对口部门保持衔接,确保职责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要注重公开透明。进一步巩固部门权责清单成果,全面梳理公开部门职责权力,做到—4—有权必有责,确保部门责任公开透明,权力阳光运行。(二)坚持理顺职责体系。要利用这次“三定”规定,着力解决当前一些部门存在的职责交叉、缺位、错位问题,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厘清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对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责进行整合、划转交由同一个部门承担,并注意部门之间职责关系有无脱节缺位,分工是否清晰完整,进一步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运行顺畅的机构职能体系。(三)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优化协同高效是衡量改革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标准,必须在“三定”工作中体现和落实好。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既要从管理的基本规律和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又要将部门的主要职责合理配置到相关内设机构。协同,就是要统分结合,既要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来加强相关内设机构的联动配合、形成合力,也要通过合理分工来加强工作协调、整合资源。高效,就是要运行顺畅,既要精干设置内设机构,形成高效率的组织体系,也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严格绩效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效率效能,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运行。(四)坚持强化刚性约束。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是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部门职责任务作为编制调配的依据,随职责任务的增减统筹配置编制资源。各部门制定“三定”规定时要严格执行区委常委会和区委编委会审议通过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框架,不得突破限额。内设科室配置人员时,业务科室人员编制和非业务科室人员编制数量要严格对照标准落实,不得变通执行。重新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后,出现超编和超职数情况的,现有人员不作精简分流,给予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消化。这里特别强调一点,行政附属人员队伍要严格锁定人员,自然减员,这次改革不再核定行政附属编制。三、坚持从紧从严,稳妥推进“三定”工作有序实施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多、且距离上一轮“三定”时间较长,各部门要抓住这次改革的重大契机,按照区委的部署安排,周密组织、科学谋划,确保高质量完成“三定”工作。(一)夯实责任抓落实。部门“三定”工作是机构改革的“重头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抓细抓实。主要领导要有主体意识、主角意识,亲自抓、负总责,做到工作亲自安排、方案亲自把关;前期已经成立转隶组建工作专班的部门要再接再厉,继续把“三定”工作落实好;未涉及转隶组建的部门,也要成立“三定”工作小组,抽调精干力量,严格按照区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切实开展好“三定”工作。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区委编办组建的审核小组要积极指导各部门开展“三定”工作,认真审核各部门上报的“三定”规定,共同把这项工作完成好。(二)明确节点抓推进。借鉴省市改革做法和以往改革经验,—6—这次“三定”工作分为拟定上报、审核审批、组织实施、检查验收4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大量工作要做,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快进度、紧在前头。总的时间要求是,市对口部门“三定”规定出台后1周内,提出本部门的初步方案,并与审核小组交换意见,“三定”拟订中如有分歧意见,由部门报区委编办进行协调。经沟通协商一致后,正式向编办上报本部门的“三定”规定草案,由编办按程序报批印发。部门“三定”规定出台后2周内,就要按新“三定”组织实施,完成职能调整、内设机构整合、人员定编定岗等工作。同时,各部门要根据“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及时开展自查自评,并向区委提交总结报告。(三)严明纪律抓规范。机构改革方案中的相关部门职责调整、“三定”工作要求、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均已经有关程序研究决定,成为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坚决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三定”规定一旦印发,就具有法律效力,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同时,要以统筹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为契机,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消除违规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现象。区委已把这次改革实施情况纳入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区委巡察重点内容,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人和事,将严格查处、严肃追责。同志们,“三定”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把“三定”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版头条,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三定”工作落细落实,用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推动XX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