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制度汇编目录1.会议制度¨¨¨¨¨¨¨¨¨¨¨¨¨¨¨¨¨¨¨¨¨22.财务管理制度¨¨¨¨¨¨¨¨¨¨¨¨¨¨¨¨¨¨¨63.公文运转制度¨¨¨¨¨¨¨¨¨¨¨¨¨¨¨¨¨¨¨74.印章信函管理制度¨¨¨¨¨¨¨¨¨¨¨¨¨¨¨¨¨95.机关学习制度¨¨¨¨¨¨¨¨¨¨¨¨¨¨¨¨¨¨¨106.考勤制度¨¨¨¨¨¨¨¨¨¨¨¨¨¨¨¨¨¨¨¨¨127.公务车辆管理制度¨¨¨¨¨¨¨¨¨¨¨¨¨¨¨¨¨148.限时办结及责任追究制度¨¨¨¨¨¨¨¨¨¨¨¨¨¨159.领导干部任用管理办法¨¨¨¨¨¨¨¨¨¨¨¨¨¨¨1710.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2511.人事档案管理办法¨¨¨¨¨¨¨¨¨¨¨¨¨¨¨¨2812.保密工作制度¨¨¨¨¨¨¨¨¨¨¨¨¨¨¨¨¨¨33会议制度一、党委会议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一)会议任务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研究讨论决定全局系统党建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安排;3.讨论和研究决定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任免、调配等人事调整以及考核、奖惩工作,研究确定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推荐;4.研究讨论决定XX革命纪念地建设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年度目标任务、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和行政工作的重要决策等;5.研究决定群众团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以XX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出台的重要文件和重大行政措施;审定依照权限在我市范围内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的内部工作制度等;7.其他需要在党委会议上研究决定和通报的事项。(二)参会范围党委会议由全体局党委委员组成,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二、党委扩大会议党委扩大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一)会议任务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2.讨论决定全系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全系统的重要工作;3.其他需要在党委扩大会议上研究决定和通报的事项。(二)参会范围党委扩大会议由全体局党委委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三、局务会议局务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一)会议任务1.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2.研究安排日常行政事务等工作;3.研究决定全系统预算、决算。审定全系统的正常行政经费预算、决算以及设备购置和基建工程预算、决算;4.研究决定全市文物行政审批(申报)的意见建议;5.研究审定文物维修、陈列布展、基础设施建设、安防消防防雷等项目方案;6.讨论决定各县区文体(文旅)局、局属各单位请示管理局的重要事项;7.通报和讨论其他事项。(二)参会范围局务会议邀请书记参加,由局长、副局长、处长、副处长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可安排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四、书记办公会议书记办公会议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一)会议任务1.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召开的、需要在全系统范围内落实的有关会议精神;2.讨论决定上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3.研究局党委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4.研究需要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二)参会范围书记办公会议由书记、副书记、纪检监察员、党政办主任、有关处长组成,根据需要可安排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五、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一)会议任务1.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召开的、需要在全系统范围内落实的有关会议精神;2.讨论决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3.研究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统筹安排的事项;4.研究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二)参会范围局长办公会议邀请书记参加,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及处长组成,根据需要可安排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六、专题会议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一)会议任务1.研究处理属于局长、副局长分管职责范围内需要统筹协调的事项;2.研究处理属于管理局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组织实施的业务事项;3.研究处理全系统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事项。(二)参会范围专题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召集和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分别召集有关处室或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财务管理制度一、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杜绝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二、财务收支管理坚持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条据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由经办人签名(原始发票上经办人必须签名)、报账员审查、财务负责人审核、法人代表审批后,方可报销。个人因公借款,必须填写借款条,并经法人代表审批,方可办理,事后一星期内必须清理归还,对不及时还款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单位借款,必须取得借款合同、收据和借款条,并经法人代表审批,方可办理。差旅费报销必须附办公室审批盖章的出差派遣单、文件、会议通知;单笔报销超1000元的不予现金支付,实行公务卡结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控制公务用车、会议、培训、接待、外出考察费等消费性支出。三、政府采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按规定编制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办理政府采购。四、资产管理依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设置资产账簿,新购置资产及时入账,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实行条码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局属各单位或各处室因工作原因发生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或退还手续。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五、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六、财务公开财务预、决算实行公开制度,按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七、内审监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对局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年终就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内审、考核评价、评比。