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在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安排部署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刚才,某某秘书长和市车改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同志对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文件及政策进行解读,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意见。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把思想统一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一)充分认清事业单位车改的重要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就车改工作指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一项具体改革,但绝对不是小改革。这项改革有利于破除官本位,有利于节约行政开支,有利于树立改革信用,是具有扳机效应的引领性改革,必须改成、改好。”就我省而言,目前有某个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其他某个市正在全力推进和扫尾,我市因多方面原因推进较慢。所以我们必须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充分认清事业单位车改的复杂性。从全国、全省层面上看,事业单位车改都要比党政机关车改更具复杂性,就我市而言,这种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单位类别多。从行业看,有教育、卫生、科研、文化、体育、新闻媒体等某多个行业;从保障方式看,有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从事业单位分类来说,有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经营类、暂缓分类、不分类。二是单位数量多。市直事业涉改单位有某家,而党政机关只有某多家,多了某家;三是涉改人员多。据初步摸底统计,市直事业单位实有涉改人员某余人,是党政机关涉改人数的某倍多,而且身份不一,有管理岗、技术岗、工勤岗等;四是涉改车辆多。市直事业单位现有涉改车辆某某多辆,既有一般公务用车,也有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同时,因为现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工资改革也正在推进完善之中,这种复杂情况也决定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的复杂性。(三)充分认清事业单位车改的严肃性。事业单位车改不是政策福利,只是改革交通出行保障方式。中央只出台了中央层面上的实施意见,并没有像党政机关公车改革一样出台全国性的指导意见,各省市根据中央的政策原则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案。省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是严格参照中央车改政策制定的,省内其他某个市的事业单位车改实施意见均是参照省直事业单位车改政策制定的,并按程序向省车改办报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充分证明了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次会上印发的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和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管理办法是严格按照中央、省车改政策制定的,充分体现了事业单位车改政策的严肃性。我们一定要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车改要求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稳妥地把车改政策落实好,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这项艰巨的工作完成好,确保改革不走样不变形。二、吃透政策,把握要求,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一)切实弄清事业单位车改要求。中央车改政策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发放交通补贴”为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据实报销”为主。为什么事业单位要实行分类改革?主要基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工作性质不同。公务员主要从事行政工作,而事业编制人员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等专业技术类工作。两类人员的工作性质不同,工作方式不同,公务出行活动量有显著差别,交通需求保障方式也有所区分。二是车改有节支底线要求。党政机关车改前一般公务用车较多,通过改革减车节支较多;事业单位车改前一般公务用车较少,特种专业技术车辆较多,而特种专业技术车辆一般不能削减,通过改革减车节支的空间小,不具备普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条件。所以,大家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省里制定政策的背景原因,做好宣传解读,争取参改单位和人员的理解配合。(二)切实明确事业单位车改范围。参照省直事业单位车改实施意见,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参改单位范围为基准日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参改人员范围为基准日前所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参改事业单位可按照本意见要求实施改革,也可按照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施改革,具体改革方案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已经试行或自行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参改事业单位,按照本意见进行规范。具体分两类实施,第一类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科院两家正处级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和党政机关部门所属公益一类、财务未独立的事业单位,按照某某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改革;另一类就是其他事业单位,以据实报销为主的办法进行改革。(三)切实突出事业单位车改重点。关键把握好“两个坚持”、“两个严格”总体要求。“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分类推进,按照省直事业单位车改要求,将市直事业单位分成两类,即某家正处级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和党政机关内设所属公益一类、财务未独立事业单位为一类;其它事业单位为一类,分别按相关政策进行车改。二是坚持以据实报销为主的方式进行改革。改革后事业单位绝大多数人员只能采取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办法保障公务出行,为规范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市车改领导小组出台了《市直事业单位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办法(试行)》,以缓解在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方面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两个严格”:一是严格限定参改人员范围。中央、省里明确规定,原配备公务用车保障的岗位和人员,通过实报实销的方式、社会化的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人员,按照现有方式继施行,我市必须严格执行;二是严格节支要求。按照节支原则,必须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财政预算支出”,这是事业单位车改的底线也是红线,绝对不能突破。每一类涉改单位都要详细测算节支情况,确保改革后比改革前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不能因此增加财政负担,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考验,经得起国、省检查和考核。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确保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落地落实见效(一)明确责任,严肃纪律。事业单位车改涉及面广,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市直各事业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正确把握改革方向,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加以推进,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改革任务。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改革主体责任,善于发现潜在性、苗头性问题,随时预判预警,动态跟踪掌握,及时研究解决。要严肃工作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和标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肃公车使用纪律,切实落实“六个不得”要求,即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向化保障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不得虚假提供出行次数及按距离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纪委监委机关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公务用车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这里要特别强调一点,就是主管部门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因为考虑到事业单位情况差异较大,所有参改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按政策制定具体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报市车改领导小组或市车改办批复后方可执行。今天动员部署会后,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公车改革的各项工作,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我市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主动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政策指导,在方案审批、补贴发放、交通费用报销、车辆处置、司勤人员安置等方面把工作做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二)加强衔接,形成合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本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加之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级各部门要在方案制定、政策把握、报销(补贴)标准确定、节支率测算、车辆编制核定、车辆处置等方面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衔接,形成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务必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切实做好思想工作,高度关注舆情信息,保持宣传口径统一。(三)把握节点,全力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切实把握事业单位车改基本原则和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据实报销为主的改革方式。原定市直事业单位车改2021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各县市区事业单位车改实施方案原则上2021年1月某日前制定完成并报市车改办备案,2021年某月底前基本完成车改任务。现在受疫情影响,我们将此次工作推进到2021年6月底前完成,时间有缓但工作不能松懈,务必确定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同志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我们一定要按照本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明确的“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体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努力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