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为确保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和要求,切实增强全县党员干部责任担当,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经县委同意,现将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明确如下:一、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县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政令畅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必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和带班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缺岗脱岗。三、必须严格落实特定人群信息摸排和管控制度,做好群众心理疏导工作。严禁疏忽大意、摸排不力。四、必须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发布信息。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虚报。五、必须做好舆情管控,不准私自发布未经审批的信息。严禁歪曲事实、造谣传谣。六、必须严格防控款物的使用和储备,加强防控工作物资的调度保障。严禁贪污挪用、私分截留。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从重从快处理;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涉嫌职务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举报电话:0736-4313326(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同时欢迎广大群众通过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省防控办关于春节假期后办公场所和人员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防控工作要求,春节假期结束恢复上班后,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一、凡是外地返吉人员,自到达吉林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二、自行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报告,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转运至当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一律在工作人员正式上班前一天,集中进行全面消杀。各办公场所要保持办公区域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每日通风三次,保持办公室环境清洁。四、各办公场所区域入口处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五、办公人员及来访人员进出办公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六、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饮水,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