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窗口单位)服务大厅服务标准一、大厅环境建设1、大厅应以方便服务对象办事和提高工作效率为原则,合理划分大厅功能区域,科学配置窗口资源。2、大厅设置意见箱、评议箱、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反映问题。3、大厅设有供服务对象使用的填单台和笔、纸、老花镜、胶水等物品。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打印、复印等服务项目。设置休息等候的区域,免费提供休息座椅、冷热饮水、纸杯、雨伞和急救药品等。4、大厅环境紧张有序、气氛和谐、清新整洁,备有基本消防设施,室内照明亮度适宜。二、大厅窗口设置大厅设置社会保险、低保、计生、双拥、文体、残联、卫生等7个窗口。三、大厅规章制度1、首问责任制。无论办理业务是否对口,第一个接洽的窗口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倾听、热情接待、快速衔接,不以任何借口推诿、回避、沉默。2、一站受理制。按规定所有纳入办事大厅运行管理的审批、办证、服务、收费项目,都由办事大厅各窗口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并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和需提供的全部材料,其它内设科室不得再受理。3、并联审批制。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内设机构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由事项归属重点指导科室牵头协调,实行并联审批办理。办理过程中,实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许”、“跟踪催办”制度,对重大建设投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全程代理制,推行一审一核制。4、限时办结制。各窗口单位对所有办理事项都要承诺办理时限,法律、法规有明确期限规定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速办结。5、责任追究制。山东庙纪工委对办理事项实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某某,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对相关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四、加强信息公开1、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所办理事项的法规依据、申办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按统一文本格式印发有关宣传资料,制作办事指南和便民服务卡等。2、服务大厅需畅通群众监督和投诉举报的渠道,明示窗口工作人员姓名、岗位、职务、工号、工作人员的去向等基本信息,设立咨询、投诉和举报电话,解答群众疑惑,接受群众监督,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五、规范服务行为1、基本要求:便民、高效、廉洁、规范。2、仪表仪容。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仪表举止要端庄、大方、文明、自然,站、坐的姿势要端正。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微笑服务、亲切服务;办公台前摆放统一印有本人照片、姓名、工作岗位的工作牌,工作人员佩戴胸牌上岗,自觉接受社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服务台面、办公电脑保持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3、言行举止。接待办事群众时,应使用普通话,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使用服务忌语。服务主动热情、态度和气,微笑咨询、耐心解答,做到“二立、三声、一双手”(即:接待站立、送走站立,来有欢迎声、走有欢送声、问有应答声,双手接件、递件)。六、严格监督考核1、街道纪工委通过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民意测验、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2、办事大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发生擅自离岗、串岗、闲聊等违反工作纪律现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严禁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各种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由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