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模板按照区纪委统一要求,我与其他班子成员一道,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我感触很深,也深受教育。同时,作为区管干部特别是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干部,我也深感责任重大。我认为具体要怀“三心”,使头脑时刻清醒,言行一致,使《廉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此外,在学习《廉政准则》的基础上,我也对对几年来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并进行了深刻剖析。感到自己虽然能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但在一些细微之处尚有差距。今后我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和警示当前、管住今后的指导思想,切实在三个方面进行整改:第一,夯实理论基础,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除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培训外,多抽出时间搞好自学,认真学习某某理论、某某重要思想和有关党的建设的理论,并突出学习好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本色。第二,时刻自省自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作为分管纪检工作的干部,我将把上级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作为行动的准则,严格要求,严格约束,做到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制度规定范围外的,坚决不做。同时,对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向组织汇报。第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副书记本职工作。在管好自己的基础上,也要管好分管的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按照纪委的要求,进一步组织街道和社区以及非公党组织加强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开展好“廉政进万家”系列活动,圆满完成好党风廉政方面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街道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