对内审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及违法问题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公文运转制度一、行文(一)凡以局里(文物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承办处室拟稿,经处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核稿,送分管领导审签后,送局长或书记签发。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会签,方可发出;(二)经局领导签发的文稿交党政办公室文书统一登记、分类编号;(三)行文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有关规定执行,行文流程按局公文处理流程进行。二、收文(一)所有发至我局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局处理的公文),由局党政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编号;(二)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党政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阅处;(三)对急办件,党政办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局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党政办公室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处室或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四)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党政办公室签收、登记、运转。三、保密的文件收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三密”文件运转管理办法进行。印章信函管理制度一、印章管理(一)印章种类1.公章:中共XX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委员会、XX革命纪念地管理局、XX市文物局印章各一枚;2.领导私章:法定代表人私章一枚。(二)使用范围1.XX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党委印章:以延革党发的文件;2.XX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印章:以延革字、延革发、延革函印发的文件;3.XX市文物局印章:以延市文物字、延市文物发、延市文物函的文件。(三)使用权限1.以局党委名义的党务用印,应经党委书记审签同意,或经党委书记委托的党委副书记审签同意;2.以局名义的行政事务用印,应经局长审签同意,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审签同意;3.以市文物局名义的行政事务用印,应经市文物局局长审签同意。(四)印章由管理局党政办公室机要文书负责管理,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印章限在党政办公室内部使用,非经书记、局长特许不得携带印章外出。确需外出用印,需办公室人员携带。二、信函管理因公务需要,须出具信函的,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局长审签同意后,可出具盖有管理局印章的介绍信函。三、责任追究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机关学习制度一、学习内容学习内容主要有: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学习方式(一)自学。机关干部每人每天应坚持自学不少于1小时;(二)集中学习。每星期三为局机关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由党政办公室拟定,呈送局领导审定后,由党政办公室具体组织;(三)脱产培训。根据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年度计划安排,结合局机关实际,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参加各种学习班;(四)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邀请有关专家教授、理论工作者及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每半年一次;(五)研究交流。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每半年举办一次研讨交流;(六)考察学习。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到有关地区考察学习;(七)做好学习笔记。对重要的学习内容,每学必记,做到有所获、有所思、有所悟、有所用;(八)重点阅读和专题调研。每半年重点读一本好书。结合工作和学习实际,有计划地开展调研活动,各处室要结合自身工作撰写一篇质量较高的调研文章。三、管理和考核(一)落实责任。机关党支部和党政办负责局机关学习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做到学习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二)考勤、请假和补课。对每星期三的集中学习,局机关统一组织进行考勤。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党政办公室;凡集体学习缺课的,事后要及时补课,学习考勤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三)检查、交流。党政办公室对学习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四)述学、评学、考学。每位工作人员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考勤制度一、考勤制度(一)对象:局机关全体人员。(二)方式:日常考勤由各处室负责,值班考勤、集体活动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三)要求1.迟到、早退:超过正常上班和提前下班时间(10分钟以外)即为迟到和早退,集体活动以通知时间和结束时间为准。迟到早退累计4次,视为旷工一天;2.旷工:没有正当理由,当天一次未到,视为旷工半天,两次未到,视为旷工一天;(1)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办公室备案;(2)因外出公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考勤的,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到办公室备案;(3)事假病假凭领导签批的《请假报告单》事先到办公室备案,未备案的发现一次视为旷工一天。假期结束后,请假人须主动销假,否则超假时间视为旷工。销假后将报告单交回办公室留存。对不请假者,一律视为旷工。3.考勤核查:当月份考勤结束后,由办公室依据考勤记录的个人考勤明细、考勤情况备案和事、病假《请假报告单》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进行通报、备案。(四)约束机制1.一天内迟到或早退累计2次视为旷工半天、4次视为旷工一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年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2.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超过24小时视为请事假一天,全年请事假超过30天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五)组织实施局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考勤情况通报制度,于次月3个工作日内对上月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分管领导加强考勤督查,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党政办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事假、病假的管理,严格事假、病假请假制度,将全年考勤纳入年度考评。二、请假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1天以内,由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处长、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经局长和书记批准。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经局长和书记批准;局领导副职有事有病请假需由局长和书记批准;局长、书记因事因病请假离开XX需报经市政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