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务会议事规则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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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务会议事规则(1)为进一步规范局务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机关事务工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一、议事原则(一)局务会是本局履行行政职能的重要议事决策形式,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和部署全局性工作,协调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二)局务会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坚持精简、有序、高效的原则,提倡开短会、求实效,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会中紧扣主题,会后狠抓落实,努力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二、议事范围(一)传达上级领导机关或局党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二)研究讨论全局行政工作年度计划、要点和上级有关部门、市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提出阶段性或专项工作落实意见和措施。(三)通报有关重要情况,交换近期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主要工作。(四)研究本局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和问题,讨论、通过重要规章制度,决定和部署本局的重要工作。(五)制定重大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研究解决本局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六)审议和审定局财务预决算、重要资金投入、使用问题,研究较大金额经费开支,即:单项经费开支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事项;单项经费开支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未实行货比三家的事项;局领导认为必要的其他经费开支事项。(七)听取所属处室(部门)重要工作汇报,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八)审议和审定以行政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行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及上报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九)其他需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三、会议召集(一)局务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时间一般根据议题多少和紧急程度确定。如确因工作需要,经局长同意,可临时或推迟召开局务会。(二)局务会议由局长召集主持,也可由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召集主持。(三)局务会议的出席对象为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处室(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相关议题。同时,邀请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四)局务会议具体会务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四、组织程序(一)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主办处室(部门)必须事先进行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并拿出具体意见建议。属于全局性重大事项,可事先在局领导之间进行沟通磋商,意见基本一致后,再提交局务会研究。(二)实行局务会议题申报制度。需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各承办部门应提出上会建议,呈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提前送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将议题呈报局长审定同意后,排入会议待研究议题,通知相关处室(部门)做好上会材料的准备。(三)拟提交局务会研究的议题,由有关处室(部门)准备汇报材料,并按要求的份数,于会前送交办公室;需要在会上研究讨论的重要文稿,应提前一天以上送办公室分发与会人员;同一议题涉及两个以上处室(部门)的,先由主办处室(部门)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并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送交办公室。(四)局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要问题,作出重大决策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事先对议题留下意见和建议。(五)除特殊情况外,不搞临时动议。凡未事先报主要领导同意,未送办公室编排议题的,一律不列入会议研究。如确系重要问题急需解决需临时增加的议题,应征得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并与办公室沟通。(六)与会人员会前应认真阅读会议材料,会上围绕议题从全局的角度开展讨论,讨论发言应观点鲜明、简明扼要,内容相同的不重复发言。汇报人应预先准备,突出重点,言简意赅,集中汇报主要情况和会前有关协调意见,或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每个议题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七)局务会议作出决定的过程,必须体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要求。需要决定的事项,在充分讨论经大多数会议成员同意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提出决定性意见。个别成员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意见,但必须服从集体研究决定。对争议较大、不能马上确定的事项,应暂缓做出决定,由会议主持人安排会下分别交换意见后,待下次局务会议再研究决定。(八)局务会议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五、会议要求(一)与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实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列席人员确需请假的,征得主持人同意后,可派本处室代表参加。(二)局务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具体事项由主办部门负责落实,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落实情况;主办部门分管局领导为责任领导,要加强检查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好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落实的,承办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和理由,并及时通报其他领导成员和办公室。(三)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重大事项,必要时应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对会议的有关重大决定,办公室应在会后及时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成员进行通报。(四)与会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妥善保管会议印发的文字材料,对会议议定的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xx市统计局局务会议制度(2)为了加强对全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保证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特制定本制度。一、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必要时邀请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局务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或者由局长委托局其他领导主持。二、会议的主要议题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政府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和文件、领导讲话;2、传达贯彻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3、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及一个时期的全局工作重点;4、通报有关全市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情况;5、各县区局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汇报一定时期的统计工作进度及下阶段统计工作任务,总结交流各科室工作经验和做法;6、讨论和审议有关统计工作规章制度;7、需要向局务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三、局务会议的议事规则1、局务会议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2、局务会议召开的时间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局领导确定;3、提请局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后送局长确定;4、各有关科室申请上局务会的,由科室做好会议材料准备,汇总整理后提前发送参加局务会的全体人员;会议研究工作的落实情况在下一次局务会上做以汇报。5、局务会研究重大事项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才能举行;6、局务会议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须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表达;7、局务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审慎决策。经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确保落实,保证政令畅通;8、对会议研究的尚需保密的事项,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保守秘密,对擅自泄密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四、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决定事项根据需要可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提交科室负责编撰,经主持会议的局长签发,不编发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负责将有关内容通告有关部门;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按有关规定立卷存档。五、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各科室负责落实,根据涉及的会议内容,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及综合科负责督促检查,并将执行情况报局长。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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