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学内部控制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层面内部控制第三章: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第四章:内部监督稽核机制内部控制规范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一、本规范适用于我校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二、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我校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三、学校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我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四、我校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㈡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到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㈢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我校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㈣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学校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五、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校内部控制工作。组长:史本泉副组长:孙青山田效方董玉奎成员:纪玉红李士刚李新城赵自平刘永信姜晓军尚桂安杨栋马占武董玉武巩欣锋财务人员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书记兼任主任、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六、学校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学校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第二章学校层面内部控制纪委书记负责内部控制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一、议事决策机制。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实行班子集体决策制度,防范“一言堂”或者“一支笔”造成的决策风险。㈠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内容纳入本制度的重大经济事项包括:⒈年度财务预算、决算;⒉超过一万元的支出;⒊经济分配方案,主要是指教职工绩效工资、工会福利分配等;⒋非正常经济(资产)损失的处置;⒌对外捐赠资金、资产;⒍大宗资产采购;⒎基本建设投资;⒏信息化建设投资;⒐资金筹集等其他经济业务重大事项。㈡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原则⒈科学、依法、民主、集体决策的原则。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坚决禁止个人独断专行的决策行为。⒉专家咨询和评估的原则。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⒊公示原则。坚持政务公开、透明,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必须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⒋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参与决策有关人员在集体讨论时应明确个人意见(同意、反对、弃权)。⒌财务室充分论证的原则。财务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单位预算资金的安排情况、自有资金状况、资金筹措能力、财务和预算制度等方面对有关重大经济事项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经济事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预算安排进行审核。㈢集体决策的程序经济活动的重大决策一般实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由党委、行政和纪检的主要领导组成,由校长负责主持,财务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参加(会议列席人员由校长确定)。⒈确定议题。会议议题由校长根据分管校长和相关部门的提议确定。⒉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审议需要的决策方案、草案及说明等资料,由分管校长或有关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提前准备。⒊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必要的会议材料应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⒋充分讨论。议题由分管校长或有关负责人作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应就议题充分讨论并发表明确的意见。讨论时,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校长在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意见。⒌逐项表决。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议题经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⒍作出决定。校长根据会议讨论、表决情况,对决策事项作出通过、不予通过、修改或者再次审议的决定。作出通过决定的,由校长签发;作出修改决定的,由承办部门依照会议要求修改后报分管校长审定,由校长签发;属重大原则或者实质内容修改的,作出再次审议决定,按程序重新审议。⒎形成纪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⒏校长否定多数人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在会议纪要中说明理由。会议作出的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⒐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进行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能举行,并且分管校长必须到会,如分管副校长因故无法到会,除特别紧急事项须立即进行决策外,该事项应留待下次会议决定。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如来不及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分管副校长应及时报告。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校内各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加强对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㈠关键岗位是指与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监督等经济业务有关的审批、执行和监督等岗位。㈡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㈢实行轮岗制度。单位经济活动关键岗位实行轮岗制度,轮岗周期为5年(特殊原因或特殊岗位可适当缩短或延长轮岗时间)。第三章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第一节预算业务控制为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促进预算编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障学校的运行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市财政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预算编制原则㈠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预算编制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又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可能,不搞赤字预算。㈡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既要考虑经费来源渠道的增加和收入的增长,又要考虑实现收入增长的可能性。支出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节能降耗等原则,在确保教育教学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校园建设、发展支出。㈢预算编制要坚持“归口管理”原则。由学校财务室负责汇总,成立预算编制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财务人员、部门主任及教师代表构成。二、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㈠收入预算。学校开展教学及其它活动依法取得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㈡支出预算。学校开展教学以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财政补助支出、基建支出、单位往来等。㈢预算支出中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须明晰列示。三、支出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㈠每年12月份根据上级下达明年的工作任务、发展目标、学校财力以及本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方法,着手编制下一年度预算。㈡各处室、级部根据部门的具体情况,申报预算项目及数额。㈢财务室负责汇总,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支增减因素编制支出预算。㈣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预算建议草案,并公开公示,征求意见建议。㈤公示后预算草案经过校长签字后向教职工会议通报,会议通过后向上申报。㈥在“二上二下”期间接受上级指导和教职工意见。四、预算的执行、调整㈠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当年预算安排的支出,原则上必须当年完成,否则,剩余资金由财政收回。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和重大事项,随时向校领导报告。㈡预算的调整。预算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的预算项目,应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申请。五、决算年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决算,对收入、支出情况及时予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六、检查与监督成立学校预算执行监督小组,严格监督支出执行预算,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严从紧控制支出,严格把握支出范围、支出项目、支出标准、支出进度,合理把握支出规模。预算监督执行小组依照国家政策、法规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第二节收支业务控制一、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二、学校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务室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并上缴财政,严禁设立账外账。三、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四、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㈠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㈡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审批金额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㈢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㈣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务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务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附:XX中学财务报销制度(2019年1月修订)为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管理,保障财务工作规范,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报销审批程序㈠财务报销执行三人签字制度,先后顺序为:⑴分管领导签字;⑵纪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签字;⑶校长签字。㈡票据审核、签字程序。当事人先在发票上签字,并由分管领导(所在处室领导、级部主任或分管校长)核实签字;然后持票据到财务室审核,财务人员审核票据后;当事人依次到纪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校长处签字,完成后,将票据交回财务室。㈢财务人员负责审查所报销票据的规范性、合法性,分管领导负责审查票据实际列支项目及金额是否符合项目预算列支规范要求。二、财务报销制度说明㈠教职工因公报销的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等其他公务费用提倡使用公务卡,如所到之处无法刷公务卡,所使用资金先由出差人员或经办人垫付。出差人员或经办人在使用公务卡或现金结算后,应在10日内执相关票据(正式发票、刷卡凭条)到财务室登记申报。㈡教职工报销入托费的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年的五月份持上一年度正规托费发票到财务室登记申报。㈢各类物品采购报销单据,一律附领导签批的采购审批表,自采购完成之日起,7日内到财务登记申报。若购买物品金额超过2000元时,不得现金支付,应采用先开发票后由学校财务通过支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供应商,经办人需向财务室提供供应商的名称(与发票印章一致)、开户行、账号。㈣所属各类批量采购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自采购完毕或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内由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采购合同、采购明细、及政府采购通知书等附件,并开具正规发票到财务室登记申报。㈤所属各类零星工程款项自决算之日起10日内由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工程合同及政府采购的招标书等附件,并开具正规发票到财务室登记申报。㈥所属各类大型工程款项自决算之日起30日内由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工程合同及政府采购的招标书等附件,并开具正规发票到财务室进行申报登记。财务报销严格按照XX中学财务报销审批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