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工作制度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是机关执行力的引擎,也是保障机关规范化建设和正常运转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提升形象、规范行为、凝聚人心的根本途径和重要载体。紧密结本局实际,多次修订讨论统计局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形成了内容涵盖机关党建、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对外管理四个部分内容的26项工作制度,是全局上下今后一段时间内强化责任担当、规范自身行为、推动机关建设的重要遵循。制度贵在执行。编印成册后的工作制度,发至局属各部门,供大家在工作中遵照执行。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和坚持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加大推进工作制度化的力度,努力营造“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良好氛围,推进统计局各项建设再上新台阶,为XX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2020年3月目录一、机关党建1.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32.统计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定…103.统计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154.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225.统计局党支部五项工作制度……26二、内部管理1.统计局机关文件制定程序规定……392.统计局请(休)假规定………473.统计局办公室内务管理规定……554.统计局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575.统计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606.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66·2·7.统计局印章管理制度……………748.统计局保密工作制度……………769.统计局值班工作纪律……………7810.统计局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81三、财务管理1.统计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872.统计局培训管理办法……………1043.统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1184.统计局会议费管理办法…………1405.统计局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1536.统计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流程规定………………………………156四、对外管理1.统计局统计资料咨询制度………1612.统计局统计信息新闻发布管理规定…162一、机关党建·2·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为健全党组集体领导制度,规范党组议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确保党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和准确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则。一、议事原则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议事范围(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4·(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三、议事程序(一)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二)在一般情况下应将党组会召开日期、时间、议题、参加范围提前通知党组成员。成员因故不能出席者,要事先请假,并经主持人同意。会议结束后,主持人或委托专人将会议讨论情况和结果向其通报。(三)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分管成员应在会前就有关议题作好充分准备,并于会前与党组书记沟通,达成共识。涉及重要议题,事先要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党组成员中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干部任免、调动,必须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程序办理,不得在会上临时动议。(四)党组会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有2/3以上成员到会方能进行。根据议题需要,有关人员可列席党组会,列席人员可以就讨论的问题介绍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但无表决权。列席人员要从严掌握,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列席会议人员,在与其有关议题讨论完·6·毕后,征得主持人同意,应立即退席。(五)党组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让每位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对党组作出的决定、决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讨论重大事项如发生意见分歧,且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议。(六)会议发言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讨论的问题,党组成员均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表明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态度。发言要逐一进行,一般情况下,应当先由分管成员发言。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综合情况,并提出结论性意见,征求与会成员意见后为最终表决意见。表决的形式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以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并记录在案,以备存查。(七)党组成员均不得个人代替党组决定重大事项,特殊情况下必须由个人决定的,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汇报。(八)议题形成决议时,由主持人指定分管成员负责落实,并提出具体落实要求,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发生。如在落实中遇有特殊情况,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对决定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补充。(九)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组或行政上报或下发文件,由党组书记签发。会议议定的事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四、纪律要求(一)为保证党组会决议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每次会议正式议题开始前,与会人员要向·8·党组汇报上次党组或党组扩大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二)与会人员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出于公心、客观公正发表意见。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和工作大局,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三)凡集体决策事项,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决议形成后,各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与决议相悖意见,可通过组织规定渠道解决。对于不遵守、不执行决议,或未能按照决议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四)对应予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与会人员必须自觉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五)参加党组会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在会议期间不得接待和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人员和事宜。(六)党组会研究的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亲属的,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关直接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七)对于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或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八)建立党组会议事记录本,由党组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成员的姓名、会议议题、成员对议题发表的意见、表决的形式和结果等。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党组成员个人向党组会推荐的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记录要字迹清晰,表述准确,并存档妥善保管。·10·统计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从政行为,形成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机制,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三重一大”议事规定。一、关于“三重一大”的议事范围(一)重大决策事项1.全局统计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绩效考核及目标管理工作等;2.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3.对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执行情况的请示报告事项;4.对国家、省、市表彰奖励以及对干部职工惩处事项的决定;5.其他需要党组会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1.科级及以下(含所属队、中心)干部的任免;2.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3.其他人事工作需要党组议决的事项。(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1.重大基建项目;2.统计信息化建设重大项目;3.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1.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的执行情况;2.重大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3.一次性支出在1O万元以上的行政办公经费;4.一次性支出在1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12·经费;5.其他需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安排。二、关于“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一)酝酿提出。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具体承办处(室)、队、中心提出实施办法或意见,分管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列入党组会议议程,并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二)审议决定。党组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应由党组书记主持,班子成员到会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充分发扬民主,班子成员应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阐述观点或看法,不得在会后随意发表自由言论;对会议表决事项,可根据不同内容,逐一采取口头或投票等方式表决通过,并认真做好表决记录。对处(室)、中心领导干部的任免,由局党组会讨论决定。若党组成员不足三分之二或意见分歧较大时,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三)调查研究。凡涉及干部群众利益的“三重一大”事项,会前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或建议,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四)存档备查。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应切实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案。三、关于“三重一大”的决策监督(一)监控评估。对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机关纪委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和评估,定期报告执行情况。(二)考核考评。“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目标考核、领导班子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内容。(三)严格程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三·14·重一大”事项的议事程序,依照本办法实施。对未按规定程序议决或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事项,局有关处(室)、队、中心或分管领导不得擅自执行。(四)责任追究。对违反本议事规则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统计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和完善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民主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及时间(一)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统计局党组成员。党员领导干部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二)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召开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同意。民主生活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16·二、民主生活会的方针和要求民主生活会应当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基本内容(一)会议主题。民主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或者由领导班子根据自身建设实际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二)基本内容。民主生活会应当围绕主题,就以下基本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3.正确行使权力,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反对特权、秉公用权的情况。4.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5.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站稳人民立场,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18·6.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