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XX局管理制度汇编2020年目录1、XX县XX局政务公开制度2、XX县XX局首问责任制度3、XX县XX局限时办结制度4、XX县XX局服务承诺制度5、XX县XX局绩效考核制度6、XX县XX局效能追究制度7、XX县XX局责任追究制度8、XX县XX局机关考核制度9、XX县XX局安全、文明、卫生制度10、XX县XX局机关车辆使用与管理办法11、XX县XX局行车考核登记表12、XX县XX局财务管理制度13、XX县XX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4、XX县XX局会议制度15、XX县XX局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按照“重点突出、全面推行”的原则,通过墙报、书面、上网等形式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应简明易懂,便于落实与监督。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项目和要求,政务公开主要包括:(一)公开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依据和标准。(二)公开负责人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电话。(三)公开服务承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首问责任制度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位接到来电询问或来访的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听清问讯后,凡属自己分管工作范围的,要认真回答复,并认真办理;不属自己分管工作范围或对问讯事项不清楚的,要主动与有关股室站队或有关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分管人员的姓名和电话。首问责任人要热情、周到、认真、耐心,不得推脱、敷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服务对象不满意,影响本单位形象的,要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来我局办理的同意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坚决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衙门作风。限时办结制度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事项外,下列事项必须按时限要求限时办结:(一)XX证:经考核,符合办理条件的,要予以及时办理。(二)审核、审批:申报单位进行XX调查申报时,凡符合《XX法》规定内定和范围的,要予以及时审批办结。(三)XX执法:要依据《XX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查处单位及时进行结案。(四)XX服务:凡符合《XX法》规定的服务项目,要及时予以明确答复。对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批示要坚决执行,尽快办理。对因不负责任效率低下等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服务承诺制度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廉政执法,不收人情费,不索拿卡要,按程序办理,实施“阳光操作”,增强工作透明度,树立XX部门的良好形象。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凡来办事的人员,只要手续齐全、合法,保证及时予以办理。不超标准、范围收费。绩效考核制度考核以实绩和行为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学、廉六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的表现等;能是指政策水平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等;勤是指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等;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等;学是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情况;廉是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效能告诫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尚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应给予行政效能告诫。本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行政效能告诫。(一)不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二)不遵守服务承诺,受到服务单位投诉或举报,查证属实的;(三)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办理有关事项或作出明确答复的;(四)执行公务言行不文明、态度生硬、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经领导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五)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漏办、错办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过错的股室站队及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方式分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当年奖金与补贴、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责令辞职或辞退,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工作人员因违反本规定受到相应处理的,报县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被处理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提出本规定提出。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XX县XX局机关考勤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特制定本制度。二、全局干部职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签到有效时间分别是:上午从8:00-8:20,夏季下午15:00-15:20,冬季下午14:30-14:50。超过签到有效时间20分钟以外者,视为迟到;超过40分钟以上或无故不签到者,视为矿工,由办公室负责执行签到。三、因公外出不能签到的,必须向纪检监察室说明情况,并办理免签手续,请假外出的,要及时将假条报送局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建立干部职工出差和请(休)假登记卡,以便备查。假期己满未获批准假仍不到勤者,以旷工论处。班子成员一天(含一天)以上事假需向局长请假,一般干部一天(含一天)以上事假需向分管领导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事假在向分管领导请假同意的基础上再向局长请假。四、局机关组织集中学习、召开会议以及搞室外卫生等,实行现场登记考勤制度,应参加或安排参加人员不得迟到、随意离开,更不能擅自不参加。违者,分别视作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五、办公室、监察室协同做好考勤管理工作。(一)监察室负责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出差与请(销)假台帐,对干部职工上班、参加政治学习和搞卫生等集体活动的出勤及请(休)假情况经汇总核实后,按月公布。(二)办公室负责协助做好干部职工出勤情况的定期分布工作。六、加强机关考勤监督约束机制。(一)机关考勤实行签到与随机查岗相结合。上班期间,全体干部职工都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上班签到后,监督部门将对守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记录在案。中途无故离岗者,须说明原因,否则视具体情况按早退、旷工处理。