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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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度汇编学习制度为切实加强我局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一、全局性的集体学习和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由局党组、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局属事业单位的学习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二、政治理论学习可以与支部学习结合进行,学习内容按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等部署的学习课目为主,以支部学习计划安排为具体内容,主要学习时事政治理论、党务知识、退役军人业务知识和上级重要讲话、重要会议精神等。三、坚持集中学习制度,保证人员的集中学习时间,结合理论学习,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工作交流。四、局全体党员每天要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学习,每天不少于30分。五、学习方式上,从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体组织学习相结合,提倡业务学习、在岗学习,对学习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扬。鼓励参加社会工作学历教育,按照规定落实学费报销。六、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每月学习不少于1次。七、集中学习时,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年不定期对学习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会议管理制度一、会议管理原则坚持少开会、开短会、能并则并、能减则减的原则,真正做到精减会议、提高效率、规范管理。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要会议类型1、全县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全县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一般以县政府名义每年召开一次,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协助县府办准备。主要是总结上年度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和部署本年度任务。参加人员为各镇(街道)分管领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联络员,县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2、局党组会议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召集,参加人员为局党组成员主要内容包括:(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上级有关水利及治黄工作的大政方针。(2)研究、确定全局改革、发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以及治黄规划等重大事项。(3)研究、确定年度基建、财务总体投资与分配计划。(4)讨论、研究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局管干部的任免、奖惩。(5)讨论、研究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6)讨论、研究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情况。(7)召开民主生活会。(8)讨论、研究需要党组决定的其他事项。3、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授权的副局长主持召集,参加人员为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内容主要研究全局性行政工作或有关科室的重点业务工作。4、季度工作例会季度工作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局长或授权的副局长主持召集,参加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二、四季度中层副职以上、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联络员参加),内容由各科室以汇报交流上季度工作情况和下步主要工作安排;局领导讲评工作,并明确工作重点。三、会议审批程序1、召开全县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由局办公室根据领导要求或工作需要提出初步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县政府确定。2、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季度工作例会等三类重要会议,由局办公室提出安排意见,报局长审批。3、以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县委、县政府各类领导小组名义召开,请县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县退役军人业务工作会议,由业务科室提出具体方案,经办公室初审、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批准。会务工作由相关业务科室牵头,办公室配合。4、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名义召开,要求各镇(街道)分管领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联络员参加的系统内业务工作会议,由业务科室提出具体方案,提前一周送局办公室初审后,送分管局长审批,再报局长批准。会务工作由业务科室牵头,办公室配合。5、业务科室原则上不单独召集会议,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召开的,由业务科室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审核报局长审批。6、要求副局长以上领导出席的会议,由办公室排出拟办意见,报局长审定。公文处理制度(一)收文凡收到的文件、资料、信件等,由办公室收发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县级机关部门的一般性抄件、资料、信息等,一般不作收文登记。(二)传阅1、各类收文经收发登记后,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再送局领导阅示。传阅文件应及时迅速,保存齐全。2、传阅过程中领导如有批示、意见的,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意见及时告知有关科室处理,并负责催办。(三)拟稿全局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由办公室负责;涉及业务工作文件材料的起草,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科室承办。(四)审核和签发1、以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相关科室草拟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再送局长签发。其中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须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2、以局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送党组书记签发。3、签发意见要明确,不能以画圈代替阅后意见。(五)制发1、文件签发后,由办公室收发登记、编号、送印、装订、分发。文件校对原则上谁起草谁校对。2、打印、校对、装订、分发等环节要做到认真仔细,准确及时,不出差错。文件分发前要再审阅,防止差错。(六)归档文件资料的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工作于次年三月底前立卷、归档完毕,不需归档的作保密废纸处理。本局的归档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1、上级和其他部门的收文及本局的文件材料、会议记录等,由办公室负责清理、立卷、归档。2、财务账目、报表、凭证、施工图纸、水电线路图及有关合同等分别由各科室清理、立卷、归档。3、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经办公室核审后移交县档案局。4、本局职工及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由办公室负责管理。5、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查阅档案资料。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岗位时,应及时办理登记和移交手续。