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用好科学发展观全面推动督查工作实现新突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体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督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最直接的工作,只要站到这一高度上去认识和处理问题,牢牢牵住这个“牛鼻子”,就能把督查工作搞得更加深入,促进我区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实现新突破。一、学好用好科学发展观,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对于党委督查工作而言,其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在于充分认识科学发展的长期性,把积极探索精神和循序渐进的务实态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好督促检查作用,确保党委重大决策的落实,使督查工作与党委的工作合拍、与时代脉搏同步,成为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是要树立科学督查理念。要站在党委工作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明确督查工作的定位和方向,实现与科学发展“同频共振”。既要着眼全局,又要突出重点、善抓弱点、破解难点,坚持量与质、点与面的统一,增强督查工作的计划性和前瞻性。二是要加大督查落实力度。要围绕影响和阻碍科学发展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开展督查调研,围绕目标规划、运行机制和人为因素等方面,研究已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还有哪些不科学的地方,运行机制中有哪些不合理的、掣肘的环节,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进而推进工作、促进落实,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要推进督查机制创新。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督查工作机制,积极构筑“大督查”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工作落实评价考核办法,依据督查工作中掌握的实情,对工作成果作出全面、准确、科学的评价。同时,还要建立工作过程监控体系,时刻督促各部门强化抓落实的责任。二、学好用好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督查工作重点要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把抓好落实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领导发展的工作能力,转化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成效,把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包头的各项目标任务变为现实,推进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一是要在突出重点上下功夫。党委中心工作和党委领导在一个时期关注的大事要事,从根本上讲,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当务之急做出的重要部署,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本区经济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求。只有始终把督查的重点放在区委领导最关心、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上,放在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紧抓不放,全程跟踪,才能树立督查权威,确保督查成效。二是要在督查调研上下功夫。首先,要选准调研题目,紧紧围绕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其次,要注意全面、准确、客观地把握决策落实的整体情况,既要听取领导的介绍,又要到基层倾听群众的意见,到实地考察了解,进行深入调研。再次,要善于发现和勇于反映问题,也要发现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经验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如果我们通过督促检查发现和总结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也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途径。三是要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督查工作只有围绕“实”字下功夫,把“实”字贯穿于督查过程的始终,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才能发挥好协助党委抓落实的主力军作用。具体地讲,就是要明确督查工作的目的是落实,努力做到立项要务实,方法要求实,反馈要真实,作风要扎实。要把抓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督查内容的确定、督查方案的制定、督查方法的使用等方方面面,都要体现这个宗旨。尤其对重大事项的督查,将多种督查方法综合使用,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脚踏实地开展工作,不论采用任何形式,都要以推动落实、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整个过程都必须求真务实。三、学好用好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督查工作关系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即要求各项工作都要与时俱进。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了继续坚持现代服务业立区方针和深耕沈河战略,突出做好“保增长、促和谐、抓党建”的三项重点工作的工作思路,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好督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督查工作要适应新形势,就必须不断探索新思路,总结新经验,采取新举措。具体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一是被动督查与主动督查的关系。督查工作要根据全局工作部署,主动研究考虑,确定需要督查的带有全局性、关键性的重点工作。围绕一些最具代表性、最具普遍性、最具针对性的大事开展督查,这样督查工作就能不断引向深入,取得成效。二是督查与调研的关系。在督查中调研,在调研中督查,把督查和调研有机结合是提高督查工作水平的重要方法。目前我们有时还存在重督查、轻调研、就事论事的问题。搞督查时已经到了问题的最前沿,能够了解和掌握第一手材料,正是调研的好时机。调查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所以要强化调研意识,在督查中通过调研完善决策和深化思考。三是督查与服务的关系。一方面对基层的工作实施督查,另一方面在督查中又要为基层搞好服务。一项工作通过督查,能发现政策是否很好地得到落实,或者说在落实中是否存有漏洞。这种漏洞有可能是基层工作不扎实、领导不重视造成的,也可能是决策不完善,措施不切合实际。所以在督查过程中,要了解基层实际,客观地反映问题,为基层服务。四是明查与暗访的关系。要充分运用督查工作网络,鼓励基层督查工作人员进行实地督查,这样既能对问题进行核实,又能反思工作。特别是对一些非常重要、比较敏感的问题,把暗访与明查结合起来,有助于进一步了解实情,促进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