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为严肃行政纪律,提高工作效能,依据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就全区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区委学教活动的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核心,从严整治“为官不为、为政不勤、为官不廉”不良现象,切实强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振奋广大干部工作精神,提升工作执行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整治范围此次整治活动面对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等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三、整治重点(一)对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薄弱环节不能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对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不能及时启动,造成资金闲置浪费;(三)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未按规定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清单制度不落实,人为设置障碍,相互推皮,增加服务对象负担,致使工作延误;(四)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明令禁止的问题,或者对自查发现的严重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解决,或者因为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五)怕担责任,该决策不决策,导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六)在职责范围内由于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七)怕得罪人,对直接管辖的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者下属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或者查处;(八)作风漂浮、好大喜功,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九)服务态度恶劣,方法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或“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只说不能办、不说怎么办,或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企业和群众来回跑,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十)执法动机不纯,选择性、报复性执法,无理由反复检查,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吃拿卡要,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十一)工作纪律松弛,工作不专心,出工不出力,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玩游戏、上网购物炒股等。四、整治措施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牵头,在全区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完善一个工作机制、开展一次意见征集、创建一批满意窗口、实施一轮效能监察、开展一次专项督查。(一)建立一个“四风”问题联合查纠工作机制。区纪委牵头,组织区委组织部、区督考办、区监察局、区社会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建立区查纠“四风”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作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联席会议由区纪委副书记组织召开,参加部门人员依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二)针对服务对象开展一次征求意见建议活动。畅通民意诉求反馈渠道,利用投诉网站、投诉电话等方式及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建立直查快办的投诉调查解决机制,严格落实办理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区纪委适时组织全区各级纪检机关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开展民意测评等形式,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广泛征求驻区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组织责任部门进行整改落实,提高群众满意率。(三)创建一批人民群众满意窗口和单位。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组织全区党政机关、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立足转变职能促服务,优化服务强效能,全力做好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树立正确工作导向,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展示部门和行业新形象;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窗口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授予单次评议排名靠前的单位为“区政风行风建设阶段评议优胜单位”,授予全年评议排名靠前的单位为“区人民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评议和督促整改,实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部门行业监管明显加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的目标。(四)针对全区重点工作开展一轮效能监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会议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行政监察组,对土地和房屋征收、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项目建设、行政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等全区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区委、区政府确定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重点整治“中梗阻”问题,促进政令畅通,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五)针对“四风”问题查纠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在继续深入开展窗口单位“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区各单位对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围绕“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做好建章立制。各单位要对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针对这些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各单位于8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及制度建设情况通过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平台进行上报。三是开展专项督查。8月16日开始,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顶风违纪、性质严重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并在全区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确保工作的有效衔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落实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街道系统和卫生、教育、城管、执法及其他行业管理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系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发动、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三)强化检查考核。将此次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全区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和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区纪委、监察局对工作弄虚作假、敷衍应付,查纠不力、存在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的单位,以及被上级部门通报或媒体曝光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