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州长在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工作推进会的讲话同志们:全面做实医保州级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今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全面做实医保市级统筹”。省委、省政府把全面实行基本医保市(州)级统筹列为今年重点突破的改革事项和对地市政府医改真抓实干的考核范围。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医保州级统筹工作,成立了由我任组长,某某副州长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先后印发了《湘西自治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对过来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整理出州级统筹实施后全州统一执行的基本政策。同时,组织州审计局完成了全州2017年至2021年6月30日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审计,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进行了交办整改。10月,我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州级统筹制度正式启动实施。总体来看,通过前期的努力,全州上下统一了做实医保州级统筹的思想认识,坚定了改革决心,工作进展超出预期,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州级统筹是医保领域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改革,涉及多方利益调整,改革任务艰巨,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仍然面临多重困难与挑战,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研究解决。刚才,向忠同志全面总结分析了前阶段医保州级统筹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向文波副局长、麻冬磊局长两位同志分别结合财政和税务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发言,都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七个方面意见。第一,要围绕统一基本政策,继续做实基金州级统收统支工作。州级统筹的重点是实现“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等四个统一。其中,统一基本政策,实现基金统收统支是核心内容,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州级统筹。今年9月份,州医保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三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湘西自治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州级统筹基金上解下拨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目前,全州应上解医疗保险基金28.13亿元,截至11月23日,实际上解25.58亿元,完成占比90.93%,余下未上解基金为各县市的定期存款基金。同时,已为各县市首次拨付医保基金4.93亿元。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围绕统一基本政策,进一步完善基金上解下拨、征缴、监管等政策措施,做实基金州级统收统支,优化医疗保障制度,让全州人民共享改革红利。第二,要围绕统一基金管理,切实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湘西自治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州级统筹基金预算暂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工作。州医保部门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基金年度收支预算,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州财政局要会同州医保局、州税务局对全州预算草案进行审核,加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基金中长期精算,构建收支平衡机制。同时,要强化底线思维,警惕基金运行风险,不仅要看当前基金状态,更要考虑长期承受能力,不仅要做静态测算,也要做长期动态分析,决不可寅吃卯粮。要警惕其他社会风险,既要激励和约束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也要保障参保人权益。要处理好基本政策统一后新老政策待遇标准差异可能引发的系列问题,保障改革平稳推进。要科学研判形势,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州财政局每年10月份要会同州医保局、州税务局对全州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州人民政府汇报分析结果,遇到重大情况,及时请示报告。第三,要围绕统一业务流程,全面优化公共管理服务。经办业务是医保部门服务群众的主要窗口和渠道,是落实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如果经办服务水平上不去,再好的政策也会打折扣。我们要以统一为核心,加强经办体系建设,州级经办机构要负责制定好全州统一的经办流程并加强对县市经办工作的指导,各级经办机构要积极探索与州级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经办服务体系,完善经办机构保障机制。统一规范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异地就医结算、关系转移接续等医保日常经办服务流程。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要以规范为核心,积极推进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落实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第四,要围绕统一信息系统,全面推动“互联网+医保”发展。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项目计划将于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45亿元,全部由中央财政负责投入。我州要以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整体提升我州医保信息化水平,带动提升全州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据了解,全州目前在用的医保信息系统有3套,信息系统不统一不兼容,数据分散。我们要加快推进全州统一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促进全州医保信息管理在同一服务平台运行。在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项目启动前的过渡期间,医保部门要加快建设州级医保基金统筹清算平台,力争实现三个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州域内跨县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全州要深入总结、全面推广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经验,加快实现州域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努力做到“一件事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持续提升医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第五,要坚持创新发展,深入推动“三医联动”改革。我州是全省唯一加入三明联盟地区,药品耗材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基本形成了药品耗材采购联盟。为实行州级统筹,推动医改有了更好的基础。医保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医保基金、收支标准和数据等资源,积极推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参保人员就诊程序、医保报销差异化支付等相关领域改革,切实提升基金利用效率。卫健、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与医保工作的协同推进,在医务人员薪酬改革,医疗养老服务,促进医疗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推动“三医联动”改革。第六,要坚持问题导向,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对照州审计局关于《湘西州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审计综合报告》指出的问题,按照州财政局和州医保局联合下发《湘西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州级统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县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州级统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方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处理工作方案上报湘西州医疗保障局和财政局备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从2021年起,用不超过三年时间逐年补齐基金历史缺口。对地方拖欠的医疗保险费,要制定清欠计划,分期分批清缴;对医保经办机构历年拖欠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的合理费用,各县市要根据具体情况限期妥善解决。州财政也要通过安排州级统筹奖补资金等方式,尽最大的努力来帮助县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第七,要坚持目标导向,形成工作合力抓落实。当前,州级统筹改革工作进入了关键时期,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确保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医保基金州级统筹管理和全州基本政策统一,如期实现改革目标。各级医保部门要牵头抓好州级统筹工作,认真履行基金的综合管理职能。财政部门要负责基金预决算的监督管理,调整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保障工作经费。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健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税务部门要切实履行保费征收职能,认真做好2021年基金征收工作,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医保州级统筹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社会共识。对州级统筹后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事关参保人切身利益的政策,要广泛深入解读,引导参保人员自觉遵守医保政策规定,形成良好氛围。州医保局要会同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导,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州级统筹工作准确实施到位。同志们,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我坚信,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高质量完成医保州级统筹改革任务,为推动我州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