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反腐倡廉学习心得体会当前,反腐倡廉之风正在全国广泛深入地掀起,为世人所关注,为世人所期待,本文仅就反腐倡廉这个议题谈几点看法。一、反腐倡廉形势开局较好,初见成效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就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多次讲话强调反腐倡廉的必要性,表示反腐倡廉的决心。他说,“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怠,决不能手软”,“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中央对权力反腐与制度反腐双管齐下,去年12月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中央军委印发加强自身建设十项规定,要求在接待工作中不安排宴请,不喝酒,不得铺张浪费等,中央还重申严明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并在6大城市开展反贪行动。为了接受人民监督,已在进行官员财产申报的试点,以进一步完善申报制度。从多家媒体的报道来看,反腐倡廉取得的实效反映在各个领域多个层面。如,已使一批腐败官员落网,一些不合格党员受到处理,这对维护党的形象和纯洁性,对于建设一个纪律严明、素质优良、清廉的政党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公款消费的减少,社会消费增长放缓,餐饮服务行业增速回落,奢侈品市场有所萎缩。今年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名义增长12.4%,去年第四季度是14.9%,回落2.5个百分点。餐饮服务业销售额一季度增速回落到8.5%,比去年同期减少超过三分之一。据世界奢侈品协会的报告,今年春节,中国内地奢侈品消费为8.5亿元,比去年春节销售额下跌近53%。以上数据从一个侧面说明,反腐倡廉是有实效的。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反腐倡廉、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已经开始深入人心,逐渐形成社会风气,这是最大的实效。比如公款吃喝问题,尽管有部分地区有些干部将宴请转入“地下”,由宾馆饭店转入机关餐厅食堂或私人住宅,但慑于反腐倡廉的威力而不敢明目张胆地公款大吃大喝。另据报道,内地反贪风暴席卷澳门博彩中介,以阻断内地贪官赴澳赌钱、洗钱。消息传出,港股涉澳赌场股普跌5%以上,港报称“内地肃贪风暴,不仅烧向澳门,更直扑香港,港澳两地肃贪势在必行。”广大人民群众对贪腐深恶痛绝,看到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反腐上表现出来的信心和魄力,特别是智慧,必将会继续出台反腐倡廉的配套政策与措施,完善防腐制度,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将反腐斗争进行到底,永保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实现中华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二、腐败程度相当严重,反腐斗争任重道远腐败是世界性的痼疾,重大的全球难题,几乎每个国家都有腐败问题,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我国的清廉或腐败程度如何,据“透明国际”公布的资料可得出答案。“透明国际”虽为非政府组织,但它是全球知名的研究反腐的机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透明国际”已连续15年公布年度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我看到的资料,从2003年到2011年,我国排名都属中间国家,除2003年排位为66名外,其余年份均在70位到80位之间,2006年是第70位,2009年是79位,最近的年份是2011年,为75位。这些排位都是在我国持续反腐、不断取得反腐一定实效的情况下获得的,2003年所以能够排名第66位,是与该年度中央加大反腐力度取得反腐实效,得到群众认可分不开的。2003年反腐,我国做了大量的工作,值得很好的总结借鉴。如建立了制度反腐体系,即建立健全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起草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并与19个国家签订了引渡协议,仅2003年就引渡回来嫌犯596人。公布了13名省部级腐败高官的查处情况,建立了5个中央巡视组对省级领导班子进行监督,把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明确为纠风重点,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首次超过半数。总之,反腐倡廉工作的进展为我国清廉指数得以提升,为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值得认真总结这年的反腐经验为今所用。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大大落后于一些清廉国家,如丹麦、芬兰、新西兰、瑞典、瑞士、荷兰、冰岛、新加坡等,他们的清廉指数都在9分以上(满分是10分),我国的清廉指数从来未超过4分,一直在3.5分左右徘徊,在金砖四国中属于前列,俄罗斯最差。从当前世界经济三大国中,2011年日本得8.0分最靠前,美国以7.1分列在第24位,中国则以3.6分位列第75位。应当承认,我国的清廉指数与经济规模并不相称,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人民的期望相距甚远。据“透明国际”的标准计算,全球有四分之三国家腐败指数达到严重程度,我国就是其中之一。据美国智库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发表的一篇报告称,贪污和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保守地估计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3%到16%,我觉得经济损失还可计算,政治损失则无法估量。腐败使党严重脱离群众,失去了部分民众的心。“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我们要警惕啊!”我们也相信习总书记多次讲话承诺,在反腐斗争中决不能手软。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既要经常抓,又要长期抓,我们期待着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满意。三、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势在必行公示官员财产制度,让人民群众进行监督,这是世界上公认的推行反腐的最佳方法。我国早在1995年5月,中办、国办就联合发出《关于党政机关处(县)级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1年6月,中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由于上述文件对财产申报的范围过窄,又只报给人事部门,不报纪检、监察机关,申报结果不公开,缺乏组织、民众监督,以致上述文件未能发挥实效。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成为《联合国反腐公约》的缔约国,按此公约应当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是一项国际义务。据报道,到2008年,世界上已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如新加坡、韩国、我国的香港、澳门等。