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部署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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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部署动员会议上的讲话(2017年8月日)同志们:8月4日和8月10日,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先后召开会议,部署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通知,省里通知也即将下发。今天的会议,主要是贯彻国家、**省关于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的要求,对开展我市的集中行动进行动员部署。为推进工作落实,我讲三点意见。一、提高站位、统一认识(一)开展集中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健全粮食监管重要批示精神的有力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始终把解决好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来抓。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山西考察期间对粮食安全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在山东考察期间专门听取国家粮食局工作汇报,对做好粮食流通工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出明确要求。近期,针对中储粮南阳直属库光武分库小麦变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和国务委员杨晶、王勇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彻查问责,并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态度鲜明、内涵深刻,要求严厉、令人深省,为我们加强粮食监管,做好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有力举措,对解决当前粮食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二)开展集中行动,是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市粮食库存达到历史最高位,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收储企业不断强化粮食库存管理,对维护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粮食收储企业经营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违反国家有关涉粮政策,内部管控不严,出库问题突出,存在粮食安全管理风险隐患和违规违纪问题;有的粮食管理部门监管执法力量不适应,行业监管存在“死角”和“盲区”,粮食库存管理、执行收储政策等问题没有杜绝。随着粮食收储制度的改革和粮食库存消化工作的加快推进,特别是超标粮食的处置,这类问题还会逐渐暴露。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是清理粮食安全隐患、整顿粮食行业作风的现实要求,是确保国家库存粮食数量和质量安全,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手段,是推动粮食行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增强粮食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工作力度,突出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两个重点,守住粮食收购、粮食质量、粮食供应和廉洁从政从业四条底线,切实维护粮食安全大局,为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真正做到多添彩、不添乱。(三)开展集中行动,是有效防范粮食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迫切要求。今年以来,全国一些地区和企业涉粮案件频发多发,陆续发生了中储粮郑州代储库发红小麦销往面粉厂、中储粮南阳直属库光武分库小麦变质、中储粮襄阳直属库租赁库点万宝粮油公司拖欠农民粮款等系列重大案件。这些案件影响面大,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社会媒体普遍关注。上半年,在全省粮食库存检查中,我省作为非重点省份没有检查中央储备粮,但也发现一些粮食收储企业,在粮食库存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储备粮管理、执行粮食购销政策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收储政策,违反地方储备粮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政策性粮食先收后转、以陈顶新,违规设置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仓储设施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责任界定不清晰,政策性粮食出库矛盾纠纷多,存在储粮安全隐患等。粮食安全问题,是媒体的聚焦点,处理不好就会演变为诸多社会矛盾激化的触发点,即便是个别问题、局部问题,也可能迅速发酵蔓延,酿成难以收拾的全局事件。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就是要通过切实摸清企业储粮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结合企业自查台账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将违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这次“大快严”集中行动的通知强调,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快整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把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一)实现“三个全覆盖”。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就是要摸清政策性粮食安全“家底”,排查隐患、整治问题、严格管理、确保安全。这次集中行动,要实现“范围、对象、内容”三个全覆盖。一是范围全覆盖。要对所有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一次性储备粮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粮。二是对象全覆盖。要将收储政策性粮食的各类性质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企业纳入排查范围,做到不漏一企。三是内容全覆盖。包括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储存安全、政策执行情况,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不漏一项。(二)突出“四个重点”。国、省、市有关部门印发的“大快严”集中行动的通知,对这次集中行动的主要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前政策性粮食管理实际,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在排查整治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上下功夫。排查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一规定、两守则”全面贯彻实施情况,发现问题隐患要监督企业及时处置隐患,做到抓早抓小。二是在排查整治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问题隐患上下功夫。排查是否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遵守“五要五不准”守则,特别是中储粮直属库租赁的民营企业库点在收储政策性粮食中存在的政策、法律、经济风险等,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绝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绝不允许算计国家、坑害农民。三是在排查整治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管理问题隐患上下功夫。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储备粮购销和管理政策,摸清是否存在擅自销售、未经批准随意置换、未轮报轮、超架空期、储备粮业务层层转包管理失控等违规行为。四是在排查整治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隐患上下功夫。排查买卖双方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管理规定情况,是否设置出库障碍或恶意违约导致“出库难”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三)抓好“三个环节”。按照国家、省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我市方案对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的方法步骤,作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各地各单位来说,要着力抓好以下环节:一是抓好企业自查自纠环节。企业自查自纠是基础,要动员督促各类粮食收储企业全员参与,全面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建立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制度,“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企业对自查自纠情况要逐一填报“工作底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二是抓好部门抽查环节。部门抽查和督导检查是关键,市县有关部门将适时组成联合抽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方式,加强集中行动的督促抽查,彻底摸清企业储粮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切实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省粮食局等有关部门也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三是抓好“回头看”环节。排查整治“回头看”是根本,重点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将问题整改到位,做到“四个不放过”,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企业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通过“回头看”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加强源头治理,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形成政策性粮食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四)落实“三个责任”。这次“大快严”集中行动,不是简单的看看粮、查查库、对对账,也不是一般的常规库存检查,而是要通过集中行动建立政策性粮食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一是要全面落实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粮食企业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健全业务流程,建立内部监督体系,自觉承担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二是要全面落实粮食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各部门责任明确、分工具体、配合密切、执行顺畅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性粮食库存的日常监管。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分析和研判辖区内库存管理违法违规问题的苗头倾向,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三是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中央和地方企业收购、储存、销售包括中央储备粮在内的政策性粮食,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从全国看,这次集中行动,是报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由国家四部门联合组织的,省里按照国家的部署组织全省的集中行动,文件同时将抄送各市(州)人民政府。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统筹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推动各项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三、精心组织、确保实效**作为产粮大市,政策性粮食库存量大、粮情复杂,我们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以全局眼光、战略思维来审视、谋划和推动排查整治执法工作,努力在集中行动中打好主动战、下好先手棋。(一)传达会议精神,细化工作方案。各地要迅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集中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吃透悟准会议精神。按照发改粮食〔2017〕1431号文件要求,立即成立以发改、商粮、财政、工商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的粮食安全“大快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排查重点内容,把责任分解到位,把措施制定到位,把任务落实到位。(二)坚持问题导向,排查隐患风险。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粮食收储企业按照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的要求,全面彻底自查自纠,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的要求,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抽查被举报、被检查出问题的企业,重点督查是否建立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制度、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问题清单是否详细等关键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三)强化分类施策,确保立查立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隐患实行“零容忍”,突出整治重点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切实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促进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对企业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问题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各类纠纷和企业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逐级向有关部门上报;对问题隐患严重的粮食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事态蔓延或者拖成大问题。(四)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整治效果。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督促存在问题隐患的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巡查。对内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不彻底、仓储设施有短板、规范作业不严细的粮食收储企业,要采取吊销粮食收购资格、取消地方储备粮代储资格、暂停政策性粮食收储任务、调出承储的政策性粮食和信用惩戒等果断措施,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不反弹任何一个问题”。(五)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追责问责。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两随机一公开”规定,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把“大快严”集中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如果出现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考核优秀等次“一票否决”。畅通举报渠道,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对问题隐患整改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具体、工作不到位的,报请派驻纪检组警示谈话,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志们,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时期,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粮食监管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抓重点、出亮点,争主动、真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多添彩、不添乱”的要求,锐意进取,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确保“大快严”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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