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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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一、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上半年,全市发生各类事故26起、死亡29人,同比分别下降29.7%、21.6%。其中,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5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无为市昆山镇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未发生其他重大自然灾害。二、2021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健全安全监管机制。积极发挥安委办职能,加强对安委会、专委会等成员单位督促指导力度,制定印发《芜湖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明确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完善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二是切实加强工作部署。提请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完成市委常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2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2次,组织召开2021年度市安委会全体会议2次,制定印发《芜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稳步实施。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行重点部署、重点谋划,明确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阶段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三是强化重大隐患挂牌。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验收和解除督办工作,督促县市区、开发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程序开展挂牌核销工作。上半年,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16起,解除挂牌督办4起。四是积极发挥考核指导作用。先后完成省对市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督查工作以及国务院对省政府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抽查芜湖迎检工作,圆满完成考核任务,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对标对表,确保通报问题整改高质高效。市本级成立5个考核组对10个县市区、开发区和29家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五是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的17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严格事故报告审核把关,确保事故调查“四不放过”。(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芜湖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方案》,每月在芜湖电视台、芜湖日报开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时”专题专刊各1期,每月印发工作专报1期。制定印发《芜湖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印发《芜湖市“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清单》,明确78项具体工作任务,建立月调度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今年以来,共排查事故隐患18665个,停产停业整顿企业75家,罚款821余万元。(三)积极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在芜湖市城市安全发展“一规划两方案”的基础上,赴各县市区、开发区以及相关部门开展城市安全发展现状调研,明确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终极目标、具体任务,梳理了城市安全四大类49个评估对象,并对危化、尾矿库、井工矿井、储油码头、液化气站、工贸、建筑工程等场景进行了试点验证,组织了工业危险源9个评估模型的专家论证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征集,开发了芜湖市城市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并完成了在政务网的先期部署,下一步将以繁昌区为试点全面推进风险评估工作。(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和自然灾害风险完善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会商机制,坚持月度研判分析、年度督查考核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防范责任和措施,今年研判安全风险12次,摸排重大风险6个,挂牌督办重大隐患36个。汲取湖北十堰市集贸市场“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的通知》,部署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扎实开展防汛督导检查,开展尾矿库在线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状况现场核查,对全市106座水库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了解上游水库运行情况。落实巡堤查险和抢险救援队伍保障,组建抢险救援队伍131支,开展防汛应急演练18场次,发布灾害预警8次,切实提升防汛救灾保障能力。加强春节、清明等重点时段森林防灭火督查检查,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严控野外火源,有效快速处置无为市昆山镇“2.20”森林火灾。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完成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销号、搬迁避让工作。(五)加强疫情期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面对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安全双重工作任务,组织服务组下沉企业一线,对直管企业开展全覆盖式疫情安全指导服务。一是推动非煤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水平。开展执法检查29家次,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9条,实施行政处罚5起,加快推进5座尾矿库的闭库销号工作。二是推进危化品安全监管和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全市14家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企业开展全覆盖式专项检查行动,下达执法文书31份,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隐患闭环整改,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检查加油站(点)70余个,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摸排非法违规加油站(点)14个,依法取缔非法违规加油站(点)5个;持续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作用,每月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随机调取特殊作业票进行审查,同时不定期调阅重点监管部位的视频监控,形成对重点作业环节、重点部位的高压监管态势。三是推进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工贸行业监管执法,开展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企业专项整治,截止目前,行政处罚3起,罚款9.5万元;印发《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市重点金属冶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工作。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和基本功“三基”建设。