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材料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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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材料2篇市人大: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始终把退役军人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特别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市政府坚持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为工作目标,不断探索新时期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新方法,顺利完成了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构建、光荣牌悬挂、社保接续、就业创业、帮扶解困等多项特色鲜明的事务性工作,服务好我市全体退役军人,维护好我市社会安定和谐,发展好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下面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一、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及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为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加强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提升服务保障退役军人能力。两年来,建立和完善了我市退役军人的组织架构,设立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原民政局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双拥优抚工作和人社局军官转业安置管理工作并入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乡(乡镇、街道)、村(社区)三个层面分别设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190个,建成“两站一中心”服务管理保障体系。我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机构达到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有”标准,即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有编制”,依据市委编办文件,核定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人。2020年乡镇(街道)改革后,各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设置退役军人服务站,并根据工作量的大小,调剂一定数量的管理岗位事业编制。“有人员”,全市“两站一中心”共配备工作人员223人,其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4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27人,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178人,保证有充足的人员力量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有经费”。2020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经费3.25万元,每个乡镇(街道)办公经费1万元,每个村(社区)500元,总计25.5万元,基本满足办公需要。“有保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除四个科室外,还设有荣誉室、心理咨询室、文体活动室,各乡镇(街道)服务站也建有相应固定办公场所。“五有”建设实现了退役士兵少跑路,工作人员多服务局面。二、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实现新提升(一)完成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一是2019年、2020年共接收11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转业士官,协调市委编办,全部安置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是2019年、2020年接收退役士兵264人,全部实现自主就业,共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330.72万元。三是举办了退役士兵迎接仪式及全员适应性培训,帮助退役士兵提升求职技能。召开了4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求职登记307人,累计提供岗位145个,累计扶持就业64人。四是搭建退役士兵创业平台,邀请56名退役士兵参加首届退役士兵电商交流会,学习电商经验。协助市就业局为5名退役士兵办理创业补贴,申请补贴金额2.5万元。五是作为吉林省内四个县区试点之一,完成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一期)先行试点任务,录入招聘岗位130个,形成了岗位资源共享和退役士兵人力资源有效对接。六是为部分退役志愿兵和“两参”退役军人解决生活困难。每月为25名下岗失业生活困难的志愿兵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为“两参”退役军人开发专用岗位73个,共发放生活补助费201.4万元。(二)开展好双拥优抚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光荣牌悬挂工作。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开展悬挂光荣牌工作,为退役军人、烈属、军属悬挂光荣牌12716块。二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连续两年春节前为重点优抚对象送春联;走访慰问驻桦部队、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累计达30万元;八一期间开展“爱心献功臣”医疗队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慰问(金)品共计6万元;慰问驻桦部队,送去慰问金12.05万元;中秋前夕走访慰问了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为他们送去慰问品。三是组织开展大型褒扬纪念活动。2019年清明开展了“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纪念活动,全市共46个单位,2587人参加活动。9月30日,举办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全市600余名党政机关干部参加活动。2020年清明开展了“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烈士纪念日开展“国家丰碑,人民记忆”主题纪念活动。2021年清明开展了“情系最可爱的人·清明祭英烈”祭扫活动,全市共23个单位,1075人参加活动,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不朽功绩,大力弘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四是落实国家抚恤优待政策。为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三属”“两参”人员,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临时价格补贴、医疗补助金2670万元;为460名无工作单位的优抚对象缴纳2021年度医保14万元;为35名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提供帮扶资金3.5万元;完成评残补评申报、评残新评申报、落籍申报和参试人员身份认定等工作。五是首次甄选16家拥军企业、拥军商户,引导商户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让利活动。六是完成第三阶段280座烈士纪念设施数据录入、校核工作。七是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庆祝抗美援朝出国作战胜利70周年,为4名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战士送去慰问金1.2万元,为77名健在的抗美援朝志愿军发放抗美援朝70周年纪念章。(三)为退役军人提供社保接续服务。为了解决部分退役士兵未能及时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因企业经营困难、下岗失业等原因缴费中断,享受养老、医疗保障待遇面临困难的问题,确保退役士兵享有的保障待遇与服役贡献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按照国务院、省和吉林市部署和要求,我市制定了《市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我局先后组织召开3次社保接续工作培训会议,共有80名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为退役军人提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一站式”服务。