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一、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一)压实责任,建立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四包”责任制,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群众反映等方式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确保重点人员精准掌握,摸清底数、查明情况。(二)分级管理,建立台账建立五级台账,即县级总台账、乡(镇)台账、村台账、组台账、网格单元台账,全面对农村地区人员摸排建立台账基础数据,全面掌握和管控农村人员流动情况。台账信息严格按照市上要求填写,包括:何时返乡、活动轨迹、何时离开、身体状况等基本情况。对孤寡老人、智障人士、精神病人以及外出务工返回人员进行重点管控统计。(三)精准摸排,网格管理乡(镇)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村组干部+党员+志愿者”网格管理者队伍,按10—20户左右建立网格化防控管理模式(对已有网格化管理的村组坚持精准实施落实,尚未建立的立即建立网格化体系,并抓好落实)。其中,志愿者包括农民群众、入党积极分子、退役军人和民兵等乡贤人士。(四)全天监管,联防联控严格实行24小时管理制度,对本乡(镇)疫情卡口进行管理,对存在串门等“非必要”走访及时进行劝返,严格按照县疫情指挥部统一管理,落实相关要求。卡口无关人员不聚集,相关信息一律由卡口工作人员填写。(五)对野生动物买卖严格执法监管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实施落实,严格杜绝野生动物交易,严格对xx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中的23家畜禽养殖场进行严格疫情监管(富华野鸡养殖场、腾达镇铭玮家、乐义乡华龙家庭农场、沐爱镇长远家庭农场、xx县双腾镇走马竹鸡养殖场、双腾镇腾乡养殖场、付斌养殖专业合作社、昌明养殖家庭农场、xx县双腾镇湧钦家庭农场、果木园水产养殖场、龙塘沟养殖家庭农场、xx县双翔竹鼠养殖有限公司、xx县祖强养殖专业合作社、巡司镇民川家庭农场、巡司镇黄香均养殖场、巡司镇李先忠养殖场、巡司镇胡言忠养殖场、伍先养殖专业合作社、xx县鹏达石蛙养殖场、遵勇养殖场、宜宾市众康野猪养殖有限公司、两江村青蛙养殖场、前进养殖场、xx县大雪山镇龙槐养殖场、维新镇山村家庭农场、沐爱镇华仔蛙类养殖场、保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xx县四维养殖专业合作社)。采取五项措施进行严防严控:1.做好封控隔离。封控隔离所有人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养、繁育场所,严格开展防疫和消毒工作,在场所入口张贴醒目告示。2.强化检查监测。加大对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加强对野生动物的监测,如发现有非正常死亡的野生动物应立即上报,野生动物尸体要及时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3.暂停流通审批。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各类野生动物流入我县,同时暂停受理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许可办理和经营审批工作。4.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经营者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5.充分发挥社会监管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若发现有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及时拨打7681642(xx县森林公安园电话)或12315热线、平台进行举报。(六)严格劝导聚集人员及红白喜事管理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要严格按县指挥部印发的公告实施。红事停办,白事简办,严格劝阻人员聚集。(七)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对于贫困村已有驻村工作队的村,要发挥原有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对所驻村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对于尚未建立驻村工作队的,各乡(镇)要立即建立不少于2人的驻村工作队。通过工作队督促指导村两委抓好农村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建立疫情防控临时村规民约,让村民相互监督,群防群控。(八)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辆、标语、劝导牌等各种形式宣传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一产复工复产对一产复工复产主要开展监管工作,分别是茶企企业、养殖场与养殖企业、春耕备耕以及屠宰场等的监管。(一)茶叶企业严格按照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茶采摘及茶企复工和疫情防控的通知》(筠疫指挥办发〔2020〕24号)要求,对已复工12家茶企(xx弘润茶业有限公司、xx县绿筠轩茶业有限公司、宜宾市xx县嘉木茶叶有限责任公司、xx县凤鸣茶业有限公司、宜宾醒世茶业有限责任公司、xx县鹏晨茶业有限公司、宜宾市双星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xx县玉壶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xx县千秋茶业有限公司、xx县瑞鑫茶业有限责任公司、xx县迎兴茶业有限责任公司、xx县银峰茶业有限公司)和未复工5家茶企(xx县蜀筠茶业有限责任公司、xx县六五茶叶有限责任公司、xx县乐添富茶业有限责任公司、xx县金瑞祥茶业有限责任公司、xx县美强茶业有限公司)进行严格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春茶采摘和茶叶企业复工工作的指导,督促乡(镇)制定茶叶采摘、收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疫情防控的预案,有序推进春茶采摘工作。积极协调为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茶企、茶农开辟县域内鲜叶、干茶运输“绿色通道”,解决茶农卖茶方便和本企业收购鲜叶及运输问题。(二)畜禽养殖场与养殖企业严格对县农业农村局梳理出的xx县养殖企业明细表中企业进行疫情监管。一是对于家庭养殖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乡(镇)落实专人,建立台账,纳入网格化管理;二是对于养殖企业在乡(镇)属地管理的情况下,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台账,要明确工作成员,组成工作组分队予以服务指导,落实监管责任。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壮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饲料兽药运输销售等有关事宜的函》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保障养殖仔畜禽运输及肉类产品供给等相关事宜的函》,一是要求县内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复工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根据畜禽水产生产需求安排复工,保障畜禽水产产品有效供给。二是要求积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可能引发的农产品市场供应异常,确保猪肉、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不断档、不脱销、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同时严防死守,进一步加强养殖、屠宰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屠宰企业及时予以开工。(三)春耕备耕一是加强农资运输、销售。严格对县农业农村局梳理出的兽药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中企业进行疫情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的农资销售门市由乡(镇)落实专人,建立台账(各乡镇建立销售门市台账,并明确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各销售门市建立疫情防控台账),乡(镇)和销售门市要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人,落实疫情监管;县城内的农资销售门市由县农业农村局落实专人,严格监管。二是抓好烤烟、漆树、造竹、粮油等重点产业。严格落实乡(镇)属地原则,对一切春耕生产地块劳动进行监管,严格实行生产人员间隔方圆十米以上。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管责任,有序推进工作。(四)竹木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的《关于木材加工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开展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流程;严格落实企业防控措施;严格开展工作场所安全检查;严格员工监控,要抓实员工健康筛查;严禁未验收企业复工复产。(五)农村流动商贩和商店的管控各乡(镇)按照属地原则加强管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提管控措施。(六)防控工作开展原则疫情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进行实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