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近怀远·沈河映像”摄影大赛征稿启事沈河区是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心城区。为充分展示沈河区悠久的文化历史、发展的辉煌成果、群众的幸福生活,扩大沈河对外宣传和影响,中共沈河区委、沈河区人民政府决定举办“抚近怀远·沈河映像”摄影大赛。1、举办单位主办单位:中共沈河区委、沈河区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沈河区文化联合会、沈河区摄影家协会支持单位:辽宁省摄影家协会、辽宁省青年摄影家协会、沈阳市摄影家协会、中山摄影协会、沈阳市友联摄影俱乐部2、作品主题。(1)城市风光组。反映沈河名胜古迹、城市风光、城市建设作品。(2)城市人文组。反映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记录幸福时刻、感动瞬间。要求拍摄地点在沈河行政区域内。同时,征集从清代到改革开放期间的历史老照片。3、奖项设置。城市风光组和城市人文组各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杯、证书及某某数码相机一台,价值5500元),二等奖2名(奖杯、证书及某某数码相机一台,价值3500元),三等奖3名(奖杯、证书及某某价值1500元),入围奖40名(证书及某某储存卡一张,价值200元)。征集老照片100幅,包括清代期间30幅、民国时期30幅,解放后至改革开放期间40幅,每幅奖励现金300元。邀请著名省市摄影家和沈河区有关领导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对获奖作品举办展览,并制作画册。4、参赛规则。(1)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不限地域、不限年龄、不限职业均可参加。(2)参赛者在报送作品同时需如实提供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便于沟通联系。获奖作品需作者需提供原始底片或高质量大数据电子文件。(3)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参赛获奖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和非盈利宣传使用,如涉及第三方使用,组委会与作者协商。(4)参赛者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作品涉及版权、肖像权由参赛者自负,若参赛作品中内容遭到第三方提出权利方面异议,以及因此带来的法律事务纠纷,主办发不承担法律责任。5、作品要求。参赛作品由胶片或数码相机拍摄均可,黑白和彩色不限。数码作品源文件JPG格式在10M以上,不接受合成、多次曝光或电脑人工技术修改制作图片,不接受组照,在报送时可制作成小格式(JPG格式、1M以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制作成光盘邮寄至指定地址;胶片作品报送时可打印为10寸片邮寄至指定地址或扫描为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6、时间安排。征稿时间:某某年7月16日至2012年9月30日;评选时间:某某年10月8日—10日;颁奖时间:2012年10月20日;10月21日—11月10日获奖作品在中街商业步行街和盾安商厦进行公开展出。7、提交方式。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某某街某某号沈河区文联某某收,邮编某某。电子邮箱:某某@163.com组委会电话:某某联系人:某某12325655555QQ:55555555某某13666665555QQ:22222222“抚近怀远·沈河映像”摄影大赛组委会某某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