请示报告制度一、各科室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由各科室主动负责办理;科室不能决定的,应请示分管领导,按分管领导的意见办理。二、领导交办的工作,如涉及其他科室工作事项的,由办公室协调、科室与有关科室联系后办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三、对某些重大问题,科室难以决定的,应向分管领导报告,请分管领导协调后办理。四、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应事先拟定事项内容,由分管局长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五、各科室工作中接到上级重要来电,需要及时处理的,由首接科室进行衔接,并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局长或有关分管局长。六、各科室人员外出参加涉及局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回来后,应将会议和活动内容精神向局长或分管局长报告。请销假制度一、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二、积极主动完成任务,上班时间不窜岗、办私事;严禁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三、有事暂离岗位时,须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准许后,方能离开。四、准假权限: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逐级请假。2天以上(含2天)的,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并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先斩后奏。1、事假(1)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含2天)由局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由局主要领导批准。(2)中层以上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由局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含2天)的由局主要领导批准。2、病假(包括工伤假和产假)一律凭医疗单位证明(1)一般干部、职工2天以内的(含2天)向科室负责人汇报;3天以内(含3天)向局分管领导汇报;3天以上向局主要领导汇报。(2)中层以上干部,2天以内的(含2天)向局分管领导汇报;2天以上向局主要领导汇报。3、探亲假(1)凡享受探亲假者,首先由本人申请,根据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可一次性休假,也可分期休假。(2)一般干部、职工,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5天以内(含5天)由局分管领导批准;5天以上由局主要领导批准。(3)中层以上干部,3天以内(含3天)由局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局主要领导批准。4、婚假、丧假一般干部、职工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由分管领导审批;中层以上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局主要领导审批。5、年休假干部职工的年休假假期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9号)规定执行。一般干部、职工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由分管领导审批;中层以上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五、销假和假期工资福利假期期满后应按准假权限待遇及时销假,确因困难或急事需要续假者,应提前说明情况,经准许后,方能续假。假期工资福利待遇按德人社[2014]25号文件规定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程序,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合理使用;坚持必须、节约的原则。二、全局职工(包括合同工)工资、津贴、福利按规定统一发放。下属事业单位不得擅自发放规定以外的津补贴和实物福利,确属需要并符合财务制度的,需经局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三、实行分层监管,重大支出集体讨论和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1、经费支出单次(或单笔)在5000元以下的,单位(科室)负责人和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局财务分管领导审批。2、经费支出单次(或单笔)在5000元(含)以上的需填报《XX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费支出计划审批单》(附后),具体操作程序为:(1)由单位(科室)填报审批单,负责人签字;(2)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3)报局主要领导批准。报销时,凭由单位(科室)负责人和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后的报销发票附经费支出计划审批单交局财务分管领导签批,不得“先斩后奏”。3、经费支出单次(或单笔)在30000元(含)以上(不包括按月或按季度支付的经常性项目支出,如:工资、低保、定补、助老员工资以及通过招投标依法签订合同的项目资金等)的,由单位(科室)负责人向业务分管领导汇报,由业务分管领导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有会议记录),然后按照5000元以上经费支出审批程序操作后予以报销。4、物品采购,包括办公用固定资产(协议供货除外)、员工福利、慰问品、宣传用品等执行《XX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物品采购管理制度》,5000元(含)以上的物品采购经费支出需填报《XX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费支出计划审批单》,附物品采购清单,并按照5000元以上经费支出审批程序操作,实行办公室统一采购或业务科室协助办公室统一采购。四、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手续不全的支出报销单据,财务人员应拒绝受理,不予支出报销。五、本制度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XX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接待工作应本着热情、周到、必须、节俭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从严掌握。来宾接待就餐坚持就近就简,原则上安排在行政中心食堂。二、有重要来宾来访需接待的,应向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向主要领导汇报,并上报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其他来宾确需公务接待的,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由业务科室(单位)负责对口接待,办公室协助订餐、住宿。三、接待费,包括接待用餐、接待住宿、办公接待用茶等应当采用公务卡方式结算,一餐一结,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电话通知),并由分管领导审签。公务接待清单(电话通知)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接待人数等内容,其中接待人数应注明来宾人数和陪同人数。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发票、就餐菜单、刷卡小票、派出单位公函(书面通知)和公务接待清单(电话通知),没有公函(书面通知)的,应填写公务接待清单(电话通知)。发票由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四、公务接待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接待来客不得赠送土特产等礼品、礼物。五、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在机关内部接待场所或者定点饭店,执行协议价格。六、严禁借来客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违反规定超标准接待或搞内部宴请,费用不予报销。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七、本制度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廉洁自律制度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特制订如下规定:一、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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