几年来,尽管媒体不断反映有些专家学者呼吁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但迟迟未见行动。据今年2月18日《俄罗斯报》网站报道,我国官员财产公示制已在几个省市搞了试点,尚未在全国铺开。我希望能够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尽早在全国推开,要坚决进行反腐斗争,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势在必行。国外的经验也是值得借鉴的。《XX晚报》4月15日发表苏文洋的文章,题目是《看俄法官员申报财产动真格的》,文章说,俄法许多官员并不愿意主动申报自己的财产,一些官员并不因为事关“丢官”就会老老实实地公开个人财产。这大概就是人性的本质。基于此,俄罗斯总统、法国总统都亲自上阵,要与不公开个人财产和腐败官员决一死战,不如此,总统就无法解决失去民众信任的严重政治危机。我想,我国要实施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也必会遇到一些官员包括腐败官员的抵制,对此,绝不能手软。要向俄法那样动真格的,要敢于迎难而上,勇于与不报财产或不如实申报财产的官员作坚决斗争,该免职的免职,该清除的清除,突破难关,必须尽快把官员申报、公示财产制度建立起来,这是反腐斗争的需要,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兴衰的大事,必须办好。四、制度反腐是预防腐败的利器,应当坚持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各国提示了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些具体要求,其核心就是“预防和惩治”,而预防的基本方法就是立法、制度反腐,把产生腐败的机制——权力,控制在法制的笼子里,防止权力腐蚀人,防止掌权者以权谋私,以求避免或减少腐败的产生。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党加大了反腐力度,在制度反腐上做了大量工作。2005年,党中央发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纲要》,同年,颁布了《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提出9项义务,16项受惩戒的行为规定;2007年,国家成立了预防腐败局,同年,国务院颁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作出66条规定等。应当肯定,我国制度反腐已形成一定的体系,反腐有法可依,并已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不可否认,反腐制度还不够完善,一些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空白或漏洞,该配套的制度、立法的没有及时跟上,加之执法不严,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特别是由于对违法乱纪的腐败分子处罚较轻,犯罪成本低,让一些腐败分子存侥幸心理,以至贪腐问题仍然不断发生。我认为,反腐成绩不可没,但反腐力度确需加强。我高兴地看到,今年初中央制定的八项规定正在贯彻落实,这仅仅是开始,党中央制定党内“立法法”,为党员管理引入法制起了步。希望国家主管部门能够认真总结经验,特别是制度反腐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法规,真正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政府建成清正廉洁、取信于民的政府。五、惩治腐败既要有决心,又要讲策略。惩治腐败分子是反腐的重要利器,绝不能放松,我们党对惩治腐败的态度一向是非常坚决的,处罚也是比较严厉的,最高可判死刑。这些年每年都惩治一批腐败分子,包括省部级高官在内。中纪委向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中称,2007年11月到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将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处理的有24584人,包括薄熙来、刘志军、许宗衡等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这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决心。2007年,国家设立了专门的海外追逃办公室,建立健全防逃追赃机制。据不完全统计,自2002年以来,我国已与70个国家缔结了108项司法协助类双边条约,同时我国政府批准了25个含有司法协助性质或内容的国际多边公约。对外逃贪官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有效的阻止了贪官外逃现象。在加强惩处力度的同时,还应讲究反腐策略,让贪腐分子无处藏身。如对财产来源不明罪原来定刑较轻,不足以遏制贪污腐败。应大幅提高刑罚的力度,特别是对逃到国外的贪官,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过着安逸奢侈的生活。应尽快与未签引渡协议的国家谈判签订引渡协议,对已签订引渡协议的国家因我国有死刑罪而不引渡的,可以承诺不会判死刑而达到引渡的目的。也有检察官建议,对外逃贪官可就民事赔偿部分先行担起公诉,未抓到贪官以前可缺席审判,向贪官及亲属追索赃款,不能让他们因腐败而得到便宜。我认为,这是惩治腐败的可取办法。六、专门机构与全民参与反腐,形成天罗地网。要落实党和国家反腐的决心,执行反腐的决策,必须有强有力的专门反腐机构,我国的纪检监察机构担此重任,本着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精神,自身进行清查,清退、查处各种名目的会员卡,以使纪检监察队伍清正廉洁,更好地履行反腐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讲话曾指出,有权力的地方必须有监督,没有监督的地方必然导致腐败。应该说,我国的监督机制还是比较完整的,有组织监督,司法部门、审查部门监督,有民主党派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等,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制定了《监督法》监督“一府两院”,各种监督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监督不力也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全民监督、全民参与反腐严重滞后。我认为必须使专门机构反腐与全民参与形成合力才能形成天罗地网,让贪腐分子无处藏身。我很高兴地看到,近日中央召开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针对脱离群众现象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实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这是一次整风运动,也是一次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我认为,非常符合党情、国情、民意,非常正确,必须收到实效。我希望,也相信会有更多更好更有效的措施,来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全党,指导全党行动,真正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除掉党内存在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清除那些贪腐分子和一些不合格党员,使党成为名副其实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永不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