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为加强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某某省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某某省关于做好当前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总则(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完善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提高政府性债务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主导作用,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包括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和依法提供担保等。(三)工作职责全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协调机制,统筹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部门作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要制定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做好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批,从严审批债务风险较高地区和部门的新开工项目。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监督,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基本原则1.规范举债。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明确政府举债权限、方式、程序和债务资金用途,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2.明确责任。按照“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分级分部门落实政府性债务偿还责任。3.严格管理。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政府性债务要分门别类逐步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借、用、还”权责相统一。4.防控风险。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三、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一)建立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机制1.明确债务举借权限。明确划分政府与企业界限,政府性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本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政府代为举借,区政府负责按时足额偿还。2.规范债务举借方式。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只能采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政府债务的,通过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政府债务的,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作为专项债务,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3.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实行规模控制、限额管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均纳入限额管理。区级财政部门按照市政府下达的限额,根据本地区政府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本地区限额。政府举借不得突破限额,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4.限定债务资金用途。各级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违规投入资本市场或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违反产业政策投向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等。5.均衡在建项目提款。要统筹各类资金,优先保障在建项目续建和收尾,要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和工程进度进行提款,防止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分类管理1.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2.政府或有债务管理。政府或有债务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要加强或有债务的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做好对或有债务项目建设和偿债收入的监管。政府新发生或有债务,要严格限定在依法担保的范围内,根据担保合同依法承担相关责任。3.分类落实偿债资金。一是当年举借政府债务中的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二是政府存量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债务资金安排的支出,以及政府对PPP项目和承担公益性项目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补贴、资本金注入等,按资金性质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三是或有债务确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的,偿债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三)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1.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反映并定期逐级上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基本情况。通过区直各有关部门上报的债务基本情况,加强对债务举借和偿还情况的管理,及时测算全区及各地区的债务风险指标,评估全区债务水平,防范债务风险。2.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要加强对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控,对债务风险较高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进行风险预警。一是被列入风险预警的部门和单位,要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债务规模,排查债务项目风险区域;二是对未被列入风险预警的部门和单位,要超前预测,密切跟踪风险变化,综合考虑经济发展预期,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增长速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3.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预算调节基金)管理。要将各类偿债准备金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每年的预算资金、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处置存量资产和在建项目资产收入及调入部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充实偿债准备金(预算调节基金),并优先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及支付利息。四、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措施1.制定政府存量债务化解方案和偿债规划。认真制定存量债务化解方案和偿债规划,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债务风险。一是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等方式化解存量债务。加大PPP项目推广力度,充分利用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快我区PPP项目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推介和招商发起进程。二是对于政府存量债务项目和具有一定收益的新增公共服务项目,要优先考虑采取PPP模式,优化政府融资结构;三是对于不适合采用PPP模式的无收益政府性债务项目,应将其偿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2.优化政府存量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存量债务,要分析每个项目的债务利率、期限、预期效益等情况,测算存量债务的融资成本,充分运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计划,通过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优化政府存量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3.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一是要对到期债务偿还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掌握期限短、成本高、社会关注度高的债务项目,定期进行调度,有效化解当期风险;二是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统筹年度预算和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加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和闲置土地等可偿债资产的处置和变现力度,积极筹措偿债资金。4.扎实推进“PPP”项目。在水利、交通运输、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对“PPP”项目,在财税、价格、土地、金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保证社会资本和公众共同受益。通过资本市场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等多元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效率。5.提高土地资源的增值收益,增强政府偿债能力。加快土地盘活,通过处置现有已储备土地,土地竞价出让等方式,提高土地资源的预期收益,将土地出让金的一定比例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增强政府的偿债能力,压缩政府性债务规模。6.优先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为维护政府信誉,当到期政府性债务偿还出现困难时,要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除“保民生”“保运转”支出外,应当严格控制其他财政支出,统筹各类政府资源和财政性资金,优先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7.完善债务管理考核和问责机制。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作为一个硬性指标纳入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区政府及其各直属部门要承担对所辖地区、所属单位政府性债务的监管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