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反腐与发展的关系以正风反腐促进经济发展(治理之道)(2016年05月10日07版)安徽省滁州市委书记李明习近平同志强调,反腐并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有利于经济发展持续健康。这深刻揭示了反腐败斗争具有强大正能量和光明前景。近两年来,安徽省滁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重要部署,着力处理好反腐与发展的关系,以正风反腐促进经济发展。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94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9人;2015年,立案13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84人。与此同时,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质量效益显著提升。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9%,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居全省第一、第二位。处理好抓党建与谋发展的关系。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既要一心一意谋发展,为党建筑牢根基;又要聚精会神抓党建,为发展提供引领和保障。滁州市狠抓党建责任落实,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要求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牢记第一身份是党组织书记,第一职责是管党治党;建立健全权力约束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了巡视、审计监督、重要岗位轮岗、制度规范“四个全覆盖”的意见和办法,并结合实际实现乡镇巡察全覆盖。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把干部群众的精力和注意力汇聚到干事创业上;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为抓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确立“三年脱贫、两年巩固”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处理好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这一要求,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让各级党组织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使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行监督责任。滁州市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考核、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及约谈等办法。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反腐败协调和市委巡察工作3个领导小组组长,突出党委统一领导,强化党委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抓业务与抓党建相结合,抓工作检查与抓纪律监督相结合。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执纪问责。处理好正风反腐与优化环境的关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严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积极作为的干事环境、亲商安商的创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向善向上的社会环境。滁州市在严肃处理腐败案件的同时,针对一些企业家信心不足问题,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深入园区调研,明确表示市委、市政府集体决定的目标任务、决策措施、规划蓝图不会变,使其稳定预期、消除顾虑。在企业投资意愿下降的大环境下,连续两年招商引资取得明显成效,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相继落户或开工建设。处理好依法合规与创新发展的关系。习近平同志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坚韧的政治定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滁州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办不收手、不收敛行为;强化法治思维,注重通过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促使党员干部重法治、守制度、讲规矩。近两年,查处案件数和处理人数都创历史新高。在坚持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善于用市场的办法、创新的思维破解发展难题,提出新常态要有新状态、新作为,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按照“强化大工程引领、推进系统性配套、形成区域性特色”的思路,谋划推进汽车城、绿色食品城等工程建设。这些举措,有力保障了依法合规基础上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