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小学学校章程序言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小学20某某年建校,是原来某某合并而成,位于某某大街南端,因地得名。学校以“文化艺术共生共长,成事成人相辅相成”为办学理念,20某某年被命名为某某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学校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基础扎实,身心健康,生动自信,学有特长的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国家教育方针落实,促进学校发展,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小学,英文名字:BeijingShijingshanYinhePrimarySchool学校地址为某某区鲁谷六合园甲24号。第三条学校由某某教委举办,经登记批准,属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一所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第四条学校面向片内招生,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儿童,招生规模以教委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第五条把学校建设成为“品质高雅,内涵丰富”的学校是我们的目标。具体内涵是:其一,建设人性化的校园,让每个孩子都喜欢上学。其二,提供多元的课程,多样的活动,让每个孩子都能以自己适合的方式发展,有一项艺术或体育特长。其三,树立动态发展的学校观:时时求进步,提升教育专业理念,激励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教师德才兼备。第二章治理结构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共同组成学校权力机构,分别决策相应事项,各治理主体互相制约。第七条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包括学校规划、人事聘任方案、工资分配制度、职称评聘等,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教代会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制度。第八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应当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章程,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认真履行以下职能:(一)对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报告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二)对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涉及学生、家长、社区工作的重要事项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三)讨论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校务会作为“三重一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学校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教职工的劳动合同聘任,年度财务预算等,当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投票决定。主要由校长、书记、副校级干部和主任等校务委员(应为单数)组成第九条教代会听取中层及以上干部述职,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提交校长,作为聘任干部的依据。第十条学校党支部要保障国家的教育方针在学校贯彻落实,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党组织建设,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少年先锋队等群众组织。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教师职称初评委员会。负责教师职称初评,特级教师和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推荐,组成人员由校务委员会提名,提交教代会审定,达到80%以上赞成票方能通过。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由班级推选的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沟通学生教育、学校管理的相关事项。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对学校相应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事项提出建议。学校及时听取回应。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扁平化、分权制、制衡型的管理机制。第十四条学校按上级批复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大队辅导员、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设置教导处、教务处、总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第十五条党支部机构设置与分工。学校成立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由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组宣委员、青年委员组成。第十六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第十七条党支部工作任务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2.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5.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6.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7.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8.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第十八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实施民主管理,规范办事流程,校长通过教代会、支委会、校务会、行政会履职。主要职责如下: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组织制定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人人有章可循,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实现学校制度管理与人文管理的最佳结合。3.全面主持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方面工作。并统一协调和推动各部门的工作的开展。4.组织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学期、学年工作,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意见。5.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6.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开齐各门功课。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7.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确保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活动生动活泼、有成效地开展。8.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9.定期召开并主持校长办公会和行政会,领导学校教学改革与科研工作,领导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负责学校人事、工资及奖金分配、职称评定及奖励等工作。第十九条校长工作准则1.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让党组织参与决策,自觉接受监督。2.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不同意见,正确处理,集思广益。3.严于自律,清政廉洁,不以权谋私。4.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深入实际,总结经验。第二十条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2.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1.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2.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3.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4.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5.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6.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7.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8.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1.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2.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年级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其中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3.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4.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⑴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⑵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⑶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⑷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⑸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第二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规则1.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2.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3.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4.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5.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6.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第二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1.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2.学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⑴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⑵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组及专门工作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组长、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⑶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⑷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⑸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第二十五条校务公开1.指导思想:全面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2.领导机构:建立校务公开管理机构,校长任组长,校务会成员为组员,全面领导校务公开工作。3.工作机构:由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少先队等职能机构负责开展工作。4.监督机构:成立党支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少先队和家长委员会分别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工作。5.校务公开的原则:⑴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是应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不能搞假公开。⑵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校务公开的重点需放在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关系到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点上。⑶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要突出民主监督的重难点,广泛吸纳群众、学生和教职工关心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⑷坚持实效性的原则。对群众关心、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目前学校的“难点、焦点”等问题必须要及时公开,讲求公开的实效性。⑸坚持一贯性的原则。校务公开是一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稳定的长期性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6.校务公开的内容:⑴学校的财务管理:上级规定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全学年学校收入和支出情况;基建和学校1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采购情况。⑵教师的聘任和人事调配:学校聘任方案、程序及结果。学校人员需求信息、调入人员原则、工作程序、调配结果。⑶招生、学籍管理: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原则。新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