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天目-21”铲毒行动实地踏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禁种铲毒工作,推进全省禁毒大会战及“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国72周年,按照国家和省禁毒委铲毒行动统一部署,市禁毒委决定将从即日起,组织专项踏查工作组,对各区、县(市)“天目-21”铲毒行动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实地踏查。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历年来铲毒行动确定的整改问题为指引,以建立责任机制、加强禁种宣传、开展实地踏查为重点,推进对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区域的有效治理,坚决防止多处零星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发生,高质量完成禁种铲毒工作任务。二、工作目标依据《国家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考评细则》、《全省禁毒大会战行动方案》、《某某市禁毒工作责任制》、《某某市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实施细则》和《某某市2021年禁种铲毒行动实施方案》,按照“预防得住、发现得了、铲除得尽、打击得狠、追究得严”的工作原则,通过实地踏查,切实增强各单位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非法种植问题的主动发现能力、及时踏查铲除能力和侦查破案能力,依法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人员,依规查究失职问题,夯实区县(市)、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禁种铲毒工作基础,进一步巩固扩大全市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零种植”范围、确保“零产量”的工作目标。三、实地踏查时间2021年7月中旬四、组织领导市禁毒委成立“天目-21”铲毒行动实地踏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禁毒委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某某和市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某某任组长,市禁毒办副主任、禁毒支队支队长某某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禁毒办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禁毒办副主任、禁毒支队支队长某某任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成立七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各区、县(市)开展督导检查和实地踏查工作。第一组:市委宣传部抽调一名处级领导干部任组长,市禁毒办抽调一名干部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和市禁毒办各抽调一名同志任组员。督导检查单位:某某区、某某区。第二组:市委政法委抽调一名处级领导干部任组长,市禁毒办抽调一名干部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和市禁毒办各抽调一名同志任组员。督导检查单位:某某区、某某区。第三组:市法院抽调一名处级领导干部任组长,市禁毒办抽调一名干部任副组长,市法院和市禁毒办各抽调一名同志任组员。考核单位:某某区、某某区。第四组:市检察院抽调一名处级领导干部任组长,市禁毒办抽调一名干部任副组长,市检察院和市禁毒办各抽调一名同志任组员。考核单位:某某区、某某市。第五组:市自然资源局抽调一名处级领导干部任组长,市禁毒办抽调一名干部任副组长,市自然资源局和市禁毒办各抽调一名同志任组员。考核单位:某某区、某某区。第六组:市农业农村局抽调一名处级领导干部任组长,市禁毒办抽调一名干部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禁毒办各抽调一名同志任组员。考核单位:某某开发区、某某区。第七组:市司法局抽调一名处级领导干部任组长,市禁毒办抽调一名干部任副组长,市司法局和市禁毒办各抽调一名同志任组员。考核单位:某某县、某某县。五、工作内容通过深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屯)实地查验基层党委、政府禁种铲毒工作责任是否落实。(一)组织领导情况。党政领导是否切实履行禁种铲毒工作职责,健全了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责任;是否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对禁种铲毒工作发动、踏查、总结等各个阶段是否有安排、有部署,经费保障和投入情况是否到位。(二)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党委政府是否层层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区县(市)与街道(乡镇,街道(乡镇)与社区(村屯),社区(村屯)与重点户是否逐级签订禁种铲毒工作责任状或承诺书;是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禁种铲毒工作格局。(三)宣传发动情况。是否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禁种铲毒宣传,是否张贴了宣传标语、印发了宣传材料、广大群众是否了解毒品原植物特征、非法种植活动的危害和法律后果;是否开展了进村入户宣传,是否对非法种植高危地区和人员进行了重点走访和警示教育;是否广泛发动了群众举报非法种植线索,群众是否知晓设立的举报电话、建立的举报奖励制度。(四)踏查铲除情况。街道(乡镇)与社区(村屯)是否建立禁种铲毒踏查队伍和信息员,并充分发挥作用;重点涉种街道(乡镇)与社区(村屯)是否底数清、情况明;是否认真排摸涉种嫌疑人员,是否逐一登记造册;是否有针对性的在罂粟下种、开花、收割等关键时节组织开展了踏查铲毒行动;踏查铲毒是否有死角。六、踏查方式为确保实效,减轻基层负担,本次踏查工作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村屯),不召开会议,不听取汇报,主要采取实地“访”和“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具体流程如下:(一)实地走访。对2017-2020年铲毒行动发现的涉种社区(村屯)和涉种住户全部走访到位。除此之外,每个区、县(市)再抽查两个社区(村屯),每个社区(村屯)至少访查两家住户,按照工作内容逐一访查、登记、存档。(二)实地踏查。要深入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和山区林区,实地踏查禁种铲毒成效。对发现的在生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责令现场铲除,并督促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从重处罚。同时,也要注重发现利用地下室、出租房、车库、厂房在市内种植大麻问题和制毒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查明禁种铲毒失职责任,确定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三)实地指导。要督促指导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干部全面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坚持“五个不放过”,即“不放过一村一社、不放过一山一沟、不放过一坡一地、不放过一家一院、不放过一株一苗”,广泛组织各级干部群众,分工包片包点,开展地毯式踏查,确保地面罂粟、大麻等所有毒品原植物全部铲除到位。各踏查组要详细了解当地针对禁种铲毒工作的主要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踏查工作既是对各区、县(市)今年以来开展禁种铲毒工作情况的集中检验,也是我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踏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严格标准要求,确保踏查工作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工作实际,达到总结成绩、查找差距、推动工作的目的。(二)廉洁自律,严格履职。各区、县(市)及各踏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不得超规格接待,不得安排和接受宴请,就餐一律由踏查组自行安排或在食堂就餐,不得接受馈赠和收受土特产、纪念品等款物,不得安排和接受参观游览。同时,要按照踏查流程认真开展工作,不得隐瞒和回避问题。各踏查组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收集汇总各类文件及影像资料,踏查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报告报市禁毒办,市禁毒办汇总后下发通报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三)严明纪律,倒查责任。对本次踏查发现的领导不重视、组织不严密、责任不落实等各方面问题,特别是踏查组现场发现的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一律进行责任倒查。要彻底查明组织发动、入户宣传、实地踏查等各个环节的漏洞和失职责任,除予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扣分外,还将依据《某某市禁毒工作责任制》和《某某市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实施细则》,对责任人予以通报、约谈、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问题严重的街道(乡镇)予以“戴帽”重点整治,取消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全国、全省、全市性评比资格。(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区、县(市)禁毒办要抓紧向区、县(市)政府和禁毒委负责同志汇报,全力组织做好踏查工作。要设立联络员专门负责此次踏查工作的联系、沟通、协调工作,并准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和警力配合现场铲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