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企党建心得体会理论文章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对于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支撑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显得极为重要而紧迫。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斗争精神,在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方面,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增效能,把国企党建作为管党治党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守正创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登高望远,继往开来,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坚持独立自主、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相结合,依托国企改革发展的长期实践,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养分,把新时代如何更好实现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一课题研究透彻,形成一整套与我国市场特征、制度环境、社会传统相协调的公司治理理论,进而推动顶层设计,引领和指导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应对改革发展中所面临的新挑战。同时,国企党委要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实务层面的探索研究。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澄清模糊认识,深刻理解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具体体现,关系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增强政治定力,坚持正确方向,使公司治理始终与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合拍,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确保国有企业始终成为党长期执政和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二、完善党委领导制度必须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和巨大优势,善于从政治上考量,找准党的建设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结合点,推进完善《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机制,明确党组织在各类企业中的政治领导地位和党组织设置方式、功能定位等问题,为加快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真正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提供精准有力的依据。要进一步厘清党委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班子等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细化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机制,做到边界清晰,相互协调、无缝对接,使党委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加快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在集团及分(子)公司层面探索实行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一肩挑”,落实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通过法定程序推荐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任职等制度,严格控制董事会、经理层成员进入党委人数。加快落实外部董事制度,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要推进董事会建设和职权落实,建立董事评价、激励和问责机制,优化总部和子公司两级权责清单,完善分级授权体系,优化二、三级公司治理机制,维护经理层经营自主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升整体运营效率。要规范党委派出委员的工作职责、任务和程序,确保党委决议在各治理主体层面得到全面落实。三、提升议事决策机制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完善国企党委领导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和机制。应当按照国有企业应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要求,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政治性、经济性和社会性,制定党委分类研究讨论规则,重点是讨论合不合规、要不要干、总体目标和风险控制底线。要明确凡是党委会未讨论通过的事项,不得提交董事会、经理层研究决策。要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事项和权限管理清单。党委坚持突出谋长远、议大事、抓重点,前置讨论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的范围,一般应该是公司须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问题,力求民主与效率相统一。要立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以强化基层民主协商为抓手,按照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要求,规范会议从计划到表决所有环节的制度流程,建立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末位发言制,既防止个人和少数人专断,又消除自由主义。四、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集体领导下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健全党委委员共担领导使命、共抓党建工作的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建立党委委员定期向党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和建议的制度,强化党委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派出委员向党委及时报告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拟作出不当决策情况的制度。建立党委跟进督查和纠偏制度,以及对不正确贯彻执行党委意图的委员的问责、惩戒机制。加快健全监事会,落实监事会主席进入企业党委班子和由政府选任外派监事,以及纪委书记列席董事会、经理层会议等制度,完善监事会监督事项权限清单及监督检查意见处理机制。由纪委牵头构建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法务“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健全和落实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向工会、职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加强党委对工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工会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反映职工意见建议等机制。五、全面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健全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党委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过程中,履行设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监督评价等职责的机制。要把推进企业董事会建设与加强企业领导人队伍建设相结合,依法落实和维护董事会行使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支持经理层依法行使用人权。加快探索董事会通过差额方式选聘经理层成员,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优化年轻后备人才梯次化选拔、综合培养、多向交流和及时任用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思想理论武装制度,建立完善干部激励机制,营造聚贤汇能、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