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总支及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现决定对我局党总支部及其下属x个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为依据,按照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激发全体党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实现我局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候选人条件1、党支部书记的条件:本单位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党龄3年以上,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改革发展和开拓创新意,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能力,工作思路清晰,驾驭全局工作能力强。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层以上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2、党支部委员的条件:本单位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坚定,大局意识强,综合协调能力比较强。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三、职数安排市民政局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办公室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优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救灾救济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福利事务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民管中心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殡仪馆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老干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四、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党支部换届工作从9月1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分为筹备、换届选举和总结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筹备阶段(9月1日9月5日)1、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我局党总支部和10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解决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党员干部孰知换届选举的目的和意义,方法和操作规程。第二阶段:换届选举阶段(9月5日-9月12日)1、本次选举办公室支部等6个在职人员支部采用“双直选”的办法进行,即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老干等4个离退休人员支部按原换届选举规定程序进行。2、市民政局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的产生,是由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分别组织机关、属下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党员、群众民主推荐;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20%的比例,党(总)支部提出新一届委员候选人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民政局党组审议和考察后,党(总)支部将候选人名单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并在本局公告栏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3、选举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总支部委员候选人9名,选举委员7名;民管中心支部委员候选人6名,选举委员5名;其他各支部均有委员候选人4名,选举委员3名。选举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各支部书记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总支书记候选人1名、副书记候选人1名;其他支部书记候选人各1名。4、选举分两次进行,先由全体党员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委员,然后再从当选的委员中由全体党员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和宣布选举结果。5、凡党的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第三阶段:审批公示阶段(9月13日-9月15日)将选举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待工委批复后,对选举结果进行公示。中共xx市民政局总支部委员会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