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总结汇报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x将巡察的利剑指向脱贫攻坚领域,全市分为x个片区开展巡察,目前,已发现问题线索x个,违反六项纪律问题x条。一、吹响“出征号”,未雨绸缪——提早“备粮草”x从机构组建、人员配备、前期筹备入手,打造了一支强有力的巡察队伍,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一是立足“早”,迅速组建机构。x年x月,x成立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市委巡察办)设在市纪委。巡察机构的高位组建,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立足“优”,及时配备人员。本着政治性和专业性,立足“真干事、能干事、干正事”选人用人的原则,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挑选了x名领导干部,成立了x个巡察组。三是立足“细”,做好前期筹备。一方面是密集出台规章制度。出台了《中共x巡察工作实施办法》《x市x年脱贫攻坚巡察实施办法》,明确了组织领导、巡察对象和任务、巡察方式及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为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是大规模召开动员会。x月x日召开了x市巡察工作动员会,各乡镇党委书记、驻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干部职工、巡察工作人员、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村支两委等近x名干部职工参会。会议明确了x月对全市x个乡镇、x个扶贫行业部门和x个贫困村实行全覆盖巡察。二、吹响“冲锋号”,厉兵秣马——打好“主动仗”巡察组已完成x个乡镇的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线索x个,违反“六项纪律”问题x条,提出整改意见x条。一是在常规工作上练就“九阳神功”。问题线索做到“早了解”。首轮巡察,每个巡察组负责x个乡镇,为开好头、起好步,在进驻各乡镇前,市委巡察办向市纪委、市信访局、市扶贫办、市审计局等单位收集问题线索,了解被巡察对象有关情况,找准突破口。协调推进做到“衔接紧”,巡察办组织召开好三个层面的会议,即每天召开组员“碰头会”,汇总线索,部署工作;每周组织召开“研讨会”,对前段工作查找不足,分析对策,并加强巡察技巧和方法的沟通交流;每巡察完一个乡镇,由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书记组织召开“调度会”,听取各巡察组组长汇报工作。档案规范做到“可追溯”,为保证巡察工作的系统性、严肃性和持续性,每项巡查工作全程留痕,并分门别类整理形成档案资料,确保巡察工作“可追溯”。二是在线索查找上练就“火眼金睛”。巡察组综合运用受理举报,抽查账务、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巡察,“让知情人报料、让沉睡的资料醒来、让资料数据说话”。注重现场谈话技巧,巡察组精准确定谈话对象,明确了必谈人员范围,采取“广泛谈”、“专项谈”和“印证谈”相结合的方式,带着问题分类分组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村支两委干部、党员、群众进行有针对性谈话,对重点关注对象进行“个别交流”,需要延伸核查的问题,进行“延伸谈话”。目前,各组累计谈话x余人次。注重收集信访线索,x个巡察组通过电话、短信、来信、来访等形式,积极受理信访案件,目前,已受理信访事项x件,已分门别类快速进行处置。注重项目资金审查,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进行解剖。紧抓负责项目的关键人员,形成“以项目查资金,以资金查问题,以问题查责任人”的工作链条。通过查阅各类文件资料x余份,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三是在证据固定上练好“如来神掌”。数据真实,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农业补贴、退耕还林等惠民领域有关数据进行全面收集,再从财政、扶贫办等相关单位采集基础数据,确保数据最原始、最真实。对比细致,在梳理汇总的同时,重点进行“四比四看”,即横向比对,看各个单位之间数据所占比例是否接近;纵向比对,看同一单位不同时间段之间数据变化是否浮动较大;内部比对,看同一类别,不同数据载体之间是否存在出入;外部比对,看同一类数据,本单位记录与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记录是否一致。核实精准,在比对分析,掌握线索的基础上,巡察组采取进村入户走访调查,深入基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真查严查细查,提高巡察工作质量。三、吹响“集结号”,鸣金收兵——巡出“好战果”通过建立巡察机制,实现巡察工作与纪检工作联动推进,确保巡察成果的有效运用。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巡出“影响力”。通过建立巡察汇报机制、问题反馈机制、整改督办机制、适时回访机制等“四个机制”,与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信访处理、案件查办等监督制度相配合,发挥综合效果。二是形成巡纪联动,确保巡出“震慑力”。巡察组与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密切联系,纪检监察室对巡察移交案件认真核实,严肃查处,实现了巡察工作与纪检工作联动推进,形成合力。目前,市委巡察组移交市纪委问题线索x起,移交乡镇党委政府x起,对x人不作为实施问责,挽回经济损失·x余万元。三是强化奖惩考核,确保巡出“约束力”。对巡察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的不放过,处理不到位的不放过,整改不落实的不放过。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按照监督权限及时处理,把巡察结果作为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