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一、文明办公制度······························(1)二、来人、来电接待制度························(2)三、保密工作制度······························(2)四、信访工作制度······························(4)五、文件收发和传递制度························(5)六、印鉴管理制度······························(6)七、办公用品管理制度··························(7)八、公车使用管理制度··························(9)九、请销假制度·······························(10)十、档案管理和利用制度·······················(11)十一、卫生管理制度···························(15)十二、食堂管理制度···························(15)住建局内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强化机关服务意识和作风建设,树立“清政、廉洁、高效、务实”的住建系统新形象,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为经济、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水平,促进住建事业各项工作再登新台阶,特制定住建局内部管理制度。一、文明办公制度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公仆形象,文明办公,恪守各项服务承诺。二、使用和推广普通话,将其作为本单位会议、来人来电接待和机关科室日常交往的工作语言。三、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局实行五天半工作日制度,即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半天。上下班时间分别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其中夏季下午时间改为:3:00-6:00.四、上班时间不允许串岗、闲谈聊天。五、上班时间禁止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书籍。六、严禁在上班时间在网上玩游戏、炒股票、打牌等活动。七、严禁上班时间干私活。八、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要讲究仪表。九、各科室、单位建立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去向报备制度。十、因工作需要科室、单位人员外出时,要安排好留守接待人员;如本科室、单位无人留守的,要自行联系相近科室人员代为留守,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十一、局班子成员外出开会、参加活动等,除办公室因收到有关通知而知晓外,凡班子成员直接接到通知的,在外出前应告知办公室,以便联系。二、来人、来电接待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树立文明行业之风,特制定本制度:一、来人、来电接待要主动热情,讲究礼貌,使用文明用语。能处理的事情,要及时处理;暂不能处理的,要耐心说明;严禁拖拉推诿,违规违诺。二、要认真做好来人、来电的接待登记工作。需局领导批示、安排的事项,要及时报送领导阅示,及时落实处理,并做好办结记录。三、对涉及重要事项且需提供场所等服务工作的来人接待,要根据局领导的安排及时安排场所,提供茶水和物品。四、局办公室负责本室业务对口部门和全局性接待工作;各职能科室、单位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和业务对口部门的接待,如需用会议室,要提前与办公室联系,以便统筹安排。三、保密工作制度一、文件收发和传递过程中,不得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对不宜公开的内容经办人应保守秘密。二、文书档案和人事档案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三、档案工作人员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涉及机密的档案内容。四、查阅文书档案或人事档案,应由有关人员持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或党组织的查阅档案审批表,办妥有关手续,方可查阅。五、摘录或复印档案材料必须经接待人员同意方可,摘录或复制完毕,必须经核对无误,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方可带走;凡摘录带回的材料,必须严格保管。六、电脑操作人员、文印人员须使用和保管好电脑和文印资料,不得公开或泄露不宜公开的内容;未经批准,不得向外人提供拷盘或调阅有关资料。七、严肃信访纪律,对不宜公开的信访案件,经办人应保守秘密,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八、在对违纪、违规等问题的处理工作中,对不宜公开的内容,经办人应保守秘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九、各科室、单位要妥善处理有关在手文件材料,不得泄露相关机密内容。十、局班子成员在局党委会议就某重大事项尚未形成决定并公布前,参会人员不得私自泄露会上讨论的内容和某个成员个人的意见。四、信访工作制度一、凡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到我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或上级部门转来的信访件,统一纳入我局信访管理。二、信访工作按照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及各科室、单位根据职能分工,谁主管,谁负责,按照依法、及时、疏导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办理。三、信访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对来人来信来访必须做好详细登记,主要包括信访人、信访时间、信访方式、请求的事实和理由等。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清楚信访人的姓名、住址、请求、事实、理由。四、对直接到各科室、单位反映问题的,各科室、单位必须按照第三条的要求做好登记,并及时将记录情况报局办公室。五、收到信访事项后,对属于我局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六、收到信访事项后,局办公室要及时与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单位联系,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报局长签批意见,并及时处理。七、接待信访的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和单位。八、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要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与扩大。九、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十、信访工作人员应将信访内容、领导意见、办复结果及时完整地整理归档,建立相关台帐,做好信访事项的统计工作。五、文件收发和传递制度一、凡发送局里的文件、资料、信函,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于当日拆封,并履行收文登记,提出拟办意见,送局领导审阅等手续。急件、要件,在收文后立即送局领导阅批。局领导在送阅文件上签注阅办意见。根据局领导批阅意见,办公室要迅速、准确、及时做好交办、催办、传阅等工作,做到不积不拖。在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发送的文件、材料,与会人员散会后应迅速将文件材料送交办公室。