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事系统的信息工作,充分调动各级人事部门开展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人事信息工作的服务作用,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评比范围考核的单位包括各县(市)区人事局、五大连池管委会劳动人事局,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二、考核内容上述单位信息报送、采用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信息工作完成情况。三、考核办法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市人事局办公室在每年年底对各单位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量化积分,分别以县(市)区人事局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排出顺序,作为评选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具体计分办法如下:1、每报送1篇信息,计1分;2、被《黑河人事信息》采用的,每条信息加5分;每条;简讯加3分3、被“黑河市人事编制信息网”有关栏目采用的,每条加5分;4、被市委、政府两办信息有关栏目采用的,每条加10分;5、被省《黑龙江省人事信息》采用的,每条加10分;简讯加5分6、被“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有关栏目采用的,每条加10分;7、被人事部《人事信息》有关栏目采用的,每条加20分。四、评选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的基本条件(一)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基本条件。1、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制度完善;2、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事工作重心,及时主动地报送各类信息;3、按时完成市人事局交办的信息报送工作;4、报送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整体质量较高;5、全年未发生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错报情况。(二)优秀信息员基本条件。1、热爱信息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2、熟悉信息工作业务,有较高的综合分析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3、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4、报送的信息数量多、质量高、上级采用比例大,成绩突出。(三)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在县(市)区人事局和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中评选。先进单位除具备上述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是年终考核总分排在前列的单位。优秀信息员在全市人事系统产生。系统的优秀信息员由各县(市)区人事局推荐,市人事局办公室审核;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的优秀信息员由办公室根据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推荐产生。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报分管局长批准后,予以通报表彰。优秀信息员还将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