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州人大关于全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某某为组长,州人大民侨委、州民宗委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调研组,于某月某至某日,深入到宾川、巍山、某某三县市进行调研,实地查看了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三县市人民政府的情况汇报,对我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某某州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州市之一,州内五大宗教俱全,有州佛教协会、道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两会”、天主教爱国会某个全州性爱国宗教团体和某个县市级爱国宗教团体,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某处。其中:佛教某处,道教某处,伊斯兰教某处,基督教某处,天主教某处;登记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某人,有信教群众某万多人,占全州总人口的某%。此外,还有从原始宗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白族本主崇拜、彝族土主崇拜等民间信仰,有一定规模的小寺小庙某处,全州某县市某个乡镇都有信教群众分布,近年来,州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宗教场所依法管理水平,宗教领域总体保持健康平稳良好态势,宗教场所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加强领导,完善宗教场所管理机制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一是认真履行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州委和各县市党委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及各县市党委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专题研究宗教工作,印发了《中共某某州委某某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解等文件,各县市委也相继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全州先后建立健全州级领导联系挂钩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以及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三是将宗教工作纳入某某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出台了《某某州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问题清单交办责任清单落实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综合协调、政府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宗教工作格局。(二)强化学习,提高宗教场所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紧紧抓住管人、管场所、管活动三个关键,积极理顺关系、落实责任、化解矛盾。一是将宗教法规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州普法规划和党校培训计划,组织县(市)党委、政府分管同志、民宗系统干部参加中央、省、州举办的培训班,切实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宗教工作干部对宗教工作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结合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向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工作人员及信教群众广泛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三是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各级宗教工作部门经常性开展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民主管理组织运行等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积极探索和加强民间信仰管理,对全州某个民间信仰场所进行了登记造册,县市尝试分类管理,部分场所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三)狠抓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宗教场所突出问题一是在佛教道教管理方面,按照国家宗教局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要求,加强佛教道教教风建设,抵制商业化影响,对乱建庙宇、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违规设置功德箱等问题进行坚决排查治理,不断规范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二是在伊斯兰教管理方面,指导伊协组织开展解经和新编“卧尔兹”宣讲,引导清真寺阿訇将去极端化工作融入到日常讲经中,从而使穆斯林群众筑牢抵御防范境外伊斯兰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防线,认真开展伊斯兰教“三化”治理,进一步加强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规范管理工作,多年来,寒暑假期间均无违规办班情况发生。三是在基督教管理方面,针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屡禁不止的问题,我州依法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专项分类治理,认真查处境外基督教组织的渗透活动,遏制了基督教活动混乱现象,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在天主教管理方面,加强对天主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和建设,推动民主办教,防范和抵御境外势力的渗透,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安全不出问题。(四)强化服务,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一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积极推动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坚决制止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大型宗教活动等违法行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日趋规范。二是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坚持发挥宗教部门的协调推动作用和宗教界的主体作用,先后开展了以“安全”、“教风”、“规范”、“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宗教和谐的局面进一步巩固。三是加强宗教界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团体领导班子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培养,使我州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逐步得到提升,一批年轻、文化程度高、有一定宗教造诣的宗教教职人员担任了州、县(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选送宗教教职人员参加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培训,积极推荐全州性宗教团体优秀负责人进入到全省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的长期性、群众性、特殊复杂性缺乏正确认识,对“宗教工作重点在场所”的要义领会不深,对做好宗教场所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由于存在认识上的不足直接影响了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二)宗教活动场所修缮有待加强。一是宗教活动场所大多数建成年代久远,为文物保护单位,部分建筑年久失修,有的场所道路狭窄,消防通道不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20某某年起,州政府每年安排某万元作为宗教活动场所修缮补助经费,20某某年开始州级财政取消该项经费预算,加之县财政困难,难以保障宗教活动场所的保护修缮,宗教场所特别是涉及文保的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日趋严峻,对开展宗教活动及场所管理带来隐患和影响。(三)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现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法律法规较为原则,可操作性不强,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出台难,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有法难依的现象。二是全州民间信仰场所多,且民间信仰供奉神祗庞杂,信仰形式多样等原因,民间信仰定性难、管理难度大。三是某某州作为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州市,研究制定宗教事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少,遇到矛盾激化,只能依靠政策进行说服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缺少依法处罚的依据。(四)宗教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州、县市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力量薄弱,目前大多数乡镇还没有配备宗教专职干部,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需要,某某市、某某县、某某县、某某县等重点县市尤为突出。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大多数县都是统战民宗合并,如:某某县统战、民宗总编制数反而减少,原来县委统战部某名,县民宗局某名,合并后减为某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需要。二是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和宗教教职人员待遇普遍偏低,虽然他们的生活待遇及社会保障问题得到不同程度解决,但补助标准低,大多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教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难以落实,大多数教职人员生活仍靠自养。三是宗教团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能力低,宗教爱国爱教后备力量薄弱,加之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多为兼职,致使宗教团体对场所、人员、活动的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五)非法聚会点和境外渗透不容忽视。近年来互联网宗教活动不断增加,境外宗教渗透加剧,网上网下宗教问题相互影响,宗教商业化倾向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地方出现宗教场所接受境外资金,信教群众参加境外组织的非法宗教培训和传教问题,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形势严峻,对宗教领域稳定构成威胁,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带来较大风险隐患。三、几点建议(一)提高认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从全局的高度去把握宗教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和宗教问题的重要论述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进一步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多部门协作机制,并在乡镇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和信教群众对《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党政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二)健全法规,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一是州人民政府要加强调研,尽快制定出台《某某州民间信仰管理办法》和《某某州贯彻〈某某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二是州、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划布局工作,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和备案,切实提高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水平。三是加强防控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防控体系和信息网络作用,筑牢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防线。(三)强化引导,发挥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一是要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认真总结省、州创建活动成功经验,按照“动态创建、不断创新”的要求,每年确立创建活动主题,在资金上予以保障,始终保持创建活动的生机和活力,真正做到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的创建标准。二是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支持引导宗教团体积极参与“宗教慈善周”活动,鼓励设立公益慈善基金,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四)加大投入,切实解决宗教工作实际困难。一是州人民政府要每年安排一定的宗教活动场所排危资金,用于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修缮补助,解决宗教活动场所无修缮费问题,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要适当增加宗教工作重点县市宗教部门的人员编制,通过多渠道解决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力量薄弱问题。三是要通过采取事业编制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州级宗教团体专职工作人员问题,并在州民宗委内部设立某某州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四是要逐步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补助,切实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难的问题。(五)强化培训,加强宗教“三支队伍”建设。州、县市人民政府要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统战和宗教干部、宗教界人士“三支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培养理论政策水平高、宗教专业知识丰富、工作作风严谨细致的宗教工作队伍。制定宗教干部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规划,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