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政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回顾2021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规范民政权力运行,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现将我局工作总结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局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同重点工作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一)加强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中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建立了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的廉政工作机制,同时与关键岗位签订责任书,进一步落实责任。(二)统一思想,提高自我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一站式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着力构建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力求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二、开展宣传教育,牢固思想防线。局党组把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创新载体、丰富内容,进一步打牢了党员干部的思想基础。(一)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重点节假日签订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二)扎实运用“四种形态”,通过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深入查摆、分析问题、增添举措、抓好整改。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定期廉政谈话,以谈话强化督促和教育。(三)深入警示教育基地,参观XX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文化篇,观看警示教育片、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等使每位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深化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牢固“不能腐”的防线。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经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制度、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等内控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着重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公务接待、收受红包礼金等情况严格自查,贯彻落实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部署。(三)每天定时督查工作人员的按时上下班、在岗、工作台面卫生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责令现场整改。(四)认真落实习近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建立权力清单,把各项民政业务审批和办理权限在政务网进行了公示,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使民政部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认真开展全县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聚焦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木里矿区综合整治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推、拖、怕、贪”,即“遇事就推、推不掉就拖、拖了后腿怕担责、胆子大的就贪”的问题。(一)根据《XX县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与“四治”活动相结合,县民政党支部高度重视,组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等部门于10月1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二)传达省州县关于《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传达提纲》等文件精神,宣读《县民政局作风突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措施》及《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三)采取集中学习、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边学边查、边学边改,坚持把学习和查纠贯彻全过程,确保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县民政党支部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2条,列出个人问题清单7条,开展集中学习4次。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认真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结合、与巩固生化主体教育成果相结合、与省州县督查督促问题整改相结合、与“四治”活动相结合,确保专项行动和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有力推进,解决根子问题。(二)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