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小学。学校地址:某某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某某号。第三条学校由某某市某某区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性质为公办全日制小学,学制为六年。第四条学校面向划片区招生,招生对象为某某市片区内户籍足龄儿童,招生规模以某某市某某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第五条学校办学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学生的持续性发展奠定健康的、扎实的、全面的基础。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学校以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主动发展为根本,不断改善管理与服务形象,把学校办成优质小学。第七条办学理念:开蒙养正,立德树人第八条办学特色:文武并重,全面发展第九条校训:好习惯,好人生校风:求实创新师风:言传身教,术业专攻学风:扎实高效校歌:扬帆起航校徽:图片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第十一条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教育改革的要求、特区的需要和学校的实际,提出长远设想、任期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对学校的发展规划、教育工作的各项目标、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二)管理学校人事工作,调配岗位人员安排,建立教职工岗位责任制;抓好领导班子和教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按时向教代会述职,听取教代会代表意见。(三)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育研究工作,确定教研和科研课题,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四)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教师教书育人,发挥办公室、工会、教导科、德育科和团队组织在思想教育工作中的作用。(五)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开展丰富多采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师生生活;强化安全意识,保护师生身心健康。(六)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管理学校财产;对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勤工俭学以及社会赞助或个人捐赠等各种收入,根据财经制度和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七)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制度,决定对教职工进行工作考核、奖惩和职务晋升;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决定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第十二条学校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第十三条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主要职责有:搞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一)参与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人事安排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保证和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二)加强对教职工大会、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的领导,发挥他们的组织作用。(三)加强对学校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和监督。第十四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常设机构。教代会每届任期3年,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为有效,教代会进行选举和表决,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的职权如下:(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并对其提出意见或建议。(二)审议通过学校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及评价制度,审议决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三)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四)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五)讨论并向校长递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向各部门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六)工会在闭会期间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闭会期间,如遇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第十五条学校设副校长2名,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教学、德育、科研、安全等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第十六条学校设办公室、教导科(含德育)、总务保卫科等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设主任或副主任。各处室分别承担相应职责:1.办公室:协助校长协调各处室之间的工作,负责学位领导班子例会、行政办公会议、教职工会议记录,考勤、档案、对内对外宣传,学校各类创建考核,收、制、发文件等工作,负责文印室的管理。2.教导科(含德育):①德育: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思想教育工作,班主任队伍建设及考核、少先队工作、全校性学生活动等工作。②教务:负责教学工作的策划和教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心理辅导室的建设。③教研:负责做好校本教研、教师业务发展、职评、综合实践活动等工作。3.总务保卫科:负责做好校舍、财产、财务、食品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第十七条学校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由校级党政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及工会、团、队主要负责人和年段长组成。第十八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师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学校有关学生招生、评先、评优等涉及学生权益的重大事项。第十九条学校设学科教研组、年级组,贯彻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总务工作的计划和要求。第二十条班级是学校最基本的教育教学单位。各班班主任由学校行政任命。第二十一条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鼓励家长关注学校事务,引导家长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配合年级组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第三章学生第二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按照某某市有关招生政策招收当年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按要求建立学籍档案。第二十三条学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二)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三)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评先评优获得公正评价。(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四条学校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自觉遵守小学学生规章制度,自主自立,学会约束和抵制不良的思想和行为,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二)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勤奋学习,勤俭节约,热爱劳动,文明有礼,从小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劳动习惯、生活习惯。第二十五条依据《某某市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全国电子学籍。(一)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需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填写休学证明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可休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医院证明,续办休学手续。学生休学期满,须按期复学。根据学生实际学习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二)小学每学段升级采用直升式,不实行留级制度。(三)小学修业期为六年,学生修业期满,学生修满六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综合素质评价、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经重考后仍不及格者,给予结业,发给结业证明,三年内允许回校参加当年毕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由学校换发毕业证书。第二十六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采取自评、互评、教师与家长综合评价的方式,对学生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实施综合素质评定,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同时,对品德优良、特长明显、综合发展的学生给予奖励,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二十七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或身患重病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第四章教职工第二十八条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第二十九条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教职工不履行聘约的,须提前三个月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解除聘约。对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经教育未见明显改进的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第三十条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根据《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小学教师年度业务考核评价办法》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处分、实施奖惩的依据。第三十一条学校教职工除了享受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外,还享受有下列权利:(一)教师享受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组织的教师政治、业务培训权利。(二)教师享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教育教学自主权利,对专业学术问题发表观点的自由权利和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三)教师经考核合格后,根据《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小学岗位管理实施方案》和《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的具体原则,享受其相应的待遇。第三十二条学校教职工除了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教育法规,依法执教,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好教师。(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加强师德修养。(三)以育人为第一职责,全面关心学生成长,严格执行某某某某区某某小学制定的相关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四)执行学校《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小学教师教学常规、教学质量和业务要求及考核办法》,严格执行“三表”,发扬“言传身教,术业专攻”的教风,把好教学质量关。(五)爱我某某小学,珍惜学校名誉,维护学校权益,服从学校分工。树立某某小学教师爱生、严谨、敬业的师德形象;朴素、端庄、得体的外表形象;扎实、活泼、精博的教学形象;文明、有礼、大方的社会活动形象。(六)规范收费行为,教师个人无权设立收费项目。(七)爱护公物,维护校产尽职尽责,树立安全意识,遵守校园创安制度,承担创安责任。(八)主动参与各种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第三十三条学校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内容如下:(一)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住房、医疗、离退休等方面的基本福利待遇。(二)根据《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第三十四条学校依法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工会具体负责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第五章学校与家长、社区第三十五条学校选择家庭教育有较好成效并热心公益活动的家长,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基础上,建立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年级、班级相应建立家长委员会,形成家校合作三级运作模式。第三十六条学校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校级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措施,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取得家长委员会的支持和帮助。第三十七条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学校有计划地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第三十八条学校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广泛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第三十九条学校作为社区的组成成员,通过加强内部建设,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教育小区内发挥积极作用。第四十条学校依托社区,努力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依靠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第四十一条依靠居委会、派出所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设,提升教育大环境综合素质。第六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四十二条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87.93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核拨经费。第四十三条依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等方法与条例,对校产按时录入、公示、巡查、报废、清查与核实等方面进行科学管理,并且逐步推进校产管理的数字化建设,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第四十四条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确立财务机构及会计人员、出纳人员持证上岗,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销管理、账目公示等制度与流程。对照岗位职责,做好财务工作。第四十五条依据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收费文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第四十六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加强对受赠财产和现金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