自社保接续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该项工作一直名列地区前茅,截止目前,共接收1989名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个人申请,其中符合社保接续条件的1380名退役士兵。现已进入个人缴费、企业资金和财政资金匹配阶段,财政资金匹配已到社保账户1130人,共计1153万元。社保接续工作预计今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针对达到退休年龄的退役士兵,我局正在积极协调申请财政资金,为他们办理医疗保险补缴工作。(四)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一是开展了省级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全员参加省级评比,提升了服务退役军人质量,经吉林市局审核,全部达到省级示范中心(站)创建标准。二是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通过入户发放服务卡的形式,建立常态化联系体系,实现“一档一卡一日志”,有针对性的制定包保责任制,有针对性的帮扶退役军人。(五)持续做好优抚老兵的供养工作。市光荣院作为公益服务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供养我市优抚老兵的责任,为保证供养质量,市政府加大硬件设施维护力度,先后维修维护老旧生活设施,改造原救助站即院内三号楼,定期维护院内绿化环境,保证供养老人舒适入住。组织开展“听老兵讲故事”“传承红色精神”“周二文化日”等多项拥军优抚活动,丰富老人生活。去年,为抗击新冠疫情,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光荣院进行了长达半年的全封闭管理,无应急事件发生。三、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一)制度创新,因地制宜做好退役军人帮扶解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晚,许多政策出台缓慢,老旧政策无法指导新时期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为缓解这一矛盾,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我局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不等不靠,大胆创新,先后制定4项《方案》、《意见》,下发了《市部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试行)》、《2020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帮助困难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二)攻坚破难,努力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安置后未上岗退役士兵相关问题一直是我市的信访隐患,为研究解决此类问题,市政府多次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4项法规、文件要求,经市信访联席会议确定解决办法。目前已有第一批29名安置后未上岗的退役士兵顺利上岗,缓解了退役士兵的就业矛盾,后续还将继续安排第二批安置后未上岗退役士兵上岗。(三)培树典型,加强退役军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联合市委宣传部举办“好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全市42名退役军人参加评选,10名退役士兵获得“市最美退役军人”称号,2名退役军人获得“吉林市退役军人工作先进模范个人”和“吉林好人·最美退役军人”称号。组建市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各类志愿活动,目前志愿者队伍已达134人。开展“追踪老兵足迹、讲好英雄故事、传承红色精神”等活动,通过实景采访7名高龄老兵,向全市人民呈现了老兵的感人事迹,其中老兵唐维春事迹选送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全省广泛宣传。(四)加强宣传,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传播力度。向内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员基础技能培训活动,力争我局干部人人都能成为宣传员。向外拓展宣传渠道,延伸宣传工作触角,提升舆论引导力量。印发了《军人抚恤优待政策宣传手册》3000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法》3000册,制作了政策宣传展板12块,结合“八一”“十一”等节日进行宣传展览,扩大抚恤优待政策影响力。两年来,在国家级、省级媒体外发稿件10篇,在地市级媒体外发稿件11篇,在本级媒体刊发稿件151篇。(五)信访维稳,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坚持在信访稳定工作中落实责任、主动应对,抓小抓早、防微杜渐,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会议制度,每周四召开信访研判会,分析信访工作形势。组建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站,选聘优秀律师为退役军人答疑解惑。截止目前,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事项303批次541人,提供法律服务20余人。无集体访,无进京访,较好的稳定了退役军人群体。四、下步打算(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我局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退役军人保障法》为工作指导,扎实做好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和解读工作。通过召开市退役军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深入传达《保障法》精神;组织基层服务中心(站)进行政策学习,提升服务质量;利用各级媒体,广泛宣传,为广大退役士兵做好《保障法》全面解读,帮助退役士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安置问题。深入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精神,结合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台的地方政策法规,通过细致摸排,了解我市退役军人基本情况,按照问题类别归类,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抓好就业安置,为退役士兵解决生活出路问题从引导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入手,帮助退役士兵解决就业难题。一是在开展面对面宣传、强化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意识、调动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基础上,举办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就业服务推介会,通过邀请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现场精准推介,帮助退役士兵选择合适的技能培训课程,提升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二是搭建线上线下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助推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通过与就业局、人社局积极合作,召开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帮助退役士兵解决就业职位少的难题。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镇下岗退役军人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努力为下岗失业的退役士兵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三)做好优抚解困,把党政温暖送到退役士兵家中一是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保证优抚对象抚恤金、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提标发放。二是结合重要节日,慰问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让这部分退军人生活、医疗有保障。三是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通过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摸清我市困难退役军人情况,做到政策帮扶及时、制度保障及时,让帮扶援助工作发挥出最大效应。(四)突出双拥工作,牢固树立军地“一盘棋”思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