(二)全年累计迟到(早退)在6次以上或旷工1天者,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三)迟到(早退)12次或旷工2天者,取消年度岗位责任制综合奖,予以通报批评。(四)迟到(早退)20次以上或旷工3天者,年度考核视为不称职,并责令当事人在全局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公务员法》的规定,予以辞退。(六)上班期间严禁上网联系、玩电游,违者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九条规定处理。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负责做好抽查监督工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要当即提出批评,并记录在案,作为出勤考核的依据。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规定同时停止使用。安全、文明、卫生制度1、局机关必须制订创建安全、文明、卫生单位的措施,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做好每次迎检准备工作,争创安全、文明、卫生单位。2、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办公室负责抓好经常性的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严防和打击“黄赌毒”,特别是地下“六合彩”。3、搞好环境美化,每周值班领导督促每曰值班人员,积极清扫室内外卫生。每天清扫整理办公室,保持经常性的清洁、美观,否则一次处罚20元。4、热心搞好公共卫生,自觉维护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每月月底上午统一集中清扫卫生责任区时间。必须按分工抓好卫生责任区的清扫工作,保证每次检查合格,除经领导批准请假或者特殊情况人员外,如不参加劳动卫生的,每人次扣发补助10元。机关车辆使用与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局机关车辆的规范化管理,保障行车安全,节约车辆经费开支,促进局机关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局机关车辆使用(一)局机关车辆调度按照统一、合理、优效的原则,具体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实行派车要制度,并作好行车考核登记,统一调配安排。原则上只安排局领导工作用车,离退休人员特殊情况用车,须经请示局长同意后酌情安排。驾驶员出车必须听办公室通知,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调用。违者,视同公车私用,后果自负。(二)局领导工作用车事先须与办公室联系,以便统一调配,妥善安排,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局领导离开城区用车,事先必须向局长请示,并与办公室预约,以便办公室统筹安排。(三)局内各股(室、队、中心)人员在县区内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有以下特殊情况需要在县区内用车,必须向办公室出申请。1、需用车发送或领取大宗材料、信件或紧急通知;2、财会人员报账或政工人员办理劳动人事手续;3、职工上班期间患急重病,急需就医;4、在区内进行XX执法检查;5、其他特殊情况。(四)用车人必须按原定的时间、地点出车和返回。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不得随意延长用车期限。否则,视同公车私用,依规处理。(五)周末和节假日按照县委、县政府指定的地点进行封存,任何人不得公车私用。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如下规定(一)应服从调派,按时准点,安全行驶。(二)车辆未被派用时,应守岗待命,确保随时出车。(三)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开车,不得超规定时速行驶,不得闯红灯,不得乱停乱摆。凡违规操作的罚款,单位一律不予报销。(四)爱护车辆,搞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车辆机械状况的诊断和修理申报,确保车况良好和安全运行,随时保持车容整洁、车内清洁。车辆未被使用时,必须锁好门窗,使用安全报警系统,保证车辆安全。(五)驾驶员不得将机关车辆借与外单位人员使用,不得让非驾驶人员驾车;驾驶员因事请假,车辆必须入库,并将钥匙交办公室主任保管;不得私自驾车出城区外行驶。(五)驾驶员违反机关制度规定,擅自将车辆交由非驾驶人员驾驶,每次收取相关人员200元出车费处理,并在全局通报批评。XX县XX局行车考核登记表车牌号:年月出车起止时间事由出车起止地点乘车人乘车公里乘车人签字XX县XX局财务管理制度一、为切实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遵循“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全局财务必须坚持民主理财,严格按照纪委“三重一大”的规定执行,单位一把手和财务联络员不准签单,局务会确定由办公室主任签单,所开支的发票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用途事项,经理财小组审核,一把手把关,手续齐全后才予以报账,否则不予报账,凡开支发票超过3000元以上的要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二、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行为,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全局办公用品的釆购根据工作需要,在纪律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三、采购范围包括基本建设工程支出、一般办公用品等消耗性支出和会议支出,凡需要列入局财务的所有办公经费支出项目都属于本制度规定的采购范围。四、日常消耗胁公用品釆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局领导和各股(室、队、中心)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由办公室汇总;(二)办公室将全局办公用品需求情况报局领导研究,确定全局办公用品采购计划;(二)全局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按照局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统一购买、保管;其他股(室、队、中心)或个人不得擅自购买。确因特殊情况且金额在100元以下、需要自行购买者,应向办公室说明情况,由办公室验收、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四)全局干部职工要爱护并妥善保管好计算器、U盘、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烧水壶、烤火炉、耳机以及音箱等价值较高的办公用品。如有损坏,由办公室核实并确定责任后,统一办理以旧换新手续。(五)费用结算,凭税务发票和采购清单即办即结。各股(室、队、中心)自行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字认同、并报局长审批同意后才能报账,否则费用自理。六、各股(室、队、中心)因工作需要购置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的,必须写出釆购申请,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办公室汇总登记,经办公室报请局长审批同意后,实施政府集中采购。七、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执行。(一)办公室对局内的办公用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因工作变动,固定资产要进行移交的,需填写移交清单并送办公室备案,由办理责任人办理责任人办理变更登记。(二)单位配备到人的各类固定资产都要做到规范操作使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外借,更不得故意损坏。凡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借出不能归还、或故意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均由当事人按原价负责赔偿。八、固定资产报废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经核查认定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