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生活垃圾分类行动计划》(沈分类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是引入专业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试点;二是区级党政机关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三是幼儿园、中小学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四是全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50个,并全面启动有害垃圾收集试点工作;五是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二、工作任务(一)推动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1.在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区级党政机关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配足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开展分类工作;二是开展宣传教育;三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直机关工委、环保分局、区建设局、区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房产局、区服务业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交通分局、各街道办事处2.加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过程管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着重做好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环节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单位结合垃圾产生情况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协助实施单位与分类收运单位建立工作对接,并做好分类运输环节的统筹协调。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直机关工委、环保分局、区建设局、区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房产局、区服务业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交通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二)全面扩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3.在居民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继续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善沈河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考核标准,在巩固提高现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工作质量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公司的工作范围。全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达到50个。牵头单位:区房产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4.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基层管理机制。充实基层管理力量,每个街道配备5名,社区配备3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各居民小区每300户配备1名专兼职社区志愿者,开展入户动员,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指导,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公众参与水平。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5.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市里完成选取3个居民小区,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试点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行。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6.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明确不同区域和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7.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日常检查制度,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对拒不履职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曝光、通报批评。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四)推动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8.开展“小手拉大手,分类进校园”活动。着手编写幼儿园、小学、中学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教育内容,在全区中小学生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一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环境科学教育。营造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建立骨干讲师团队。二是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积极开展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实践,组织学生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活动,参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流程。三是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我区拟创建7所示范学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五)强化餐厨垃圾规范管理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餐饮企业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分类,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暂不分类(开展宣传普及,倡导绿色生活)。9.加强餐厨垃圾源头管理。建立纳入统一收运管理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基础台账,落实餐厨垃圾排放主体责任。设置专门容器收集餐厨垃圾,避免混入纸类、塑料、木筷、炊具、餐具等非餐厨垃圾,推进餐厨垃圾单独收集、规范计量,做到及时收运,日产日清。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10.规范餐厨垃圾收运管理。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引导专业企业和单位从事餐厨垃圾收集和运输。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收运行政许可制度,明确餐厨垃圾收运主体。同时,加强过程监管,推行餐厨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强化对餐厨垃圾运输车辆行驶轨迹的监控,实现规范收运,确保餐厨垃圾进入规范处理设施处理。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11.强化餐厨垃圾管理执法保障。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加大对未规范分类、未与有资质收运单位签订协议、违规排放餐厨垃圾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无资质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行为。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交通分局、公安分局(六)严格落实有害垃圾强制分类12.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单位及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内配备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将有害垃圾分类知识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及相关培训工作方案,加强对有害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引导市民正确投放。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环保局、区文明办13.试点有害垃圾暂存工作。适时开展转运和处置,全区设置5个有害垃圾暂存点,暂存公共机构、居民小区产生的有害垃圾,并同步开展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待暂存达到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环保分局(七)广泛开展宣传培训14.全方位、全媒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资源为载体,全方位向广大市民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牵头单位:区新闻中心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15.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全区采取分批轮训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要完成对区级领导干部,区直各部门负责人及其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培养专职培训人员组建宣讲团,深入全区各街道、社区进行宣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通过广泛持续宣传,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直机关工委、环保分局、区建设局、区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房产局、区服务业局、公安分局、交通分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16.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小区(单位)志愿者督导作用。小区(单位)志愿者要充分发挥作用,在垃圾投放高峰时段进行督导,使小区(单位)每一位居民、职工都能得到帮助,逐步养成分类投放的好习惯。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直机关工委、环保分局、区建设局、区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房产局、区服务业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交通分局三、建立常态化管理制度(一)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落实本部门、本系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落实本辖区内驻街单位、商家、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并于每月中旬报至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二)日常宣传、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对各类单位、居民区分类设施配各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提报分类收运单位、小区的收运台账。(三)信息报送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月20日将上个月的工作记录、图片、宣传信息、检查记录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四、保障措施(一)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综合协调推进作用,进一步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通过季度例会、重大事项专题会、简报通报等形式,加大相关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条线管理作用,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条线、各层面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管理职能,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好模式、好机制、好创意”,解决推进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确保年度工作顺利完成。(二)全方位保障,确保工作持续提升一是加强财政保障。区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机构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宣传、考核、补贴及奖惩等工作计划,并测算相应经费报区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统筹安排,按需保障。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各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绩效考评部门要加大对区各相关部门的考核力度,细化指标,严密组织考核。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制定任务分解表,加强对日常工作情况监督考核,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及时进行通报。(三)全民众参与,发动社会共谋共建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家庭做起,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要通过“小手拉大手”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推动整个社会”的目标;要通过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充分调动市民自觉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养成全民主动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