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清廉民企建设引导清单为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全市民营企业清廉民企建设,提高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的自觉性,共同维护我市清明、晴朗、清新的政治生态,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积极建言献策、反映实情,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商界经验”。2.守住法律诚信底线,坚持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踩红线。3.传承“奉献、实干、拼搏、创新”的七台河精神,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4.不通过向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予企业股份或其他财产、代为理财、安排挂名领薪等方式输送利益,腐蚀、拉拢、围猎干部。5.不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政治荣誉和职务安排。6.不以非法手段或途径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公共决策及公正执行公务。7.不编造、利用虚假情况威胁、要挟、诋毁、诬陷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8.不做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违反政商正常交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