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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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镇机关管理制度汇编本汇编对现行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旨在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打造高效能、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进省市各项决策扎根落地,实现“山水田园,美丽XX”建设目标高质量发展。一、总体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见效,塑造XX全镇上下遵章守制良好氛围,制定本汇编。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本汇编加以遵照和实施,确保机关制度能够发挥有效作用,能够为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锻造素质队伍奠定良好基础。二、制度汇编(一)党委议事规则1.镇党委是全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各方面工作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镇党委议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确保中央、省、市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镇党委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3.镇党委议事的范围(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的具体意见、措施;(2)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包括本级班子、村、社区、企事业和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问题;(3)研究决定全镇中长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要求;(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推荐、提名、任免、调整、调入调出及奖惩事项;研究决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表彰等事项;(5)研究审定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6)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对需要由党员代表大会表决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7)讨论决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要问题;(8)研究审定困难党员、群众补助资金分配原则、福利待遇等问题;(9)研究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和材料;(10)按有关规定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成立、变更或撤销,讨论审批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11)其他需要党委研究的问题。4.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紧急问题需要即时研究的可随时召开。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举行。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党委委员可相机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5.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按以下程序进行:(1)会前准备。会前党政办应及时将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的议题进行汇总,报告党委书记、副书记,明确会议议题、内容和程序,一般在会前2天将开会时间、地点、议题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与会人员;(2)讨论和表决。会议对讨论议题应安排足够时间进行讨论。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各党委委员允许有不同意见,但不能没有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再表明自己的意见。因故未到会党委委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提出。党委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重要问题需进行表决。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的方式;(3)形成纪要。党委会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除有特殊保密要求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6.镇党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的议题、每个党委委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属于表决的,须注明是口头还是投票表决,并记录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票数,暂缓表决的意见。会议记录须经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后,由专人保管,并按有关规定存档。7.党委会与会人员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问题,违规作出的重大决定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8.党委委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讨论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9.党委委员对应该保密的党委会内容、讨论表决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漏。10.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委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决策实施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接受党委监督。11.党委委员对党委会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委反映;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可提请党委会重议,但在党委会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党委的决定。12.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党委中心组及干部学习制度1.理论中心组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党政班子成员应积极参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理论素质。宣传办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安排,并负责做好学习材料的筛选、准备和学习记录;2.中心组的学习以党的理论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中央、省、市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3.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组织1次,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要事先确定中心议题,安排好会前调查研究,做好会议发言提纲,每次会议组织3-4人开展好集中研讨,确保会议成效。同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和考勤登记;4.中心组除学习上级规定的理论知识外,还要结合本镇实际,学习有关政治、法律、经济和农村工作政策等内容,深入了解世情国情、省情、市情,力求学懂学通,指导实践工作。每名成员要积极带头参加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5.班子成员要坚持经常性自学,并主动向党委汇报学习情况。在学习过程中注意结合实际,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6.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专业学习和学历学习。经申请批准后,学习费用可以按照比例报销。专业学习的费用一般予以全额报销;学历学习的费用(报名费与学费)按50%的比例报销,需毕业后凭毕业证及正式发票报销。(三)考勤制度上下班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度,考勤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规定上下班时间段,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参与考勤统计。1.原则上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考虑到乡镇实际情况,考勤时间为:上班为8:15之前,下班为16:15之后(按照工作时间作相应调整);2.因与业务工作冲突,无法在正常时间内签到的,由本人向党政办备案,到岗后签到计入正常考勤,否则予以旷工计;3.因各种原因确需请假的,半天以内的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在党政办备案,一天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党政办书面备案,两天以内的经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向党政办书面备案,两天及两天以上的,经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向党政办书面备案;4.带薪休假制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同意,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党政办书面备案;假期结束请及时向党政办销假;5.其他各类请假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需严格遵照请销假制度;6.考勤统计由党政办负责,镇纪委、督察督办室负责对机关干部考勤、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党政办将对每月考勤情况进行统计,迟到或早退一次食堂饭卡扣22元,无故缺勤一天扣66元,并通报、公示。(四)值班制度1.值班安排(1)实行轮值制度,确定一名领导干部带班,2-4名一般干部参加轮流值班;(2)防汛期、防火期、抗旱期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另行安排。2.值班人员职责(1)做好接待来访和值班记录工作;(2)负责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做好防火、防盗和处理突发性事件;(3)处理其他事务。3、值班纪律要求(1)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解答问题;(2)遇重大突发性事件,要迅速汇报,不得隐情不报,不得推诿、躲避矛盾;(3)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值班室),凡因缺岗造成后果的,将根据党纪、政纪追究责任;(4)值班期间不得进行打牌、玩麻将等娱乐活动;(5)值班人员周一到周五每缺勤一次扣30元,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缺勤一次扣100元,确需有事无法当次值班的可以换班,不可请假,缺勤者全镇通报批评。缺勤者名单由带班领导提供或镇纪委抽查。(五)工作纪律1.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电话和手机等通信设备进行查询、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2.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看网络小说等娱乐活动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事情;3.严禁上班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离岗,不准工作时间无故关闭通信工具;4.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5.严禁上班时间织毛衣、看小说、聊天及做其它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6.严禁在工作时间下棋、玩扑克、打麻将;7.严禁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不准故意刁难服务对象,不准接受当事人的礼物馈赠或宴请,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搞有偿服务;8.不准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等非正常衣着上班;9.对无视禁令继续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镇纪委、督查督办室负责对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进行不定时间、不定次数、不提前通知进行突击检查监督。(六)机关效能建设首问责任制度1.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办事请求和询问,第一个接待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2.凡办事和询问的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3.凡办事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有关人员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当做好记录进行转达或代为转交材料;4.凡办事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主动帮助联系,直到部门接待为止;5.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以及简单生硬地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办事和询问予以回绝。(七)来人接待制度1.政府机关各部门来客一律在政府食堂就餐,实行派餐制。来客时,由接待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到党政办开取派餐单,接待人员持派餐单在食堂就餐,就餐后必须由接待人员在菜单上签字。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开具派餐单的,由接待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电话告知党政办主任先开派餐单,后补签字;2.机关工作人员因业务加班或下村突击工作误时就餐的,由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告知党政办主任,党政办主任直接开派餐单到食堂安排就餐;3.各种会议需要安排就餐的,由分管领导告知党政办主任,由党政办主任按标准统一安排;4.来人接待实行对口接待、陪客每次不超过2人,其他无关人员不允许陪同;5.接待标准:(1)对外来客饭菜标准严格控制,由党政办公室根据接待相关制度执行。按就餐人数40-100元/人/天执行,特殊情况需报请主要领导批准;(2)就餐一律不提供酒水和香烟;6.因特殊情况,需在城区或其它地方安排就餐的,一般工作人员向分管领导报告,再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一律不予报销;7.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今后外出联系工作、来人接待一律不提供香烟。(八)公车使用管理制度1.车辆的管理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车辆的调度使用原则上先急后缓、先来后到。部门用车需请示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提前通知党政办,以便党政办统一协调同方向派车。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领导的工作需要,充分保证行车安全,用车结束后应及时告知党政办公室;2.车辆夜晚和节假日须停放在指定地点;3.驾驶员不得擅自外出和离岗,双休日、节假日保持通讯工具畅通;4.驾驶员因私事请假不能正常驾车时,必须提前履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期间因急外出时应向党政办主任请假。严禁驾驶员私下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5.依据相关文件要求,镇公务车加油使用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车牌绑定”制。加油卡由党政办和财政所统一购置、管理和登记,车辆用油按行程核定用量;6.机关工作人员不准私驾、私用公车。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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