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中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我校财务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我校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我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总务处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第三条建立和健全我校的内部控制制度。第四条我校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一)权力分隔,每一项收支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二)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三)审批稽核,任何收支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总务处的审核与稽核。(四)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五)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六)例行核对,对每一项收支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第二章内部牵制及稽核第五条牵制原则(一)为合理组织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之间、会计岗位之间、各财务部门之间、财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之间的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核算与管理发生失误和舞弊行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二)任何一笔资金的收付或结算,任何会计资料的形成和报出,必须经两人或两岗以上,重要的会计事项要由会计人员和处(科)负责人分工掌管,不得只由一人或一岗完成。第六条组织和分工(一)财务处设以下岗位:报账管理岗、工资管理岗。财务岗位原则上要求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各岗之间定期轮换。(二)财务室的稽核工作由总务处主任、副主任、财务人员分别从不同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1、财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负责审查、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均取得或填制合法凭证;审查、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批准手续是否完备。对不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要求经办人予以更换;对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要向学校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2、总务处主任和副主任的职责与权限负责复查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审查各项收、付款业务的政策依据和批准手续是否齐备;检查各项资金收支计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不合法的收、支内容或收支计划缺乏可行性的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提出具体意见,要求予以纠正。第三章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第七条坚持定编定岗制度,学校需要设财务岗位,必须经总务处会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设立。第八条对经批准持证上岗的会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年检合格继续留任,不合格者或不参加年检的要解聘。第九条学校要创造条件,支持会计人员参加各种技术业务培训。第十条总务处的财务人员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第十一条要坚持财务人员离岗交接制度。财务人员离岗(含调动、轮换、退休等)要办理财务交接手续,移交人要列出交接事项清单,如印章、支票、收据、凭单、帐、表等,接受人清点核对后,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时要有总务处主任监交并签章,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三人各保留一份,财务事项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岗。第四章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第十二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办公室及时书面通知财务室,作为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第十三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第十四条工资信息均应由本人亲自查询,不可任意查看他人工资。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条例由总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