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为了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现将实施的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基本情况据统计,全县现有各类残疾人3万多人,占总人口的6.34%。办理第二代残疾证10866人,其中:视力残疾1223人、听力残疾773人、言语残疾238人、肢体残疾5817人、智力残疾934人、精神残疾1398人、多重残疾483人,1-2级重度残疾人5022人,农村残疾人9494人、城镇残疾人1372人。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XX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残疾人基本需求及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发展环境和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一)政府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攻坚的总体规划。二是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展板、开展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残保法》,努力扩大社会知晓面,起到了较好导向性作用。三是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分别建立了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协会,配备乡镇残疾人工作专干32人,选举村(社区)残协主席260人,有力保障了有人为残疾人办事。四是县残工委成员单位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在财政保障、精准脱贫、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法律援助等方面全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县形成了残疾人工作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五是2019年开始将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民间经济组织纳入到残保金征收范围,征收覆盖面逐步扩大。同时对残保金的征收实施目标管理考核,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目前按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全县可征收残保金130万元左右,40%用于残疾人托养,25%用于残疾人辅助器材购买及残疾人预防宣传,35%用于残疾人就业及残疾人评定、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等项目等。(二)宣传形式多样,社会助残氛围浓厚。县政府将《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列为“七五”普法重点。一是利用助残日、特奥日等节点,及时组织成员单位上街开展宣传。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全社会扶残助残、关心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识明显增强。(四)残疾人康复面不断扩大。以县残联康复股为龙头、乡镇(街道)残联为依托、社区康复为基础,大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三级网络体系建设。近几年来,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320余例,免费发放轮椅和助行器、拐杖等残疾人辅助用具2000余件,助听器47套,装配大小腿假肢70余例,对2000多名残疾人进行了康复训练,对25例小儿麻痹症患者进行矫正手术,对50余名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给予救助。(五)残疾少儿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逐步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良好格局。全县300多名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县特殊教育学校共9个教学班,在校适龄残疾少儿120多人。(六)注重技能培训,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一是加强培训,近几年来,对525名残疾人开展了技能培训。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安置残疾人就业。安置765名残疾人在政府公益性岗位就业,县内福利企业共安置620多名残疾人就业。三是近三年来全县财政代扣、税务代征残疾人就业保证金金额471万元。(七)分类施策,帮助残疾人脱贫。一是产业扶贫。对有劳动技能的贫困残疾人支持帮助发展自主产业,以“公司+基地+农户”和土地流转入股等模式,大力发展种养殖特色产业。二是就业扶贫。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等系列助残就业公共服务活动,加强与县内外各类用工单位沟通联系,广泛开辟就业渠道,积极搭建就业供需对接服务平台。采取“请进来”“送出去”“上门培训”等方式组织残疾人技能培训350多人。三是救助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实现应保尽保。(八)残疾人生活环境不断改善。一是积极改善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完成城市盲道改造和坡道建设6.8公里,扶手1公里,公厕38个,残疾人免费乘座公交车已经实现,对200余户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二是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群众文化活动示范站,通过城乡文化互动,不断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三是积极培养选拔残疾人体育人才,大力展示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XX县肖承光摘得66公斤级男子盲人柔道银牌。(九)落实相关政策,社会保障持续推进。按照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普惠加特惠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不断完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制度,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改善。先后对39948名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对3462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资助残疾人贫困残疾大学生20人次,为一级智力残疾、一级精神残疾、一级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200余人次,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县扶残助残社会氛围不浓,社会上歧视残疾人、损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难以形成工作上的合力;宣传的范围和深度还跟不上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主要有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残疾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事业的社会氛围还没真正形成,残疾人在经济、政治、文体活动、社会交往等领域平等参与机会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残疾人及助残工作者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所占比例较少,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残疾少儿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还有待改善。一是全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配备不足,尤其是专业教师缺乏。特教教师在教文化课的同时,还要进行康复训练、心理咨询辅导,负担较重,思想压力大,有编招不到特教教师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社会关心关爱不足与残疾少儿自卑、抱怨、放弃等心理并存,导致学习积极性不高,出现较低的入学率和相对较高的辍学率。(三)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主要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为残疾人服务的功能较弱。一些重要的建筑物没有坡道,电梯没有残疾人专用按钮。二是现有的无障碍盲道和坡道不规范,超市和商场大部分安装的电梯都是扶梯,坐轮椅的残疾人无法上下楼。三是无障碍设施管理滞后,有的盲道坡道变成了自行车或摩托车道,有的无障碍设施被商业摊位侵占。(四)残疾人就业创业难度大。一是残疾人由于身体缺陷、文化程度偏低,大多缺乏职业技能,自我就业、自主创业难度大。二是残疾人岗位开发不够,能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较少。一些部门单位宁愿缴纳残保金,也不愿招收残疾人。三、建议意见(一)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中的特殊群体,对他们给予关爱、支持、帮助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残保法》,加强公益性广告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的宣传,促使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以及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权益认识到位、感情到位、工作到位,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强化功能配套,加大无障碍设施改造和建设,有效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和出行条件。积极探索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管理的路径,适当增加残疾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比例。(二)进一步强化措施办好残疾人特殊教育。要整合项目、资金和社会力量,切实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各级财政要把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纳入预算,探索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高于普通教育的途径,以确保特教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努力扩大办学规模,鼓励和支持社会各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资办学,切实解决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入学问题。要根据需要补充特教师资,加大对特教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努力改善特教教师的工资福利和特教津贴待遇,使特教教师能留得住、教好书。完善随班就读的管理指导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切实提高随班就读工作质量。(三)进一步完善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好《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好相关政策,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要加强残保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真正使残保金应收尽收、足额解缴、专款专用,发挥作用。要结合残疾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要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吸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要出台激励措施,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努力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四)进一步落实好精准帮扶确保残疾人脱贫奔康。切实加大政策帮扶力度,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对贫困残疾人做到精准识别,从就业创业、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困难救助等方面因户制宜,分类施策,精准帮扶。残联工作者要主动融入、主动介入,主动服务,主动对接帮扶工作,继续深化“一人一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内涵,大力推行互联网+残疾人扶贫模式,确保残疾贫困人口按期脱贫奔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