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见担当(微观)(2015年05月15日)广东惠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敏担当体现党性,担当反映品行,担当关乎事业。“有为才能有位,在位必须作为”,对于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而言,组织把我们安排在这个岗位上,必须深刻理解这一点,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发展的责任,履行好从警的光荣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和重托。责任就要担当,一事当前,是否敢于挺身而出,是否愿意承担责任?遇到困难挑战,是事不避难、知难而进,还是避重就轻、避而远之?面对成败得失,是居功不傲、淡泊名利,还是推诿塞责、推过揽功?体现的绝不仅仅是领导干部的能力水平,更是胸襟气度和人格境界。今年,惠州全市公安机关面临的治安防控、自身建设、改革创新任务艰巨繁重,这些工作每一项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都需要全体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要干事成事,就要有攻坚克难、一抓到底的狠劲和韧劲。能够取得成效,就要看我们是否负责尽责。所谓“成功非侥幸,失败必有因”,结果之所以不同,就是因为工作标准和自我要求有差距。有一个法则叫做“1.01和0.99法则”,是说1的365次方是1,1.01的365次方约37.8,0.99的365次方约0.03,1%的区别,日积月累就会变成巨大的差距。我们把“1”当作工作的基本要求,如果每天都是按部就班地工作,不管过多久还是“1”,只能达到合格线;如果每天都多付出1%的努力,多取得1%的成绩,坚持下来进步就会非常明显;如果每天松懈一点,哪怕只有1%,尽管当时看不出什么,时间长了就可能差到不可收拾。履职尽责必须重视细微之处。全市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自身过硬的能力和作风做好表率示范,引领带动一片。年轻干部更要敢闯敢试、敢拼善比,把朝气和锐气带到工作中,不甘人后、争当一流,把个人的成长与事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如果全体干警都能以拼搏精神和昂扬斗志推动工作落实,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性竞争氛围,我们的工作就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