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乡村振兴定点帮扶重点村工作方案范例2021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重点村工作方案范文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各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要紧扣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职责任务,真抓实干、真帮实扶。通过定点帮扶,协助支持乡镇党委政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努力把帮扶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帮扶原则(一)帮扶单位。除因机构改革合并调整的县派单位外,原则上现有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县派单位不变,因机构改革而新增的单位,已经独立运行的,需承担定点帮扶任务。归口管理部门与主管部门视为同一单位,不再单独承担定点帮扶任务。本轮驻村帮扶所有县派单位最多派出一支工作队,以单独组队或联合组队方式进行驻村帮扶;联合组队的,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商联合部门落实工作队选派、制定帮扶计划。人数特别少的单位,只安排对口帮扶村,不安排人员驻村。同时,所有村安排一家企业对口帮扶,部分重点村安排一家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二)帮扶对象。新一轮县派单位定点帮扶村,按照“补短扶弱、巩固提升”的要求,主要从“十四五”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十三五”脱贫村、省市级红色名村和软弱涣散村中确定。具体帮扶村,由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按照上级要求,向上推荐,报省委、市委组织部和省、市乡村振兴局审定。(三)帮扶力量。县派驻村干部主要从单位本级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不得向下级单位转嫁帮扶任务。县派驻村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x年以上党龄和x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干部人选:1党性观念弱和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2纪律观念淡薄、作风不实的;3不能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的;4身体状况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5近两年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6借调(用)和跟班学习人员、临聘人员。驻村干部每期驻村时间至少x年,无正当理由,中途不得调整。对任期已满,个人提出调整申请且单位同意的,或者因岗位调整工作时间难以保证、调离本县(本单位)、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身体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向派驻乡镇党委征求意见并征得同意,且提出符合条件的接替人选,再报经县委组织部和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调整。“十四五”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十三五”脱贫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每个工作队不少于x人,队长由第一书记兼任。红色名村和软弱涣散村只派驻第一书记,不派工作队。其他村由乡镇安排人员组成乡村振兴工作组,每个工作组不少于x人,明确组长和队员,主要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职责任务,同时要兼顾其它工作。三、主要职责根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需要,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建强村党组织。重点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推动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担当作为,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推动加强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二)推进强村富民。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推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三)提升治理水平。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治理合力;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四)为民办事服务。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经常嘘寒问暖,协调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工作要求县派单位要把定点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任务去抓,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延续脱贫攻坚期间的定点帮扶工作领导机制,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听取x次定点帮扶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到村调研不少于x次,分管领导每月到村指导不少于x次,帮助解决帮扶村的实际困难。要把定点帮扶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了解基层情况的重要窗口,真正抓到实处、抓出成效,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二)提升帮扶实效。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真正沉下去,工作上做到“三个说得清(村情说得清、户况说得清、政策说得清)”、“四个结合(结合基层党建、结合乡村治理、结合环境整治、结合乡风文明)”、“五个到位”(工作精力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产业发展到位、防贫监测到位、激发内生动力到位)。(三)加大帮扶支持。建立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减”要求,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推动驻村干部沉在村里认真帮、扎实干。要制订定点帮扶工作计划,发挥单位职能优势,聚焦帮扶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施策、精准发力。要落实政策、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帮扶措施,多渠道、多形式争取和筹集资源支持帮扶村发展,切实做到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各定点帮扶单位每年要为定点帮扶村至少落实一个项目,至少落实x万元帮扶资金(联合组队单位帮扶资金总数不少于x万元),对口帮扶单位每年帮扶资金不少于x万元。(四)落实工作保障。支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县派出单位每年要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安排不少于x万元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办公经费开支)。县财政统一为各级选派的驻村干部办理每人每年不少于xx万元保障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派出单位可利用公用经费,每月为驻村干部报销往返x次的交通费(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除外),也可根据挂点村的路程情况,自行研究交通费,每月给予驻村干部定量补助。其余相关补贴严格按照上级精神执行。每年组织健康体检,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经常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后顾之忧,促进安心工作。(五)强化考核激励。驻村干部日常管理、考核督查、纪律要求等严格按照《永丰县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等同于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且不占派出单位指标;驻村工作队年度考核结果等同于派出单位的年度定点帮扶成效,纳入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驻村干部,各地各单位要落实好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定向遴选、及时奖励、评聘职称等激励措施,让干得好的用得好、受鼓舞。对各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定点帮扶问题,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召回。各县派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主动与定点帮扶村所在乡镇对接定点帮扶事宜,确保在x月xx日前完成驻村干部进驻工作。工作队调整的帮扶村,要做好统筹谋划,确保新工作队没到、原工作队不撤,实现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