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甲方:天津天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天一海馨园(即海馨园小区)_____栋_____门_____室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给小区业主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同时保证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甲方按照《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津价房地[2008]000号)及天津市鑫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天津天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所规定的服务标准的内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二、乙方责任:1、乙方认同甲方对天一·海馨园(即海馨园小区)采用的半封闭式管理模式,任何来访人员未经业主授权不得进入小区。2、乙方同意在办理交付使用的手续时按年(12个月)向甲方缴纳首期物业管理费,缴纳起止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物业管理费标准根据天津市物价局津价(认)字[2009]第00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如下:类别管理服务费标准备注多层每月每平米0.8元机电设施设备、二次供水设备运行养护0.2元/月/平方米高层每月每平米1.2元机电设施设备、二次供水、电梯设备运行养护0.4元/月/平方米非住宅(商业)每月每平米1.8元机电设施设备、二次供水设备运行养护0.3元/月/平方米地上停车位车位使用费:50元/每辆/每月70元/每辆/每月小型车中型车地下停车位车位使用费:80元/每辆/每月不包含小型车以外车型3、逾期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其物业管理的各项服务,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缴其所应支付的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费得万分之三交纳滞纳金)三、本协议有效期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若无异议,本协议将自动延续,不再另签协议。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起生效。甲方:天津天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