二、对交办各科室、单位的文件,原则上原件由办公室留存,复印件交相关科室、单位,按局领导阅示意见和文件要求,及时办理。对重要事项的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局长或分管领导,并通报办公室。三、在文件传递过程中,办公室收文登记人员要及时在收文登记上做好记录;传阅文件,阅者要在文件上签字;文件承办负责人要注明办结情况;办公室应定期收集、整理文件、资料,分类归档,保证质量。四、文件起草要一事一文、言简意赅、层次清楚、标点准确、切实可行。本局印发的文件一般由有关科室、单位负责草拟文稿,办公室初审,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送局主要领导审批签发,交办公室登记编号、打印。五、借阅文书档案,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单位人员借用或借阅局文件,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并征得局分管领导同意。六、文件收发和传递过程中,不得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对不宜公开的内容,经办人应保守秘密。六、印鉴管理制度一、局党委、行政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各科室、单位业务用章由有关科室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印鉴章按财务制度执行。二、章印不得随意交给他人或拿出办公室使用。确因需要,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三、凡以局名义发送的文件(含联合发文)及材料、报表等,一律凭局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四、外系统(或个人)需要加盖公章的,一律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五、各科室、单位因公务需要加盖公章的表格、证件等,由经办人完成局盖章申请表会签之后,方可盖章。本单位个人私事需盖局公章的,应事先征得分管领导批准。六、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印章保管人员对各自保管和使用的公章或专用章负直接责任。印章保管不善或者擅自动用的作违纪违规处理;如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七、盖章应端正、清晰、规范。七、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一、管理原则。办公用品管理要本着杜绝浪费,厉行节约的原则。二、管理机构。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局内各科室、单位对已领取的办公用品进行日常管理,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是办公用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单位内勤人员负责对本科室、单位办公用品进行统一管理。三、管理范围。此制度中的办公用品是指墨粉盒、打印纸、工作笔记本、碳素笔、圆珠笔、曲别针、订书机、订书针、剪刀、胶水、计算器、电话机、暖瓶、文件夹、档案盒、台历等日常办公用品及扫帚、水盆、抹布、垃圾袋等清扫用具。四、办公用品购买。(一)办公室为办公用品的统一购置部门,其他科室、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购置办公用品,否则财务科一律不予报销;(二)各科室、单位所需办公用品,应先由本科室、单位内勤人员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每月向办公室申报一次。对未申报的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允许领取;(三)对于购买办公用品,由财务分管领导批准。构成大额资金支出或大宗物品采购的项目,按财务制度走政府采购流程;(四)购买办公用品需两人经手,办公用品到货后,办公用品管理负责人应同经办人一起核对货物数量,做好入库登记;五、办公用品领用。(一)各科室、单位内勤人员需持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办公用品领用单》到办公室领取,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审核,领用人签字后才能领取。原则上非内勤人员不能领取办公用品,同时未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超申报计划的也不予办理。(二)对消耗性办公用品(如墨粉盒、打印纸等)要节俭使用,以实际用量领取;领取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电话机、文件夹等)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毁损物品以旧换新。(三)局领导的办公用品应由办公室物品管理员统一领发。(四)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购买业务书籍及其他物品等,须事先提出申请计划,经分管局长审批同意后购买,并相应建立验收登记和领取手续。未经同意自行购置的,一律不予报销。六、办公用品的保管。(一)机关指定专人对办公用品进行保管,各科室、单位由内勤人员对领用办公用品进行保管;(二)保管人员对所有办公用品都要登记造册,做到进出有账,有领取人签字;(三)保管人员要每季度对办公用品领、用、存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同时对各科室、单位该季度领用办公用品情况进行局内公示;(四)办公室主任每半年对办公用品的购入发出情况检查一次。八、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网上填写公务派车单程序。公车派车单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科室、单位因工作确需用车,应提前填写公车派车单,经公车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签字并盖章确认后,交由办公室统一联系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在网上申请并进行车辆调度安排出车工作,用车结束时及时地进行车辆归队操作并进行对该次出车的评价,每次出车最后必须将网上派车单打印作为存档,没有派车单不允许出车。二、严格局公务车辆出车登记制度。每次出车,驾驶员须将出车地点、日期、行车里程、随车人姓名等事项进行登记、并由随车人签名,每月报办公室,同时作为核算汽车耗油量的依据。三、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定点采购燃油,每次加油办公室登记车辆里程,驾驶员不得接触油卡,加油需凭卡由办公室人员陪同并到指定加油站加油,油卡的主卡副卡均由办公室保管。四、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汽车保修须拟出维修清单并经办公室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由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报分管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车辆需在规定厂家进行维修,不得于别处私自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五、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和违章开车,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不准以任何理由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以确保车辆安全。严禁驾驶员私自用车,未经主要领导批准,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未经批准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