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规划设计思路与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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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序号序号序号2011G02011G02011G02011G022220000号号号号地块地块地块地块规划设计要求规划设计要求规划设计要求规划设计要求备注备注备注备注1用地位置万北路与平岚二路交叉口东北侧——2用地性质居住强制性总用地面积128010.000㎡强制性3用地面积不同性质用地占总用地面积其中居住用地面积120500以下;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4860㎡;社区服务中心用地面积不少于1500㎡,社区室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1000㎡;二合一环卫设施用地面积不少于150㎡——4容积率≤3.765强制性总建筑面积————居住475690㎡以下;幼儿园不少于3900㎡;社区服务中心不少于1800㎡;二合一环卫设施不少于150㎡强制性5总建筑面积(计容)不同性质建筑占总建筑面积其他配套:生鲜超市便利店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邮政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连锁便利店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电信通信机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强制性6建筑密度(上限)20%建议性7绿地率(下限)38%建议性特定地区限高————————8建筑高度、层数低层、多层、高层的限定————9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要求应符合2011年版《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相关规定。强制性10建筑间距应符合2011年版《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相关规定。强制性11停车位生鲜超市便利店按1.5车位/100㎡建筑面积配置;居住等其他符合2011年版《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相关规定。强制性配建电信通信机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强制性需设地块专用总配供电。电信通信机房地下建筑若两层以上(含两层)则设于地下一层,否则设于地面一层。所有市政配套设施用房应符合2011年版《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相关规定。建议性市政配套设施近期污水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待北侧万北路市政污水管线建成后再行接入建议性市政管线接入口管线综合利用四周市政道路市政设施。建议性室外地坪标高参考周边规划道路标高及现状地坪标高控制,比周边市政道路最低点竖向标高高出0.3米以上。建议性12市政规划要求基地主要出入口基地主要机动车出入口应沿地块中部及东、西及南侧规划道路设置,且距道路交叉口距离应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性街道社区公建配套设施基层社区公建配套设施教育——配建12班幼儿园一座,用地面积不少于4860㎡,建筑面积不少于3900㎡。强制性医疗卫生——在社区服务中心用地中配建社区医疗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强制性文化——在社区服务中心用地中配建老年人和青少年活动室,建筑面积分别不少于100㎡。强制性体育——设置一处社区室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000㎡以上。强制性生鲜超市便利店两处,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邮政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连锁便利店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强制性13公建规划要求商业——生鲜超市便利店、邮政所均应设于地面一层,生鲜超市便利店应设于地块主要出入口;连锁便利店应设于地面一层,原则上设置在临城市道路的建筑转角处。建议性建筑平面与空间布局————建筑形态与风格————景观环境要求————底层是否架空——建议性第五立面(建筑屋顶形式)————阳台形式与面积应符合《福建省住宅建筑层高和面积等有关设计问题的暂行规定》(闽建设〔2007〕18号)规定,同时符合2011年版《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相关规定。强制性建筑色彩————层高应符合《福建省住宅建筑层高和面积等有关设计问题的暂行规定》(闽建设〔2007〕18号)规定,同时符合2011年版《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相关规定。强制性立面形式————14建筑设计要求其他要求应符合《福建省住宅建筑层高和面积等有关设计问题的暂行规定》(闽建设〔2007〕18号)规定,同时符合2011年版《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相关规定。强制性15公共开放空间在地块内设置15-30米宽的绿带作为公共开放空间,控制线如图则所示。在30米绿带内设置一条宽度不小于10米的景观水系。强制性16地下空间用途满足民防、地下车库等相关配套要求,竞得人若需进行地下空间开发,需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开发方案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为准。建议性地块空间范围,平面四至以用地红线为准,地上和地下至建设工程许可证核定的空间范围。建议性17空间范围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室外活动场地及二合一环卫设施、社区室外活动场地位置建议如图则中用地控制线所示。建议性建筑主体外观设置夜景工程,并要求该夜景工程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建议性地块内公共开放空间及城市道路(控制线如图则所示)应同本地块统一建设;沿主干道的公共开放空间必要时须作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预留用地;城市道路及道路市政管线必须与城市专项规划衔接。强制性18其他规划要求同一批次相邻地块若为同一竞得人取得,在各子地块总建筑面积(计容)之和不变的前提下,同时符合城市规划相关条件的,各子地块同一性质的建筑面积(计容)可酌情调整。建议性规划要求中:强制性要求-不可变更的一定执行的要求;建议性要求-经规划批准可以变动的要求;备注总建筑面积(计容)指按要求建设的公建配套设施、市政配套设施的地面以上计入地价部分的面积,另有规定除外,地块容积率计算按《容积率计算规则》(闽建规[2008]14号)和规划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2011数量层高高度1F13.93.92F12.92.93至252.92.92.92.972.527272727总高度总高度总高度总高度79.379.379.379.3层数层数层数层数27272727高度系数间距600.63619.3/5*1.55.7941.7941.7941.7941.79建筑高度计算表建筑高度计算表建筑高度计算表建筑高度计算表类型60米以下部分60米以上部分间距要求间距要求间距要求间距要求厦门厦门厦门厦门((((晋江晋江晋江晋江))))间距计算表格间距计算表格间距计算表格间距计算表格单元类型户型搭配标准层层数单栋面积栋数总面积户数占地面积户数基数面积区间75-8585-95110-120120-130130-135一梯三190330331089022178026466066661156612566一梯四18041033135303405903961230999980991259912599一梯四211549040196003588004801470120120115120130120130120一梯五180470401880023760032094080808080908090801308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358358358358226226226226306306306306264264264264320320320320比例比例比例比例24.3%24.3%24.3%24.3%15.3%15.3%15.3%15.3%20.8%20.8%20.8%20.8%17.9%17.9%17.9%17.9%21.7%21.7%21.7%21.7%14601460146014604300430043004300其它项其它项其它项其它项户型配比表户型配比表户型配比表户型配比表住宅面积合计住宅面积合计住宅面积合计住宅面积合计方案阶段总指标计算表方案阶段总指标计算表方案阶段总指标计算表方案阶段总指标计算表158770158770158770158770单元类型户型搭配标准层层数单栋面积栋数总面积户数占地面积户数基数面积区间75-8585-95110-120120-130130-135一梯三190330331089022178026466066661156612566一梯四18041033135303405903961230999980991259912599一梯四211549040196003588004801470120120115120130120130120一梯五180470401880023760032094080808080908090801308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358358358358226226226226306306306306264264264264320320320320比例比例比例比例24.3%24.3%24.3%24.3%15.3%15.3%15.3%15.3%20.8%20.8%20.8%20.8%17.9%17.9%17.9%17.9%21.7%21.7%21.7%21.7%14601460146014604300430043004300其它项其它项其它项其它项户型配比表户型配比表户型配比表户型配比表住宅面积合计住宅面积合计住宅面积合计住宅面积合计方案阶段总指标计算表方案阶段总指标计算表方案阶段总指标计算表方案阶段总指标计算表158770158770158770158770单位指标数值m2202369.8m21152207.5m2880000办公建筑面积128440商业建筑面积100000住宅建筑面积m2643690幼儿园建筑面积m23900社区服务中心m21800二合一环卫设施m2150生鲜便利店m2200邮政所m2150连锁便利店m250电信通信机房m2120生鲜超市中心店m21500m2272207.524.3m255344.91%27.3%户5390辆8174地面停车位辆817地下停车位辆7357总建筑面积其中总经济技术指标总经济技术指标总经济技术指标总经济技术指标规划指标名称总用地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密度住宅户数停车数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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