上半年核准12家单位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上半年,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979次,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67次,监督检查实施罚款108.33万元,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116份。(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编制《芜湖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方案》,有序推进市、县两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指挥协同。二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芜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市、县、企业单位三级联动的应急预案体系。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应急资源普查。按照省安委办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应急资源普查,督促全市71个乡镇(街道)、927个村委会(居委会)填报应急预案,填报率100%。督促全市5110家企业、406家学校、150家医疗机构填报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四是加强航空救援体系建设。将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纳入市政府投资后备开工项目,不断推进工作落实。调派直升机、固定翼飞机对林场、森林公园、景区等进行例行空中防火巡查,确保森林火情早发现、险情早排除。五是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赴上海考察调研,学习“一网统管”建设运营、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航空应急救援等先进经验,并就加强长三角一体化协调联动达成共识。积极动员中电科钻石飞机有限公司、中信海直股份有限公司、科大智慧城市研究院(芜湖)等单位参展首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并组织全市500余人赴现场观摩学习。六是加强区域协调联动。首倡发起沿江、皖南应急联动暨航空救援系列活动,邀请安庆、池州、马鞍山、宣城、黄山、铜陵6市应急管理局参加了活动,就加强应急资源共享、强化区域协调联动、推进航空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交流,并商议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沟通合作,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并签订联动协议,联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七是开展森林火灾救援。2月20日,无为市发生森林火灾,市应急局紧急调派森林防灭火队伍、蓝天救援队等应急救援队伍前往扑救,调派直升机携带吊桶前往火场实施空中灭火作业,调派固定翼飞机执行空中巡查和火场侦查任务,在空地密切协作下及时将山火扑灭。(七)不断夯实森林防灭火基础一是加强防灭火宣传,提升公众防灭火意识。在关键时间节点,利用传统与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定期通过传统宣传载体和新媒介平台推送宣传标语、发送宣传短信、播放宣传视频。在春防关键时期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发布《关于严禁野外用火切实加强火灾防控的通告》2021年1号,发放和张贴了3000余份。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提升了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二是举办业务培训班,提高防灭火处置能力。组织举办全市森林扑火专题培训,全市应急、林业系统及一线扑火队员96人参加。邀请应急部森林消防局专家采取理论讲解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授课,进一步提高我市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开展专项行动,严控野外火源。制定印发《全市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寺庙烧香用火等违规用火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健全森林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防范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四是加强督查检查,督促落实责任。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对重点时段清明前后森林防灭火工作再部署再落实。组织成立四个督查组,督促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和森林经营单位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八)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应对工作一是推动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今年防汛工作。市防办统筹协调,完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将责任压实到各个环节;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组建人员相对固定、业务熟悉的防指办事机构,高效履行防汛抗旱“最后一公里”职责;建立层层包保的山洪灾害包保责任制度和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长江干堤、江心洲及外滩圩、水库、重要防洪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点、尾矿库的防汛责任人,实现对所有洪涝高风险区域、部位的防汛责任全覆盖。二是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方案。组织修编《芜湖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确保汛情发生后能够及时处置。督促各县市区和开发区按照一圩一策、一洲一策编制了应急预案、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和人员转移安置方案。三是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对全市388个险情隐患处置销号工作开展了三轮督导检查,2020年汛期险情隐患已全部完成销号,销号率100%;对2020年汛期造成的88处水毁工程,已全部修复完工,提升了防洪能力;对全市现有127个重要水利工程监测点、286个水雨情测报站点、重要河道及江心洲外滩圩等布设的视频监控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监测预警平台正常在线运行。四是推动治理水利工程薄弱环节。协调推动12处水利工程薄弱环节治理,截至目前,已有4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2处完成建设任务,5处泵站正在开工建设,1处工程即将完工。五是不断提升防汛救灾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军民融合,与芜湖军分区、武警芜湖支队、消防等防汛救灾主力军建立应急协作机制;与蓝天救援队等社会救援组织加强工作联系,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依托驻芜水利、城建等企业,组建4支市级防汛抗旱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共计400余人。(九)有序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及时开展救灾和救助工作。筹集并发放中央、省级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905万元,配套资金40万元,共救助困难群众100167人。二是推动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设立了市级现代化立体救灾物资储备库,面积达7000平方米,目前正进行智能化改造。积极推进无为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目前该库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协助其成为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点。使用25万元救灾预备金采购了折叠床、应急灯、米面油等救灾物资,接收了省级救灾物资棉被、棉大衣、毛毯等物资共15000件,已完全具备物资储备功能并发挥救灾作用。三是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联合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推荐工作的通知》,对我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目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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