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发挥好谈话提醒作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为党员干部把好第一道关口。按照区纪委《关于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就**街道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制订本方案。一、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式(一)谈话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二)谈话提醒对象1.街道党工委书记负责对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提醒。2.街道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对分管内设科室负责人、所分包村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提醒。(三)谈话内容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围绕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及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具体可参照“七必谈”内容进行。(四)谈话方式各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时间由各领导自行确定,每位领导每年谈话次数不得少于4次,各组联络员提前和领导沟通,根据各领导要求起草谈话提纲,报经谈话人审定后组织实施。具体安排附后。二、工作要求(一)坚持领导带头,层层开展谈话。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职,把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抓手之一,落实“一岗双责”的具体体现,加强对分管干部的监督,通过开展谈话提醒,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科室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也要结合实际分别与科室干部及村(社区)“三委”人员开展谈话提醒。(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有的放矢。各位领导要根据工作实际,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分管人员进行监督提醒,突出廉洁从政,注重风险防患防控,抓紧以案促改,有针对性的开展谈话,通过谈话传导压力,提醒鞭策。(三)坚持以谈促改,推动工作落实。各位领导可结合街道近期重点工作安排,通过谈话提醒,进一步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推重各项工作落实。(四)把握时间节点,规范资料报送。各联络员要做好谈话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谈话记录复印件及影像资料于每月20日前报街道纪工委,纪工委汇总后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中共西安市**区**街道工作委员会2021年7月17日**街道谈话提醒记录表谈话人单位及职务谈话对象单位及职务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内容类别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谈话内容谈话对象签名记录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