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程序工会换届选举是指各级工会委员会按照《工会法》第十五条和《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任期届满时,组织召开新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是:1、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批准。2、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会员意见,并经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3、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基层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4、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包括:召开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副主席名额、建议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等,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5、待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等。6、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主持。主要程序是:一是宣布开会。全体起立,奏(唱)国歌。二是向大会报告会员出席会议情况。三是审议通过工作报告。四是大会选举。(1)介绍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有关情况。(2)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名单。(3)组织清点并报告应出席大会的会员人数、实际出席大会的人数、缺席会员人数。(4)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的数量。(5)说明填写选票的有关注意事项。(6)组织会员进行投票。(7)监票人和计票人清点并报告收回选票的数量。(8)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并分别在报告单上签名。(9)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情况,并向大会主持人提交当选人名单(以得票多少为序)。五是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的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名单。六是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代表讲话。七是单位领导讲话。八是宣布大会闭幕,奏(唱)国际歌。7、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并明确委员分工。8、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组织审批。主要内容包括召开选举大会的简要情况、进行选举的情况和选举结果等;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以及委员分工情况等。附委员会工作报告。9、上级工会组织批准后,及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向所属工会组织和全体会员、职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